任人唯贤是中国共产党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干部的根本途径和基本准则,也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和执行的组织纪律。党章规定: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1938年10月14日,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作《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明确指出:共产党的干部政策,应该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这就是“任人唯贤”的路线。
毛泽东明确提出党的干部路线是有现实指向性的。此时,抗战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相持,把主要战场转入敌后,共产党之于抗战的领导地位和作用也因此彰显。“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以担负抗战的领导责任,是当时毛泽东提出任人唯贤“立”的意蕴。
除此,任人唯贤还有“破”的深意。当时毛泽东说:“在这个使用干部的问题上,我们民族历史中从来就有两个对立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贤的路线,一个是‘任人唯亲的路线。前者是正派的路线,后者是不正派的路线。”
自此,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被确定下来,并随着历史的发展及党的任务的变化而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根据这一规定,2002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2014年修订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都明确规定任人唯贤是选任党政干部的原则之一。
(文/王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