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书华
李骏虎是山西小说界近年来的代表性作家之一,他截至目前的创作,可以明显地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写青年人在城市的生活,如《奋斗期的爱情》《公司春秋》《婚姻之痒》,等等。第二个阶段,写乡村生活,如《母系氏家》 《前面就是麦季》 《还乡》,等等。第三个阶段,写革命历史,如《抗日战场之国共共赴国难》,等等。文坛一般公认他在第二个阶段的写作更能体现他的艺术水准,获第五届鲁迅文学奖中篇小说奖的《前面就是麦季》即是这一阶段的代表性作品之一。孤立地看,《前面就是麦季》确实是一部艺术水准较高的相当成熟之作,但如果我们把这部作品,从大处放到中国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去考察,从小处放到李骏虎的创作历程中去考察,可能会引发我们一些新的思考且这些思考或许会有着某些普遍性的意义。
一
传统中国的社会,是一个农业文明的社会,中国的传统文人,一般都有着出将入相或者做帝王师的愿望,并且将之作为自己人生追求的首选; 他们一般也都有着足以支持自己基本温饱的田园,并且将之作为自己在入世碰壁后得以退守安歇自己身心之处。因为入世途中,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在这错综复杂中,由不得他们随心所欲,从而让他们不可避免地感到身心疲惫甚至伤痕累累。因为在他们自己的田园,生活相对简单且由他们自己当家作主,所以让他们能够身心放松甚至身心相对自由;所以,当他们是在身心疲惫伤痕累累才回到自己的田园时,或者在他们于入世途中,身心疲惫伤痕累累回想自己田园风光时,他们就会对乡村生活予以一再地赞美。且由于他们在文化上的强势地位,遂使这种赞美成为社会上的主导之音,绵延千年,吟诵不绝。这样的乡村田园,既是实际的存在更是文化的形态。
城市是与乡村对立的,因之,在传统中国的社会中,城市一直是作为邪恶、异端、外在的形象而出现的。“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歌者不知道这城市着罗绮的人,可能有着比养蚕人更为辛苦的劳作,或者更多的创造,并以这劳作和创造换取养蚕人的罗绮。但这种歌者的思维,却也绵延千年,遂积淀为民族的无意识。
于是,在中国从乡村到城市的历史性的社会转型中,一方面,是乡村的人纷纷涌入城市;一方面是在这涌入城市后,由于对城市的不适应而对城市的诅咒,在诅咒中对乡村的怀念。作为一种文化,当前中国城市文化的命运即是如此。所以,即使生活在城市之人,由于一直生活在乡村文化的价值形态中;所以,对这新出现的城市生活,也倍感不适,纷纷予以指责,并在指责之中,怀念着那正在从身边远逝了的乡村文化形态。
这其中,新形成的城市文化亦难辞其咎——由于其本身的不成熟,本身的弊端。你只要看看那成熟的城市文化,譬如美国,就少有国人对其进行那种来自乡村的对城市的诅咒,对此即可了然。
一方面,是在实际生活中,向往城市,不愿意再返回乡村;一方面,又是普遍地对城市的诅咒与批判,对乡村的赞美与怀念。
当然,作为一种制衡,作为一种价值批判而不是现实选择,文化上文学世界中,这样的声音是合理的、积极的,《前面就是麦季》就是这样的一部对乡村赞美与怀念的小说。这部小说,给我们显现的,是在中国从乡村到城市的社会转型期的背景下,在潜在的城市显影液显影下的乡村图像;在这一图像中,我们看到的,是因为城市中所缺失而形成的怀念视野中的乡村,是一种实存却更是一种文化形态的乡村——却不是那有着政治文化含义的农村。这一乡村图景,因为符合我们对身处其境的城市生活的不适,因为满足了我们在这不适下对曾经的乡村文化形态缅怀的心理需求,所以,让我们读来倍感亲切。那么,这让我们倍感亲切的内容又是什么呢?
二
因为子嗣而形成的家庭甚至家族、村人之间亲切温情的关系与氛围是这篇小说所描写的一个重点。这部小说的主要情节即是围绕着福元红芳一家因不育而领养儿子的故事而展开的。
传统中国是一个以血缘关系作为人际关系纽带的国度,所以,衍续后代是百事之中的重中之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断子绝孙是最为刻毒诅咒他人的话。所以,儿孙绕膝四世同堂是传统中国普通国人最高的生活理想,没有儿孙在前的老年人的终日相对,在传统国人眼中,即使居室宽敞家有余资那晚景也是凄凉的。现在中国城市中的空巢老人每每为国人所感叹,即因此而发生。而后代的是否优劣,则是在有了后代之后,最为传统国人所看重。所以,孟母三迁、一门五进士等,历来传为美谈;所以,在今天,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甚至成了全民族的共识。如是,后代的是否存在,后代的是否优劣,对后代的重视与珍惜之情,是传统国人最为看重的,也最易得到国人的共鸣。
在《前面就是麦季》中,我们就看到了这一点。
兰英所嫁的丈夫身体矮小,为了有个身材高大的后代,兰英不惜与该死的“土匪”长盛私通。兰英对女儿秀娟说:“你觉得妈不是个正经女人,可是你知道妈为了谁?还不是为了你和福元?妈命不好,嫁了个‘武大郎,成了人的笑话。妈怎么忍心再生一窝‘武大郎,让儿女也成笑话?妈错了吗?天地良心,妈要是为了自己,让我死到大年初一。”也正是在这样的观念下,当兰英错以为是军军与强这两个年轻男子强奸了没有出嫁的女儿秀娟时,她会对丈夫说:“我说了你别生气,其实要是咱秀娟真怀上了,生下个带把的来,那也算是咱的亲孙子。”在兰英看来,有无后代有什么样的后代才是最为重要的,其它所有的一切,在这一最大价值最高标准面前,都应该让位。这样的观念,其实在传统国人中,是普遍存在的,只是不如兰英更鲜明更突出。所以,我们看到,红芳为了生孩子,连续吃了十年极苦的汤药。以至于有一天因为决定领养个孩子而不再吃了,甚至感到“总觉得丢了什么东西,好一段时间每天恍恍惚惚”。所以,跛子因为在生育下一代上不占优势,在兰英面前一辈子抬不起头来。因为是福元的原因,福元与红芳生不出孩子来,福元母子对这一真相一直隐瞒着,甚至不惜让红芳吃了十年的汤药,因为如果这一真相让红芳知道了,那我们可以设想一下,福元母子一定在红芳面前也抬不起头来,就如同跛子在兰英面前抬不起头来一样。母以子贵,同样,因了男人的原因而没有孩子,男人也就在妻子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了。同理,为了领养孩子,再多出一些钱,福元红芳也是不计较的,兰英也是认可的。子嗣,在传统国人的生活观念中,是最为重要的。
也正因此,再加上传统国人以伦理道德而不是以个体生命作为价值本位,所以,后代是传统国人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粘合剂。诸多没有情感的夫妻仅仅是因了孩子而维持婚姻关系的,在传统国人中不是少数,更多的则是因了孩子而让原本淡薄的夫妻情感,渐渐作为了一种亲情而存在,传统国人对此则大多予以认同,如果与此相悖,则传统国人就会感到不适感到失落。当今国人代际之间的价值断裂在这方面表现得也很明显,而更为年轻的一代人,无疑更多地具有的是现代城市生活观念。在《前面就是麦季》中,我们看到,兰英原本与丈夫跛子没有什么夫妻之情,对于跛子来说,兰英是个“压制了他(跛子)一辈子的厉害人”,所以,在家庭中,跛子是没有任何话语权的。但随着对孩子的抚养,孩子的长大,当孩子回到家中来时,“这个时候最快乐的是跛子,老头子……望着她们(兰英母女)的眼神就越发温柔得近乎迷离”。跛子是这样,兰英也是这样。在商量是否让福元红芳领养孩子时,当跛子发表完意见后,兰英并没反对,“这要搁在从前,兰英不但要骂跛子,还要连儿子媳妇一起骂”。在如何面对秀娟的事情时,老两口也可以“讨论了大半夜”了。
围绕着后代,不仅夫妻,而且一大家人也可以因此而增强凝聚力亲和性。婆媳关系姑嫂关系都是中国家庭中最为难处的关系,但围绕着领养孩子,福元红芳一大家人的关系却空前一致地融洽和谐。在操办领养的孩子的满月时,面对可能的外人对红芳的讥笑,“兰英马上就成了一副同仇敌忾的面孔”。红芳的大姑子秀娟早就盼福元红芳领养一个孩子,并且早早地就为了这个孩子做了很多的小孩子的衣物,而红芳在听到玉翠说秀娟的坏话时,“两只手弯成爪子从她(玉翠)的额头到下巴齐齐抓下,就是十道血印子……红芳不言语,脸刷白,一手揪住玉翠的头发,一手就去扯那妇人的嘴”。
扩而大之,在这样的血缘关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泛血缘关系,即乡情关系,也就充满了人情味。在福元红芳一家操办的所领养的孩子的满月酒席上,一村子的人都来贺喜:“理事会提前两天就来了,盘了灶给前来帮忙的村里人做饭。女人们聚在热气腾腾的屋子里和面蒸小花卷馍,一箩筐又一箩筐;男人们来了没事可做,就打扑克‘斗地主……炸酥肉丸子,粉条丸子,炸豆腐片,炸好的整鱼和炖好的整鸡在偌大的洋瓷盘里摆得像表盘。”年轻人则不分辈分不分长幼,哄抢香烟闹着玩。热热闹闹,喜气风光,这样的场面,在城市里是看不到的。在现代城市,对门住着也“开门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个人的自由是有了,个体的私密空间也有了,但传统的人与人的密切关系却消失了。所以,这样的场面描写,让失落了乡村文明的国人看着分外亲切格外温暖。
当然,作者在作品中,也写了传统乡村文明落后的一方面,譬如,兰英与“土匪”长盛的偷情,给年幼的秀娟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并因了这创伤,使秀娟年已四十终因对男女之事的恐惧厌恶而未嫁人。譬如,村人在人与人关系的密切中,喜爱打听邻人的隐私,喜爱闲言碎语搬弄是非,当秀娟酒醉回到自己房间而她的弟弟弟媳来找她敲不开她的房门时,“邻居们就不甘心的退了出去,眼神闪闪烁烁,站在院子里不肯走,低声议论着”,并最终让伤害秀娟的谣言满天飞,给秀娟一家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但所有这些乡村文化的负性因素,在《前面就是麦季》中,都是作为陪衬出现的,都是为了让乡村文化显得更为真实而出现的,并因了这真实从而满足了国人对失落了的乡村文化的怀念之情。
三
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庭关系,容易形成人与人之间的亲情温情关系,乡村经济以家庭这一相对狭窄的空间为基本的生产与分配单位,从而更增强了家庭中人与人之间的凝聚性亲和性,在此基础上,乡村文化培育的人性相对单纯、朴实、厚道、善良。这些品性在中国传统文人在入世途中伤痕累累之后退守到自己的田园时,更得以被极大的夸大并上升到文化的层面,成为一种强大的传统与认知上的惯性。城市文化则不同。在城市的经济生产商业流通中,人与人交往的空间,个人生活的社会空间要比乡村大得多,人与人交往的对象也要比乡村多得多,相应地,也就复杂得多,在这样的社会生态中,个体的权益意识也就更为强烈。城市的生产方式流通方式,决定了城市之人的生存形态本身就是入世的,没有退回到自己独立一统家园的可能。所以,城市文化少有将城市作为个体在精神上超越社会现实的精神家园。在中国,城市文化又要比乡村文化年轻得多,还没有形成自己成熟的文化形态更惶论形成文化传统。两相比较,在这样巨大的悬殊面前,在中国从乡村到城市的社会转型中,国人对乡村人性中积极一面的赞美与怀念就在精神层面而不是实践层面上成为超越现实的力量所在。这在《前面就是麦季》中,特别突出地体现在对红芳与秀娟形象的塑造上。
在作品中,我们看到,简单、单纯、善良、没有过多的欲望、没有心计并因此导致的对生活对人生的乐观态度,是红芳性格的主要特点。她在与各个方面都非常强势的婆婆兰英的交往中,没心没肺,也就口无遮拦“突然意识到说漏了嘴,吐舌头也已经来不及了”。婆婆对她的不满,言语上对她的指责,她丝毫不放在心上,久而久之,婆婆也就“早就习惯了她的缺心眼”,不再对她的言行做过多的苛责。“因为红芳是个没心计的人,对这位不愿嫁人的大姑子……当她们面对面说话的时候,秀娟是从红芳的眼睛看不到别人那种古怪的眼神的——红芳看着秀娟的时候,眼神从来不躲躲闪闪”。红芳在与其它乡亲的交往中也是这样,单纯、清朗、明净:“红芳是个心里藏不住事情的,回来再面对妗子和那产妇,依然在笑,但那笑容就有些僵。”红芳也看重金钱,领养孩子时多交了两千元钱,她也不高兴,但转眼之间也就不放在心上“忍不住笑了”。她不知道不能生养的原因是福元,以为是自己的原因,吃了十年的汤药,但也并不因此就把不能生养当成一个沉重的心理负担,照样快快乐乐地生活着,安安心心地吃着苦苦的汤药。福元与她的生活水准并不高,但她也从无抱怨,与福元打情骂俏,夫妻恩爱。红芳这样的人物、性格,是很能得到当今为焦灼、浮躁、不安所折磨的国人喜爱的。
秀娟则是一个“地母”的形象。她特别能够忍辱负重,有极强的承担能力,对自己的任何苦楚、难处都默默承担,绝不给他人添累。作为生活在乡村四十岁尚未出嫁的女子,尽管关于她有许多的风言风语,有许多的不解与嘲讽,她个人的生活也有许多的难处与寂寞,但她“每天骑着她的自行车,车龙头上架着锄面已经磨得很圆很小的锄头,去属于她的地里干活,或者推个别人早就不用了的小平车把地里的产物载回到她住的老磨房院子……她生活得很平静”。而且在这样的生活状况下,她还总是慈悲为怀,替他人着想,为他人尽力。她虽然没有孩子,却早早地亲手为福元红芳所领养的孩子预备下了诸多的孩子衣物;在福元红芳为孩子举办的满月酒席上,她代父亲弟弟以主人身份陪客人喝酒以至于大醉;“谁家有红白喜事都能看见她拉把小凳子,坐在灶房旁的大盆边洗碗”。她又出奇的善良与宽容,内心世界在平静的外表下却异常地强大,并在这强大中,显示了宽厚与博大的心胸。村里的青年军军与强在送酒醉的她回去时,偷了她的七千元钱跑到外地去打工,“想着将来挣了大钱再还给她”,她心知肚明。村人包括她的母亲都以为是军军与强乘她酒醉强奸了她畏罪潜逃,因之关于她的谣言满天飞:“家家都在议论这件事”“凭什么我们两个好小伙子非要日她个嫁不出去的老女子?肯定是她女子守不住了,借酒撒疯勾引我娃哩嘛,她美过了,把我娃吓唬得跑没影了,她还装得跟没事的一样”。对她的误解甚至来自她的母亲,来自与她要好的弟媳,兰英在听到这些谣言后“呆了半晌,低声恨道:‘辱没先人啊”。“红芳把秀娟叫到自己屋里,悄悄地探问:‘姐,到底是不是真的?”面对这铺天盖地的对自己的恶语浊浪,面对弟媳妇的怀疑,秀娟却十分“坦荡地看着弟媳妇说:‘什么真的假的,你也神经了?”。待军军与强在外地混不下去,又回到村里将真相大白,“两家的大人凑齐了钱叫我(村长)还给秀娟”时,秀娟“光笑,一声没吭”,无意追究两个年轻人的责任。秀娟这样的“地母”形象,更是为当今普遍抱怨社会缺少爱缺少同情、关怀、承担、宽容,抱怨社会人多为己世风日下的国人所喜爱。
四
但在中国文坛,是否更应该建构起另外一种城市的声音呢?对城市的诅咒与批判,对乡村的赞美与怀念,是否也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城市的逃避与恐惧呢?在面对新的自己不熟悉的事物时,轻车熟路地回到自己已有的旧路上去,是否是再容易不过的事,也是最容易的一种选择呢?在城市文明初次与乡村文明大规模冲突的民国黄金十年,曾经有过新感觉派的施蛰存的《春阳》,站在城市文明的价值支点上,透视、批判乡村文明愚昧与落后的一面,在今天的中国文坛,是否也应该有着更多类似《春阳》这样的作品呢?
就小的方面来说,从创作历程上看,李骏虎出生于1975年代,应该说,其人生经历人生经验人生形态是与中国的市场经济同步形成并同步发展的,他们是应该更多地拥抱城市文明的一代人。他创作历程中第一阶段的小说,写的也是生活在城市里的青年一代的喜怒哀乐。在这一阶段的小说中,李骏虎写了生活在城市里的青年一代,最初是向往城市生活,接着是深入地进入到城市生活,再发展到在城市生活中遇到了种种的问题,形成了种种的人生选择价值选择上的困惑。这样的与城市相遇的历程,也正是国人在中国社会转型期与城市相遇的过程与心理历程。李骏虎本来正应该循此进一步突进,在与城市文明的血肉搏斗中,展现这一代年轻人作为新一代国人,把自己的生命扎根于城市文明的历史过程,展现城市文明在缓慢的渐进中成为一片新的可以让诗意栖居的大地的过程,展现新的人生精神层面在人生实践层面上的构建过程。但因为经验、价值资源的缺乏,因为事实进展的缓慢,也因为传统乡村文化强大的惯力,李骏虎在这样更高难度的充满痛苦的挑战面前,退回到了既有的乡村文明故土以解脱自己的困惑,抚慰自己动荡不安的心灵并且将之作为自己选择的正途:“我之所以要写农村,是因为我意识到作品要有思想力度与精神向度。这要求我必须回到大地,才能仰望天空。不能老写中国这种不成形都市的人的情感困惑,因为它是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是空中的东西。只有回到农村,脚踩大地,才能找到精神向度和思想力量。”《前面就是麦季》正是因此而产生。只是我很怀疑,难道我前面所期待的李骏虎“循此进一步突进”不是更具有思想力度与精神向度么?难道那不是更贴近转型期的现实中国的大地,更“脚踩大地”么?那怎么会是“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是空中的东西”呢?李骏虎写生活在城市的青年一代的代表性作品之一的《婚姻之痒》曾经荣登2005年新华书店系统的畅销书前十名,那难道不也在某一个方面,证明着这样的作品,因为切合中国国人当今的生活与精神困惑,在读者中受到欢迎的程度么?
就大的方面来说,在中国从乡村向城市的社会转型中,伴随着城市在社会中比重的极速加大,伴随着国人城市生活比重的极速加大,伴随着中国发展过程中的城市化进程,新的城市文明的构建是更为迫切之事,站在城市文明的价值支点上,对此的揭示与反映,亦应是文学创作的迫切任务,亦应在文学创作领域里,加大在这方面的导向。
我们总是容易在陌生而又现实存在着的城市文明的挑战面前,在面对城市弊端时,在对此的精神性而非实践性逃避中,让乡村特别是让乡村女性承载着城市中消失着的传统美德并对此予以怀念,在这样的怀念中,城市、男性只有力的存在,没有美的形态,这对城市文明的构建,对现代男性品格的构建,都是一种缺失。
鲁迅文学奖授予了《前面就是麦季》也潜隐着这样的一种危机与可能的陷阱。只是我们又怎么能知道,不论是李骏虎还是鲁迅文学奖,他们又怎么不在与此同时,还在进行着对城市文明现代文明的文学构建与召唤呢?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责任编辑 佘 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