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丽
在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过程中,有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关心地问起,这个立法所涉及的人数有多少?当听说人数只有几十万时,有的不免怀疑这样的立法是否值得、有无必要。有此想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立法是进行普遍社会规范的活动,在立法资源紧张、立法成本不菲的情况下,如果纯粹从法经济学角度去衡量这项立法是否“值得”,的确可以打个问号。但,如果我们从政治的高度、从全局的角度审视这项立法,结论恐怕就不那么简单了。因为这几十万华侨背后,是广大海内外侨胞的人心和力量!
这一事例,折射出人大侨民宗台工作的鲜明特殊性:一是工作性质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在统战工作涉及的五大关系中,侨民宗台工作涵盖了三大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每一项都事关国家稳定、社会和谐,在全局中占有重要地位。二是工作对象绝对数量小,但能量大、影响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人大侨民宗台工作,就是通过一项项具体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好侨民宗台界“小众”群体的合法权益,凝聚海内外广大侨胞、台胞、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人心,为国家稳定、社会和谐、祖国统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最大的政治”服务。三是工作内容复杂,往往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对口联系的政府主管部门有时不具有单方面解决问题的职权,需要政府其他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因而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要注意加强协调。
人大侨民宗台工作的这些特性,决定了我们不仅要努力提高政治水平和政治智慧,而且要善于以独特的工作视角、采取特殊的工作方法,来扎实推进工作,才能切实取得成效——
一是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不审势即宽严皆误”。人大侨民宗台工作很强的政治性,要求我们一方面善于审时度势、把握全局,从大处着眼理清工作思路,做到精准选题、科学立项;另一方面要从小处着力、落实落细,扎实做好每项立法、监督和调研工作,力求取得工作实效,才能触及人心,逐步树立人大工作的权威和自信。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立法就很好地体现了这种理念。2015年初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央和市委对台工作战略部署,准确把握时机,及时推动此项立法由预备转为正式项目,并抓住台胞台商的主要诉求细化制度设计,高质量地完成立法,体现了把握全局、主导立法的主动意识和平衡好遵循法定程序与灵活处理具体工作之间的政治智慧。
二是要久久为功、一督到底。侨民宗台工作复杂敏感,一旦有迟迟不能解决的问题,则一般都是高难度的、甚至是久拖未决的历史难题。因此,人大在开展相关工作监督时,首先要慎重选题,有打持久战的决定和毅力;一旦选定后,就要一督到底,运用连续工作法,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见成效不收功。这几届市人大侨民宗委的很多监督工作都体现了这一特色。比如,面对多年来少数民族群众和代表强烈呼吁的回民公墓续建迟迟不落实的严峻难题,本届委员会及时接过上届工作的接力棒,无缝衔接地连续开展监督,灵活运用主任会议督办代表建议、代表约见政府一把手等人大法定的监督手段,终于一步步推动这项工程在近期顺利交付使用。
三是要巧搭机制、借力各方。侨民宗台工作往往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需要人大注意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工作。本届委员会一直致力于建设这方面的有效机制和平台,先后建立了委员会议事日和两个代表专业组,广泛邀请代表、专家和有识之士共同参与工作,充分发挥其专业智慧为人大侨民宗台领域立法和监督工作出谋划策,不仅提高了委员会履职的专业水平,还为代表履职和专家发挥自身所长提供良好平台,形成合作多赢、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新形势下,人大侨民宗台工作正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不忘初心、奋力前行,扎实开展工作、广泛凝聚力量,为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上海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而努力! (作者系上海市人大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