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公司自称定向增资扩股,又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向不特定的公众销售股票,实际上已涉嫌违反证券法关于‘不得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
部分“原始股”骗局受害者还反映,一些合规设立的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存在监管空白。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显示,早在今年7月,涉嫌倒卖“原始股”非法集资的某不法企业就被监管部门列为“经营异常”。然而,这家空壳公司却仍在其挂牌的地方股权交易市场继续交易多日才被终止挂牌。
此外,一些投资者也反映,部分企业仅仅在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就宣称投资人能享受“上市公司”的财富增值和融资便利,大搞“原始股”交易。
法律人士提示,在我国,投资者只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以买卖股票,网络推销交易的所谓“原始股”并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