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任婧
红十字运动在辽宁
◎文/任婧
中国红十字运动奠基人沈敦和
新中国成立后辽宁红十字会首任领导人车向忱
红十字运动始于1863年,由瑞士商人亨利·杜南发起,最初是从事战时救护,后来逐渐转变为“救死扶伤、扶危济困、尊老助残、助人为乐”,以人道主义为宗旨的活动。它的组织最初就是国际红十字会。
红十字运动是在清光绪三十年(1904)日俄战争时传入中国的,最初在上海建立组织,名为“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此后逐渐铺开。东北地区的营口、辽阳、新民屯、沟帮子和奉天省城等地先后建立了红十字分会,主要任务是对战地军民进行救护和救济。日俄战争结束后,东北各分会即停止活动。
1907年,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改名为“大清红十字会”。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改名为“中国红十字会”。从此,红十字会有了发展,各地纷纷建立分会。奉天省城先后建立奉天红十字分会、中国红十字会奉天分会,有些县也建立了红十字分会。各分会一般都设立医院、诊所,施医施药。
1904年2月8日,日俄两个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东北发动了狗咬狗的战争。东北人民猝遭兵燹,毫无准备,一时生灵涂炭,呼救无门。面对这种惨况,一批爱国官绅决定建立红十字会来拯救东北难民。1904年3月3日,上海记名海关道沈敦和、前四川川东道任锡汾、直隶补用道施则敬等人,仿效国际红十字会例筹建了“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由于当时中国并没有正式加入国际红十字会,所以普济善会的救济行动遭到战争国的阻挠而收效甚微。于是,沈敦和等人决定借助国际的力量来实现中国红十字运动的存在和发展。经过筹划,同年3月10日,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在上海成立。同年5月,上海支会订立了暂行简明章程,并决定先在日俄战争要冲之地营口设立第一个分会。
万国红十字会营口分会建立以后,积极筹划设立医院。1904年8月16日,营口医院建成,设床位50张,最多可同时救助伤员近百人。同时,着手赈济难民。截至8月上旬,营口分会共赈济难民5000余名,其中有大量的妇女和儿童。逃离战火无依无靠的难民或暂住,或久留,救济院都提供饮食和居住之所。
日俄战争期间,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募捐时银2万两,置备棉衣5000件,女衣、童衣5000件运寄营口救济灾民。1905年5月,营口分会开办诊所,聘请中医杨蕴斋、西医杨锦英两名较有名气的医师免费施诊。同年,营口分会还在东商会旧址中兴里开设粥场,施粥3个月,救济灾民,食粥者达3.5万人次,用粮57石7斗,共计11540公斤。到1906年3月战争结束,营口分会共计医伤救治2.6万人。
日俄战争期间,日本和沙俄在辽东半岛及辽宁东部山区进行了长期交战,致使辽阳境内多处房屋被焚、多个村落被毁,老百姓死伤无数。
辽阳南接海城、岫岩,东接兴京、凤凰厅,北接承德县(今沈阳),交通便利,被俄军作为根据地,日俄两军在此地相持时间长,战斗激烈,民间粮产、牲畜悉遭焚弃。
1904年8月,俄军以首山为制高点据守辽阳,日军进攻首山。日军炮弹落到辽阳城内,居民惶惶不安。此时,在辽阳行医的苏格兰人吴阿礼往返于日俄两军之间进行调停,以减少辽阳城的损失。
1904年8月24日,吴阿礼将战争情况函报万国红十字会牛庄分会董事魏伯特德。经魏伯特德批准,辽阳设立红十字分会,由吴阿礼主持事务。在当时的战争状态下,红十字会主要进行三项活动:救护伤员、赈济难民、游说交战双方以使辽阳城少受侵害。
万国红十字会辽阳分会成立之后,吴阿礼医生在辽阳建立了奉天盛京施医院辽阳分院。为援救城乡受伤难民,辽阳分会选定房屋两处作为栖流公所,可容纳300人。当时商定,杂役人等的费用由官绅担负,难民粮食的费用由红十字会负担。
1904年年底,栖流公所所收难民已达9000人,暂时留驻随即遣返的难民达2万人。两处栖流公所已经不够用,辽阳分会又设立了两处以救助露宿的难民。对其中特别困难的难民,辽阳分会发放衣服7000余件,所捐赠的棉衣来自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5000件,天津妇女仁义会、牛庄妇女针线会各数百件,铁路总办梁兴等提供500件。万国红十字会牛庄分会购置衣料,组织各地难民妇女缝制棉衣8000余件,分发给奉天、辽阳、新民等处难民。
1905年春,红十字会看到“战地禾稼尽被践踏”,农民没有粮食种子,家具牲畜也全被掠光,欲耕不能,并且人众聚集,易患“时疫”,只好将难民遣返乡里。对有些无房屋也无粮种、耕具的难民,发银两购买器具、粮种,对青黄不接时无法生活的难民也给予救济。1905年5月,魏伯特德和华员刘芬、朱庆章等,查明重灾地区219屯、6268户,成人19921人,儿童12347人,最大限度给予赈济。
战后,辽阳城内绅商各界向吴阿礼赠送万民伞,以示敬意。随着战争结束,辽阳分会完成救济救护任务,自行停办。
营口“牛庄邮便局”旧照。万国红十字会营口分会成立后在此地办公
1931年9月18日夜,日军发动九一八事变,一夜之间占领了沈阳城。事变发生后,工厂停工、商店停业、银行关闭,市民生活陷入极端困境。生活必需品无处可买,粮食尤为匮乏。粮秣厂的存粮全被日军掠去,许多贫民陷入绝粒状态,加之人民财物损失严重,致使难民骤然增多。据统计,沈阳每日无饭食者有10万之多,“悲声耳不忍闻,惨状目不忍视,而有钱有势者,或避难于他处,或藏身于深宅”(辽宁省档案馆馆藏档案)。时任中国红十字会辽宁分会会长的祖宪庭不忍同胞生灵涂炭,不顾危险,不计利害,四处奔走呼吁。在慨解私囊的同时,祖宪庭又呈请官府拨给灾粮,并向各地求援,得到了天津等地慈善团体的帮助,获得粮食1200袋,运回沈阳。
从10月1日起,辽宁红十字会开始着手办粥厂。为规范粥厂开办,避免贪污舞弊,特制定了筹备粥厂办法大纲及严格的章程,其办法为:在红十字会内设立粥厂办事处,筹办购买粮米煤柴,监督各粥厂;各粥厂所用秣米、煤等由事务所召集殷实铺商用投标方法批购,因价格时有涨落,每10日投标一次;各粥厂每日所需米煤若干,提前一天报告事务所,按数分别运送。开办粥厂章程中规定:本厂以救济失业贫民及无力生活者为宗旨;粥厂选用有经验者经理一切,派员监督,以期惠及贫民,而无流弊;领户须由各厂派员调查确实无力谋食方能发给粥票;每人每次给粥一勺,不得糟蹋;食粥者必须服从指挥,不得扰乱秩序;粥厂人员对待领粥人必须有爱护怜悯之意。
辽宁红十字会分别在下列地点设立了粥厂:皇姑沙子沟为第一厂,供3000人食粥;北市场关帝庙为第二厂,供4500人食粥;大北关大什字街火神庙为第三厂,供5000人食粥;大西关杏林书院为第四厂,供6000人食粥;大东区潘家坟为第五厂,供5700人食粥;南市场东街戏园内为第六厂,供5000人食粥。共计6处粥厂,每日可供27500人食粥。
然而,微薄的赈粮面对数以万计的灾民不过是杯水车薪,不几日,各粥厂就开始告急。辽宁红十字会会长祖宪庭又被日军关押,募集粮食工作受到极大影响,而天津慈善团体援助的粮食仅能维持个把月,辽宁红十字会的粥厂已难以为继。1931年12月13日,辽宁红十字会6个粥厂主任联名函请救济。1932年春,辽宁红十字会又一次上书“维持会”,均无人理睬。各粥厂欠债数额越来越大,炉火不充,室如冰窖,员工中很多人冻得生病,每天又有铺户屡来讨账,不容稍缓,6个粥厂只得停办。
新中国成立后,新的中国红十字会建立,成为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1957年2月19日,辽宁省红十字会在沈阳成立,推选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车向忱为执行委员会主席,执行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同年,沈阳、旅大(大连)、鞍山、抚顺、本溪、安东(丹东)六市相继成立红十字会,并不断发展壮大。
1957年4月,辽宁省红十字会规范了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及会费使用办法。其中,工人、职员、机关干部会员,每年缴纳人民币4角;大中城市居民会员,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3角;农民会员,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1角。会费使用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主要用于基层会务活动。
目前,辽宁省红十字会在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和社会福利方面,已成为政府的得力助手。
□本栏编辑/牛泽群
本栏目与辽宁省档案局(馆)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