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物流导向的逆向物流金融服务模式探析

2016-05-10 17:41高洁
商业经济研究 2016年8期
关键词:征信体系绿色物流

高洁

内容摘要:本文首先阐述了逆向物流金融业务的内涵及意义;然后提出制约我国逆向物流金融服务发展的主要问题;最后给出绿色物流导向的逆向物流金融服务模式的实现路径。

关键词:绿色物流 逆向物流金融 征信体系

逆向物流金融系指为满足逆向物流企业日常运营所需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应逆向物流业务的金融产品,以高效组织和调配逆向物流领域的货币资金运动。但金融机构受既有金融政策、信用体系和运营模式的约束而难以满足逆向物流行业发展所需资金缺口。

制约我国逆向物流金融服务发展的问题

(一)政策扶植力度不足

其一,各级政府缺乏运用财政资金来扶持逆向物流企业的融资业务。逆向物流企业所从事的逆向物流活动是绿色物流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性。但逆向物流企业在向逆向物流业务投放运营资金的同时,却不能通过向那些享有绿色物流福利的企业或个人收费的方式来弥补其成本。逆向物流企业需从金融市场来满足其融资需求,而逆向物流业务的正外部性使得逆向物流企业难以通过传统投资模式来获取全部投资收益,进而损害了以逆向物流金融机构为主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直接降低了商业性金融机构向逆向物流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能动性。各级地方政府是社会利益的代言人,当社会群体从逆向物流企业的运营活动中获取绿色福利而未支付相应代价的同时,各级地方政府未能运用财政资金来为逆向物流企业的绿色运营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性资金支持,从而降低了逆向物流企业的融资能力,影响了逆向物流企业的正外部性功能的有效发挥。

其二,各级政府缺乏运用产业政策来支持金融机构向逆向物流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由于当前我国的资本市场体系发育不健全,现有的创业板等规范资本市场的较高入门门槛阻拦绝大多数逆向物流企业进场融资,而非正规的民间融资市场则存在较高的融资风险,这使得逆向物流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筹措发展所需资金。西方发达国家通常采取成立政策性金融机构来缓释逆向物流金融资产短缺的困境。但我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偏向农业、基础设施投资等领域,缺乏专门针对逆向物流领域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设置,亦未能向提供逆向物流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提供有力的产业政策支持。

(二)信用体系建设缺位

其一,逆向物流企业的信用资产不足影响其获取金融服务的能力。当前我国金融機构在放贷决策中首要考虑的问题是金融业务风险的可控性和金融资产的安全性问题。这使得多数金融机构倾向于向资产规模大、业务较为成熟的企业发放贷款。而多数逆向物流企业所从事的行业是新兴的绿色物流行业,该行业的核心产业技术缺乏成熟性,使得逆向物流企业的健康稳定运营缺乏可靠性保障。这种运营稳定性匮乏和缺乏利润稳定性的企业的偿债能力评估自然较低,从而有更高几率被金融机构贷款审批部门所拒绝。多数逆向物流企业的规模偏小,这意味着中小型逆向物流企业承担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由此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水平。多数逆向物流企业的业务运作节奏较快,存货周转率较高,这决定了逆向物流企业的贷款需求主要是以短期贷款为主。在单笔贷款业务较小的情形下,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审批成本高企不下。为有效控制贷款业务单位成本,金融机构有较强意愿放弃对中小型逆向物流企业的贷款审批。

其二,金融机构的征信体系建设不到位影响逆向物流金融服务质量。第一,当前金融机构未能及时建立面向逆向物流企业的社会征信体系,与发达国家的信用评级法律体系相比,相应的信用管理制度亦存在缺位问题,由此削弱了金融机构对逆向物流企业的资信评估能力。金融机构对第三方信用评级的认识不足,亦缺乏强制性法律法规来要求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联袂控制逆向物流金融风险,从而导致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数量偏少。第二,当前第三方信用评级方法缺乏规范性,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所采信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缺乏统一性,这种在信用评级方法、指标体系和信用级别设计上的差异性使得整个信用评级市场秩序紊乱,导致金融机构在接纳逆向物流金融业务时难以适从。逆向物流企业的自身特点亦是导致金融机构的征信体系失灵的重要因素之一,多数逆向物流企业规模较小且运营规范性不足,服务信用评级机构难以从逆向物流企业科学采集有效数据来用于精准评估;逆向物流企业缺乏充裕的资金来购置高质量的征信服务,亦缺乏足够的意愿来积极配合第三方评级机构的资信评估,从而使得其对逆向物流企业的信用评级结果失灵。

(三)运营体系建设存在问题

其一,逆向物流金融运营组织缺失制约逆向物流金融服务质量提高。逆向物流金融业务具有较强的“生态环保”功能,而传统的商业型金融机构则围绕“利润最大化”目标来建构其运营组织架构。这使得传统的以纯粹商业利益为导向的金融机构的运营部门组织模式难以适应具有较强公益性质的逆向物流金融业务需求。虽然当前各商业金融机构仍接受政府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但在具体业务上仍遵循商业利益至上原则,并无更强意愿参与到利润空间较狭窄且风险敞口较大的逆向物流金融业务中。近年来在政府和物流行业协会的推动下,金融机构依托供应链平台来着力打造供应链型物流金融业务,试图将资金融通业务与物流企业的增值服务业务捆绑为一体。但受制于传统金字塔组织架构的影响,金融机构仅能为少数大中型物流龙头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服务,中小型逆向物流企业仍被排斥在金融服务体系外。

其二,逆向物流金融运营产品创新短缺制约逆向物流金融业务的顺利拓展。由于逆向物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与传统正向物流企业的产品与服务有着较大差异,这使得金融机构的传统金融产品或服务难以满足逆向物流企业的金融需求。在金融行业追求稳健运营的企业文化熏陶下,多数金融机构普遍缺乏通过金融产品创新的方式来满足逆向物流企业的新型金融服务需求的意愿。加之当前我国的金融行业体系建设缺乏层次性且风险分散机制建设尚不健全,具有较高信贷风险的逆向物流企业在向金融机构申贷的过程中,难以从金融市场上找寻到专业化信用担保机构为之提供服务。这令金融机构在审批逆向物流企业贷款申请时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来应对。

绿色物流导向的逆向物流金融服务模式的实现路径

(一)强化逆向物流金融服务的政策导向功能

其一,政府应通过建构融资平台的方式来有效撮合逆向物流金融服务供求双方。逆向物流金融服务供求双方需按物流市场供求规律来运作,但由于物流金融市场的信息传导机制的内在缺陷问题,使得市场供求各方难以准确了解对方的供求信息,从而导致逆向物流金融市场失灵问题。为此,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起以政府引导性基金为基础,以社会投融资为主体的逆向物流金融服务平台。地方政府的作用在于通过投放政策性引导基金并运用资金杠杆原理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到逆向物流金融活动领域中,从而有效缓解逆向物流金融业务建设资金匮乏的问题。各级政府还可依托逆向物流金融平台来促进逆向物流运营商与逆向物流收发货人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逆向物流企业与逆向物流金融资金供给方之间信息交互,为逆向物流金融业务的平稳运作提供平台保障。

其二,各级政府应当健全逆向物流金融业务的法规政策体系。逆向物流金融业务是金融机构在逆向物流领域的金融创新,在其业务运作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的监管制度障碍有待克服。为此,各級政府部门应当从激励逆向物流创新正能量的高度来制定优惠政策,为逆向物流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为了有效克服逆向物流金融业务的正外部性问题对以逆向物流金融机构为主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损害,政府有必要以维护公共利益的名义对逆向物流企业和向逆向物流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逆向物流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财政资金补贴或政策支持。

(二)加强逆向物流金融服务的征信体系建设

其一,逆向物流金融机构应当强化信用评级体系建设。逆向物流业务是推动我国低碳经济建设和促进宏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点,逆向物流金融服务的参与则有助于为促进逆向物流业务快速发展的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逆向物流金融的运作效能直接取决于客户信用水平,这是由于大规模高信用值客户群有助于吸引资金供给方为其提供逆向物流金融服务。为此,逆向物流金融机构应当强化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对逆向物流金融运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各利益攸关方进行资信评级,有效控制那些参与逆向物流业务的逆向物流产业链条成员企业的风险暴露水平。逆向物流金融机构还应当与物流行业协会之间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将逆向物流企业的物流金融业务运营信息整合到信用信息数据库中,并据此来制定客观、全面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用于指导金融机构向逆向物流企业提供授信额度和贷款业务的决策依据。

其二,逆向物流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符合逆向物流金融业务特点的信贷管理新模式。金融机构应当对逆向物流企业做差异化信用评级,并据此来给予不同信用等级的逆向物流企业以不同的授信额度、适用利率、抵押率和质押率,以有效促进逆向物流行业资源向具有规模优势和较高盈利能力的龙头企业聚集。由于逆向物流企业多为资信水平较低的中小型企业,其资金需求多具有贷款额度小、贷款时间周期短和资金偿付周期短的特点。为适应中小逆向物流金融企业的信贷需求,金融机构应当为其量身定做“小额信用贷款”服务模式,通过减少贷款申请事前审批事项要求和审批流程环节的方式来降低客户所承担的审批成本。为克服金融机构难以精准掌控贷款企业的真实资信水平和偿付能力的困难,金融机构可以引入第三方保险机构或融资担保机构的方式来分散面向中小型逆向物流企业的小额信贷业务风险。

(三)创新逆向物流金融服务的运营体系

其一,金融机构应积极创新诸如仓单质押融资等逆向物流金融产品。考虑到逆向物流企业有大量资金积压在逆向物流货物的周转流通环节。为有效缓解逆向物流企业的资金链紧张问题,金融机构可以令逆向物流企业以其处于仓储或流通状态的存货为质押物来获取贷款。由于存货资产的流通性和变现能力较高,为防范逆向物流企业通过快速资产变现的方式来将质押物解除受监管状态,金融机构需要求逆向物流企业将存货提交给具有较高资信的第三方监管机构来负责质押物的安全。此举有助于向逆向物流企业经营活动中注入客观的现金流,加快逆向物流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提高逆向物流企业的财务资金运用效率。考虑到多数逆向物流企业的存货资产的品种繁多且存货品质层出不穷,难以根据质押物的品质和变现能力来制定统一的质押率。为此,金融机构可以引入第三方物流企业来对逆向物流企业的存货品质及变现能力做专业性评估,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来据实控制逆向物流企业的质押物风险。金融机构可直接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统一授信,而不必直接对诸如存货资产价值做专业性判断和评估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有效缓解了部分逆向物流企业资信水平不足引起的信用风险水平,且提高了质押业务运作效率。

其二,金融机构应创新逆向物流金融业务组织模式。金融机构应通过创新社区型零售银行业务的方式来为中小型逆向物流企业提供资金融通便利。针对当前逆向物流企业业务规模小、融资额度低和融资频率高的特点,金融机构应在融合传统社区银行和零售银行优点的基础上创新社区零售银行组织模式。社区零售银行应以中小型逆向物流企业为其目标客户群,以多元化小额信贷金融产品为其特色化服务内容,通过向逆向物流企业提供商业担保捆绑式贷款、行业协会担保型贷款服务的方式,有效降低中小型逆向物流企业的融资业务流程。商业金融机构还应优化社区零售银行的组织架构和运营模式,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和经营决策方式,高效、便捷地满足逆向物流企业的融资需求。

参考文献:

1.初锟,康凯. 基于电子商务金融发展下的逆向物流研究[J].知识经济,2014(17)

2.曾倩琳. 福建省发展绿色物流金融的可行性及对策[J].长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 24(7)

3.张璐. 黑龙江省农产品绿色物流金融运营研究[J].对外经贸,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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