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花鼓歌”在《花鼓歌》中的意义

2016-05-09 14:28许学婷
青年文学家 2015年2期

摘  要:《花鼓歌》是美国华裔作家黎锦扬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小说一出版便荣登《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先后被改编为歌剧和电影,在美国主流社会引起了重大反响。作为小说名字的“花鼓歌”,对于文本本身有重要的意义指涉。本文试从作者成长记忆中的“花鼓歌”、小说文本想象中的“花鼓歌”以及“花鼓歌”的艺术内涵与小说文本内涵的归一三个方面来论述“花鼓歌”对于小说文本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花鼓歌》;黎锦扬;凤阳花鼓

作者简介:许学婷,女,汉族,籍贯:河南,硕士研究生,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708号(中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2012级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外文学关系。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5)-02-0-02

黎锦扬是以英语写作打入西方文坛的华裔作家的先行者。《花鼓歌》是黎锦扬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使其“一炮而红”。1958年《花鼓歌》被改编为歌剧在百老汇上演;次年,环球电影公司又将其搬上银幕;2001年,百老汇重排《花鼓歌》再次上演,仍然观者如云,激起强烈反响。《作者文摘》杂志的编辑曾经给黎锦扬撰写的文章加了一个标题:“成功之路——《花鼓歌》登上《纽约客》,舞进百老汇,打入好莱坞,作者名利双收”。《花鼓歌》奠定了黎锦扬在美国华裔文学作家中的地位。

“花鼓歌”作为这部小说的名字,必然有它的意指。笔者从作者成长记忆中的“花鼓歌”、小说文本想象中的“花鼓歌”以及“花鼓歌”的艺术内涵与小说文本内涵的归一三个方面来论述“花鼓歌”对于小说文本的重要意义,旨在揭示出作者赋予小说的文化内涵和艺术内涵。

一、成长记忆中的“花鼓歌”

黎锦扬,出生在一个“书香门第”,受到了良好的传统文化熏陶。抗日战争爆发期间,黎锦扬就读于山东大学和西南联大,并于1943年赴美。赴美前的生活经历对于黎锦扬来说是影响深远的,他耳濡目染家乡的民俗民风,家里的鱼塘、呛鼻子的辣椒以及佣人们的饭菜都使他显示出特别的兴趣,除此之外,最难忘的就是他的家里演出了“一台花鼓戏唱腔的皮影戏。”五个男孩子拿着黄铜制作的双钹,生硬地排练,但最后也赢得了乡亲们的掌声。

20世纪20年代末期,中国处在政治动乱中,黎锦扬观察到社会不断拉大的贫富差距,满街的乞丐叫化子。在他的自传中写道:“湖南本来是中国的鱼米之乡,那时竟然已听说有闹饥荒卖儿卖女的事情了。我甚至亲眼见到死在街头的穷人。不过贫穷有时也带来娱乐。无业游民成了街上耍猴儿的,让动物表演绝技,自己拿个洋铁碗敛铜钱。外地来的难民沿街卖唱,爷爷敲锣,孙女打鼓。他们唱的是反映战争和饥荒的花鼓歌。”

在黎锦扬的成长记忆中,花鼓歌是民间的歌舞表演,也是战争和饥荒的产物。“花鼓歌”在黎锦扬的成长记忆中是难以磨灭的,黎锦扬本人在自传中非常提倡文艺和跳舞,他认为文艺和跳舞应该受到华人的尊重。以“花鼓歌”为原点来构思小说文本,不仅证明了这种歌舞形式对黎锦扬的影响,也在某一方面将黎锦扬对文艺和跳舞的推崇抬到了一定的高度。

二、文本想象中的“花鼓歌”

作者的文本想象并不是空中楼阁,文本中所描绘的人物和事物与作者的亲身经历密不可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作者创作文本时期对人生的思考。黎锦扬的文本想象也具有其个体属性,《花鼓歌》的创作虽然是在美国,但他在试图寻找自己熟悉和亲和的中国传统文化意象。

(一)凤阳花鼓——谋生手段

《花鼓歌》中,李老头和李梅的出场和《凤阳花鼓》的产生有某种意义上的契合。李老头和李梅在一直追随的退役军人怀特将军撒手人寰后,拿着将军的介绍信来到旧金山的唐人街寻找信中所说的潘先生。远道而去美国的父女俩处处省着钱,他们在唐人街吆喝着,期望可以赚点钱。

李梅在异国他乡的唐人街唱起来,不免和《凤阳花鼓》的源起有了一致性。在旧金山的唐人街,李老头和李梅俨然就是一对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父女,两个人在寻找可以帮助自己的潘先生过程中在街边卖唱,以求赚取几美元。父女俩在唐人街上一唱一和,引得不少围观的人群。唐人街,一个华人的社区,华人之所以在这里聚居,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追寻一种归属感。中国的传统“花鼓歌”之所以在异国街头可以有市场,也说明了华人一直以来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同。但总的来说,“花鼓歌”在此处的出现,主要是作为父女二人的一种谋生手段。王戚扬家的佣人刘妈一语中的:

“你这个要饭的臭丫头!”在很多人眼里,花鼓歌表演并不是一门艺术,而是赚取钱财的一种方式。

(二)《锄头歌》——勤劳质朴

李老头和李梅进入到王戚扬家之后,由于两人的勤快和机灵,很快受到了王老爷的“器重”。李梅在帮王戚扬捶背的时候,唱起花鼓歌《锄头歌》,王戚扬乐于接受这样的交流方式,这可以让他怀念一下家乡的韵味。

文本中提及的花鼓歌,要追溯到陶行知先生1927年3月在南京北郊晓庄创办的晓庄师范学校。学校的培养目标便是“健康的体魄、农人的身手、科学的头脑、艺术的兴趣、改造世界的品质”等五项。 为此, 他填词创作了《锄头舞歌》、《镰刀舞歌》等歌曲。这首《锄头歌》歌颂了农民的勤劳,也表达了他同情农民,热爱农民,想把知识传授给农民的决心。

黎锦扬在此处选取这首花鼓歌,将小说情节和《锄头歌》的初衷结合在一起。李老头和李梅到了王家后,王老爷的烟斗亮了,后院的花园整洁了……这些都表明李老头和李梅是勤劳的劳动者,他们也在用自己的“锄头”为自己耕耘。李梅的性格特征正是花鼓歌中传达出来的,勤劳、直率、勇于面对贫苦的生活。

在父女二人看来,花鼓歌表演是他们引以为傲的。李梅会在干活的时候,快活地哼唱着她最喜欢的凤阳花鼓小调。从此可以看出,尽管花鼓歌的表演是一种谋生手段,但父女二人并不把它看成不光彩的事,这也体现出不断流传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蕴藏的某种张力。

三、“花鼓歌”与《花鼓歌》的归一

“花鼓歌”在小说中的完整出现是上文所述的两处,但并不仅仅是这两处支撑起了“花鼓歌”的象征意义,整本小说都在向读者传达“花鼓歌”的意指。虽然中国传统文化中,各个地方和区域的“花鼓歌”呈现不同的特点,但内容取材的广泛性,表演形式的和谐性是

花鼓歌的共性特点。小说中,作者对于生活的取材也是广泛的,人物剧情也在不断冲突中寻求某种思想的融合。这使得“花鼓歌”与《花鼓歌》走向了一种契合,两条路径完成了归一。

民间的花鼓歌源于苦难的生活,以及人们面对苦难生活所表达出的乐观态度。《花鼓歌》中,李老头妇女出身贫寒,在异国他乡显得更为凄苦,但他们并没有过多地因为窘境而显得窘迫。两个人的花鼓词中互相调侃,地位并不高的两个人,在花鼓词中找到归属,并用自己乐观的态度唱出一种幽默的人生态度。主人公王大先后遇到不同的“爱情”窘境,但也因为李梅的出现而有所转机。

花鼓歌在内容取材上是丰富多样的,其演奏形式也经历了不断地变化,其唱法比较自由,说唱为主,辅以舞蹈动作,融歌、舞、鼓为一体。不同的角色,不同的说唱词,不同的乐器,但最终都和谐为一首歌曲,表现某一个主题。黎锦扬擅长于架构人物冲突,这在《花鼓歌》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王戚扬和妻妹每天都有的心理争执,以及和两个儿子不同的处事态度,都多次出现在故事情节中,但当王老爷看到足球上技术高超的小儿子以及大儿子对李梅的一往情深时,他们的思想隔阂有了一个质的消除。尽管他对王山还存在诸多的不满意之处,但这一次他敞开了接近西方文化的心房。同代人和异代人的死相冲突在故事的发展中渐渐趋于融合,各个声部也渐渐汇成和声。

“花鼓歌”是黎锦扬在中国生活时的记忆产物,他和伙伴们观看“花鼓歌”,自己参与到“花鼓歌”的表演,注意国难当前时花鼓艺人的遭遇,这都为“花鼓歌”成为小说的中心意义指向提供了可能。在小说文本中,作者处理“花鼓歌”的“出场”注意到了“花鼓歌”原本的民间文化产生环境,从而借助“花鼓歌”的源起来帮助小说人物的塑造。最后,从小说的整体来看,文本的内容和“花鼓歌”的内容,文本的形式和“花鼓歌”的形式都达到了文化内涵和艺术内涵的统一,这一层面成就了“花鼓歌”对于文本的最大意义。

参考文献:

[1]黎锦扬:《花鼓歌》,江苏文艺出版社,2013年3月第1版

[2]黎锦扬:《跃登百老汇》,黄山书社,2008年9月第1版

[3]赵翼:《陔余丛考》,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1月第1版

[4]尹晓煌:《美国华裔文学史》,南开大学出版社,2006年9月第1版

[5]薛玉凤:《美国华裔文学之文化研究》,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7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