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耀民
近期,一篇题为《我有一个梦想》的小学生作文走红网络,此文挑战公众神经的地方有两点:一是此文作者年仅11岁;二是作者竟在文中深情告白偶像明星李易峰:“我从七岁的时候就喜欢李易峰哥哥了。我被他温柔的双眼和迷人的帅脸吸引往……我知道李易锋早晚都是我的,这就是我的梦想。”
此文字句稚嫩却令人瞠目,反映出该生长期沉溺于对明星李易峰的幻想之中,并引起了一系列以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为主要症状的症候群,或曰“病态追星”。偶像崇拜本是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的正常现象,只不过不同人群崇尚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时代崇拜不同的偶像。然而,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青少年追星不仅在年龄层方面不断下行突破,而且有的已经逾越了偶像崇拜的边界,在早熟的性意识驱动下,迷恋于明星的色相,臆想与明星的虚拟交往。这实际上是一种畸形的大众文化偏食,它妨害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与强化,也阻碍了青少年社会教化的进程。
引文中的字句本已令人惊心,然而更令人担忧的是老师的评语:“字迹工整,文笔不错。愿你早日醒来!”当教育者发现了自己的学生已然迷失于正常追星的边界之外时,如何能只回复一句“愿你早日醒来”了事?这样的戏谑评语除了徒增喜感之外,对育人毫无益处。
应对病态追星,不能只靠“祝愿”式的懒政,而要首先反思问题的症结何在。年仅十一岁的小学生竟已有四年的追星史,她迷恋于成人化的偶像,在情感上对偶像极其依赖,产生了不切实际的幻想,而幻想的内容又都是偶像剧的桥段,甚至有暧昧的肌肤之亲。凡此种种,笔者倒有几个疑问:第一,为何该学生会从七岁开始就频繁接触成人化的偶像剧?第二,为何该学生甘愿将情感寄付于拟态社会的传媒明星,而忽视身边的亲人与朋友?第三,学校是否开展过针对当代青少年心理特点的偶像教育?
近年来,常有“脑残粉”“奇葩粉”上演各种追星闹剧,每事一出,常常激起滔滔舆情。舆论场中或有痛心疾首者,或有呼吁棒杀者,或有麻木不仁者。《论语》有云:“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至期谓之贼。”假使家长能理性管控孩子的媒介接触行为;假使来自现实社会的关爱与情感足以慰藉孩子的心灵;假使学校能开展科学有效的偶像与榜样教育,病态追星不见得就是难愈的沉疴。
责任编辑/邱 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