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保平
2015年以来,河南省南召县检察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立足生态大县实际,探索建立“互联网+生态检察”工作模式,推进互联网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建设水平。
一是借力移动互联媒体,畅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举报渠道。其一,拓展宣传方式,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近年来,该院树立“深山也有高科技,小院也要创一流”的理念,充分运用互联网新技术,针对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群众环保意识淡薄、举报渠道不畅、危害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多发等问题,在该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上,专门增设了“生态环境保护”专栏,开辟了“环保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举报信箱”、“互动交流”等栏目,宣传环保法律知识、公开生态环境案件办理情况、网上接受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举报,普及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提升群众环保意识,为生态环境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其二,加强检民互动,畅通群众举报生态违法渠道。今年1月,该院创新工作方式,主动开设“生态检察”微信公众号,及时接受群众以“随手拍”的形式举报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及监管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发布、线索收集、分流处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查处,限期反馈结果。
二是运用信息查询分析,加大危害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其一,运用“两法衔接”平台,形成打击危害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合力。加强“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先后与国土、财政、环保、水利、林业等20个部门建立专线直连查询机制,与公安、法院等4个部门建立信息查询绿色通道,与发改委、银行等8个部门建立信息拷贝协作机制,实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共同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其二,通过侦查信息化引导侦查,提高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质量。该院借力上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自身侦查信息平台,从案件线索发现、主体信息查询、通讯信息分析、财产信息搜集、本人行踪确定等方面,提升信息化技术在查办案件中的作用。
三是建设网上监控平台,提升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监督效果。其一,建立财政专项资金预防监控平台。该院与县财政局合作研发“南召县财政专项资金预防监控系统”,连接县财政局及县乡40余家财政管理系统,抓住入口、出口两个关键环节,对公益林补助金、退耕还林补助金以及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绿化费、排污费9种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从类别、总额、立项、审批、拨付、预决算、审计等情况,进行同步跟踪监控,提升预防监督精准度,有效遏制财政专项资金职务犯罪多发态势。其二,建立行政许可检察监督平台。该院研发专门系统,与生态环境职能部门行政许可数据库远程对接,对采矿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占用林地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等办理和审批进行同步监督,避免不作为、乱作为,变生态环境犯罪由事后打击到事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