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是未来农业主要形式之一

2016-05-04 18:33
当代县域经济 2016年5期
关键词:农场培育主体

当前,中国社会已进入“十三五”时期,农业现代化依然是“四化同步”的短腿。未来五年,四川省的农业农村工作将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强基础、促转型、抓改革、补短板、奔小康的思路,大力夯实现代农业基础,厚植农业农村发展优势,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继续深化农村改革,扎实开展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集中力量推进脱贫攻坚,确保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

2016年2月,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牢固树立发展新理念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意见》,强调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大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等方面。

《意见》指出要积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规范有序流转承包地。建立健全以县、乡为主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引导土地等农村产权进入公开交易平台流转;创新适度规模经营形式,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大园区+小业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等多种方式实现规模经营,大力推广“农业共营制”模式;落实好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制度,建立工商资本流转土地风险保障金制度,探索租地与农业保险、农业担保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风险保障能力,严防农地“非农化”。

还将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鼓励有技能或经营能力的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创立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落实好扶持家庭农场的政策措施,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职业农民养老保险办法。

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无疑为家庭农场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助力。

很显然,家庭农场可以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相较于散养散种的运营模式,好处多多。但有专家认为,家庭农场并非在所有时间段、所有地方都适宜。以山东省为例,山东地少人多,许多地方农村人口仍然较多,并不合适大规模建立农场。家庭农场还需有效借鉴,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不能硬性推广,不做“一刀切”。

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认为,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由于刚刚起步,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农业部应按照中央要求,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未来的家庭农场,应当是整个农业产业发展的一个最重要的生产主体。”四川省农业厅农村经营管理总站相关负责人表示,家庭农场实际上是推进农民职业化的最有效路径之一。可以预计,今后农民合作社的成员主要是家庭农场,而不是现在的传统农户,但这需要一个发展过程,很可能还要10—20年的时间。让人欣喜的是,从具体政策出台到现在,落实工作已经展开,实现田园梦的时间正在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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