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唯梁++石亮
摘要:将英国社会学家约翰-汤普森提出的“深度解释学的方法论架构”运用于出版研究,有一定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二者的结合既凸显了出版研究的解释学意义,有助于拓展出版研究的边界、丰富出版研究的路径、搭建出版研究与其他研究对话的平台;又为象征涵义的解释提示了出版方面的社会一历史条件,从而有助于解释学方法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关键词:解释学;出版研究;方法论 解释学(Hermeneutics),又称诠释学,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一种主要的思想流派和认知方式。与从科学、实证角度探索社会历史现象的行为主义、功能主义、理性主义等路径不同,解释学强调社会历史世界的象征性,认为应该抛弃社会历史现象具有普遍性、客观性的“幻象”,“把全部社会研究都限制在对于独一无二的、作为‘表意符号(Ideographic)之事件的研究上”。而出版活动是围绕着某种象征产品(狭义上一般仅指图书,广义上则包括图书、报纸、杂志、电子音像制品乃至网络游戏等多种形式)开展的生产、复制、传播诸行为。相应地可以说,出版研究即是对这种象征产品生产、复制、传播诸行为的形式、内容、特点、性质、影响等方面的研究。不难发现,“象征性”是解释学和出版研究的共同点,基于此,笔者尝试将解释学的视角和方法运用于出版研究,作一些探索。
一、深度解释学的方法论架构
解释学思想经过不同时期思想家,如施莱尔马赫、狄尔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人的阐发和完善,日益彰显出成熟方法论的价值。英国社会学家、剑桥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约翰·汤普森(John B.Thompson)在研究现代社会意识形态问题时,从法国思想家保罗·利科的深度解释学思想中得到启发,在对其批判地加以借鉴的基础上力图发展一种“批判性解释学”,并形成了针对一般象征形式研究具有普遍方法论指导意义的“深度解释学的方法论架构”(The Methodological Framework of Depth Hermeneutics)。
汤普森首先指出了社会历史研究中的一些解释学条件,为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运用解释学方法的合法性作了说明。这些条件包括:第一,社会研究的客体不是毫无生气、不会思维的物质性对象,而是活生生的、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类,他们不断对自己、他人和周边环境进行着解释,以安排、理解自己的行动,所以解释的客体已经是一个先前解释过的领域。第二,社会研究的主体是能够理解、能够思考并能够在这种理解和思考的基础上行动的主体。这意味着,解释的结果可以被解释主体用来改变自己的思想和行动,进而影响、重塑社会现象,汤普森形容为解释结果处于“构成社会领域主体的一种潜在占有关系中”。例如,我们预测“本周五将会发生月食”和“本周五股票市场将会下跌”是不一样的,因为社会生活中的人们可能根据这一解释结果改变自己的投资行为,从而造成股票市场不同于预期的变化。第三,组成社会领域的主体总是嵌入历史传统中的,历史遗留下来的制度、文化和思维惯性等会深刻影响主体的解释方式和结果。上述社会历史研究中的解释学条件,集中体现了解释学传统对于社会现象和人类活动的象征性本质的看法。
如果说解释学传统为“深度解释学的方法论架构”提供了象征和意义解释在社会历史研究中的基本精神,那么利科的深度解释学则提示了方法(主要是对象征形式的结构性说明)的合理及必要地位:“在社会探询中,如同在其他领域一样,解释过程可以而且要求由一些说明性的或者‘客观化的方法作为中介”。汤普森进一步补充完善的地方在于,他纠正了利科对“文本的语义自主性”的过分强调,以及对文本和社会行动所处社会环境的完全无视。“假如行动的意义取决于它被如何描述,那么它就不能被当作是脱离社会环境的,因为如何描述行动深受语境方面考虑的影响。利科有一种脱离社会条件的趋向。”汤普森通过在文化的描述性概念和象征性概念基础上补充“结构性概念”,突出了象征形式的社会背景化一面,为“深度解释学的方法论架构”搭建了社会—历史分析的维度。
有关“深度解释学的方法论架构”包含的具体内容,笔者用如下表格予以概括:
“深度解释学的方法论架构”作为一种用于“分析结构背景中的象征形式”的总的方法论架构,具体包括以下三个环节:第一,社会—历史分析,该环节指出象征形式并非存在于真空之中,而是在具体的社会与历史条件下被生产、传输和接收的。所以,社会一历史分析的目的就是重构象征形式生产、流通与接收的社会和历史条件。第二,形式或话语分析环节,由于在社会场所流通的有意义的对象也是一些展示有机连贯的、结构的、复杂的象征建构物,它们以其结构性特点能够并声称说明事物本身,这些特点确立了该环节首要关注象征形式内部组织、结构性特征、形式与关系的一种分析型的基础。第三,解释/再解释环节,解释环节由形式或话语分析环节促进,所不同的是,后者以分析为基础,仅仅把象征形式分解为一套成分及其相互关系,解释则重在进行“创造性的意义构建”,即对象征形式代表什么或说了什么进行解释性的阐明;“再解释”是指,作为解释客体的象征形式是先前解释过的领域的一部分:它们已经被组成社会一历史领域的主体所解释,因此解释者实际上是在再解释一个先前解释过的领域。这就提醒我们,解释的矛盾的可能性是解释过程本身固有的。那么,“深度解释学的方法论架构”如何用于指导包括出版研究在内的一般文化、传播和媒体研究呢?作为关注现代社会信息产业发展和大众传播趋势的社会学家,汤普森敏锐地意识到了技术媒介的发展及其社会化部署对象征形式解释的巨大影响,提出了“现代文化的媒介化”的深刻见解,并尝试运用“深度解释学的方法论架构”来分析当代的大众传播。具体而言,汤普森通过区分三个方面尝试对大众媒介化的象征形式进行分析(他称之为“三重路径”),分别是象征形式的生产与传输或扩散、媒介信息的构建、媒介信息的接受与占用,每—种路径都有相对应的深度解释学方法可以运用,具体如下:
二、“深度解释学的方法论架构”与出版研究结合的意义
“深度解释学的方法论架构”既如同一幅地图,可以帮助研究者循序渐进、按图索骥地开展不同环节、不同路径的研究;又如同一个工具箱,将不同类型的有关象征形式的研究方法汇聚在一起,供研究者使用。当笔者将这一方法论架构运用于出版研究,或者将出版研究放置在该方法论架构下予以审视时,可以发现二者的结合为彼此都带来了新的意义。
1.“深度解释学的方法论架构”赋予出版研究的意义
这一点主要体现在“深度解释学的方法论架构”凸显了出版研究所固有的解释学意义。具体而言,它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出版研究更多属于“深度解释学的方法论架构”中的第一个环节——社会—历史分析,目的在于把握、还原图书(为表述方便,笔者仅以图书出版为例)生产、流通的社会与历史条件。然而,出版的意义和作者的意图绝不仅仅限于图书被生产出来,作为一种精神和文化产品,它总是期待和呼唤着被阅读、被理解、被解释。这样一来,出版研究在图书生命周期的意义上是不完整、不充分的(事实上,根据英国学者托马斯·亚当斯和尼古拉斯·巴克提出的模型,文本的生命周期包括五个事件:出版、制作、发行、接受和保存),它本身具有向文本意义解释、建构和占用层面进行拓展的内在要求。
另一方面,即便是将出版研究限定在对社会历史条件的考察上,它也是有解释学方面的关切的。在这里,解释的对象不是图书文本的内在构造或形式结构,而是图书出版活动与支撑这一物质/文化实践的社会制度、历史环境、文化思潮乃至时代精神(黑格尔所说的“Zeitgeist”)的深度勾连方式。可以说,这种解释更多体现为一种社会学的解释。
总之,将“深度解释学的方法论架构”运用于出版研究,从研究的“问题域”来看,出版研究的边界得到了拓展;从研究的方法来看,出版研究的路径和视角得到了丰富;从研究的开放性来看,出版研究与其他研究(如阅读研究、文艺批评、文化研究、媒介研究等)有了对话交流的平台和空间;最重要的是,从研究的意义来看,出版研究的内涵得到了深化,其解释学意蕴被凸显了出来。
2.出版研究赋予“深度解释学的方法论架构”的意义
解释学旨在理解有意义的文本和行动(前者一般被称为“文本解释学”,后者一般被称为“社会/文化解释学”),然而无论是文本还是行动,其意义都是在特定的社会语境中生成的。具体到图书文本,其解释同样需要考虑如书写、传布、接受等方面社会条件的制约和影响,而出版研究则为我们理解图书出版方面的社会—历史条件对文本解释可能产生的影响提供了帮助。
关于这种影响的性质和方式,笔者初步总结出以下三种:
其一,一部书稿能否出版本身就对文本解释有着“可能与否”的根本性影响,这涉及“入场权”的问题。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在研究电视新闻时曾指出:“尽管他们在文化生产场域中仅仅居于低级别的、被支配的地位,记者们却践行着一种非常特殊的支配形式——原因在于他们控制着公共表达的手段。事实上,他们控制着公开存在,控制着某人被认作公众人物的能力,很明显,这些对于政治家和某类知识分子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在图书出版中,包括编辑、审稿人、行政监管者等在内的职业人群同样扮演着图书进入公共领域的关键“把关人”角色,事实上,“出版”(to publish)无论从中英文词义来看,都有着“使知道”(to make known)、“使公开”(to make public)的意思。这样,一部作品只有顺利通过各式各样的把关环节,进入公共讨论、成为公共话题,才有被阅读和被解释的可能性。在中外学术史上,都不乏因某部图书的“再发现”或“新引进”而引发的重大解释活动,例如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在20世纪30年代的被发现,直接启发了“文化的马克思主义”成为现代西方学术思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二,文本的意义虽然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之物,但它的呈现载体——图书(无论是纸质的还是电子的)——却是一种有形的物质实体,这样,出版过程中涉及的物质层面的因素难免会对意义的解读产生影响。正如杰罗姆·麦克盖恩所指出的:“读者解释的不是一个文本,而是一个物质对象——书籍;文本的文字会使用一种特别的字体和字号,用一种特别的纸印刷,存在于一本特别的书中,在特别的封面和封底之间;实体书籍的这些特殊性也影响和限制了可能的意义的范围。”对图书物质属性的重视,典型地体现在由罗纳德·麦克凯罗、沃尔特·格雷格和弗雷逊·鲍尔斯等学者开创的分析性文献学(Analytical Bibliography)中,这一学问教导学习者“识别格式、核对签名、查漏补缺、区分字体、查找水印、分析绘图、鉴别装帧”,其原因就在于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出版细节对挖掘文本的意义十分重要。之所以无法忽视图书的物质属性对文本解释的影响,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我们无法低估人类使用象征符号的普遍能力和天然活力,这使得任何物品都有可能成为象征符号展开的主题。
其三,图书出版作为一种分别连接着作者和读者的中介化传播机制,并不单单是文本纯然的“等值传递”,而是会不可避免地渗入出版者的思想观念和理解认知,遗留下出版活动自身的文本痕迹和烙印,从而影响读者对文本意义的解释。并且,这种中介化的传播机制越复杂、作者和读者的距离越遥远,出版活动附加的文本痕迹和烙印便越丰富,对解释产生的影响也越显著。法国文学批评家热拉尔·热奈特提出了“副文本”(Paratext)的概念,意指“阈限性(Liminal)的策略和惯例,既包括内在于图书的(Peritext),也包括外在于图书的(Epitext)”。这些副文本的作用是引导读者理解文本,使其接受意义与作者的创作意义相一致,它的主要类型包括书名和副书名、笔名、献词、索引、注释、封面和封底、宣传语、推荐词等。不难发现,很多类型的副文本其实就是反映出版者观念和认知、由出版者附加在图书上的文本痕迹,它们“规约”乃至“驯服”着文本解释的方向和可能性,有时甚至会比正式文本产生的意义更多。
这样,当我们对图书文本的意义进行解释的时候,便可以尝试围绕上述三种影响方式展开思考,回答例如什么因素和机制决定了一部图书能否出版、最终以怎样的物质形式呈现、在出版过程中体现了怎样的中介化话语操作等问题,从而使解释的结果更加完善、周密和有效。
三、小结
不难想见,如果我们将“深度解释学的方法论架构”与出版研究相结合,能给双方带来诸多启示。—方面,从出版研究的角度看,在“深度解释学的方法论架构”的整体观照下,出版研究不再是孤立的,而是可以被整合到关于象征形式的解释过程中,成为解释的一个环节。这样,出版研究的解释学意蕴得到了凸显,从而为拓展出版研究的边界、丰富出版研究的路径、搭建出版研究与其他研究对话交流的平台提供想象的空间。另一方面,从“深度解释学的方法论架构”来看,它也可以从关于出版方面的社会—历史环境研究中获取养分,丰富研究者对解释对象社会背景方面的认识。正是在这一层意义上,我们看到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认识论、卡尔·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或者皮埃尔·布尔迪厄提倡客观主义认识的旨意和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