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中的珠海社会工作(2006-2016)
珠海,一座珠江口西岸的美丽城市,新时期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以其“开放兼容敢闯敢试”的精神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成功经验。2008年12月,国务院颁布《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明确支持珠海等市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改革试点。近年来,珠海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精神,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总体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加强社会工作制度建设,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大力开拓创新,实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探索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社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先后于2009年、2013年被评选为全国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地区、全国首批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
成立珠海市社会工作委员会。珠海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珠海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市各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对珠海市的社会建设和社会工作进行统筹领导。
设立社会工作科。2009年,珠海在市民政局新增加了内设科室社会工作科,专门负责社会工作的总体规划、改革方案、宏观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相关立法工作等。各区也参照市的做法,建立健全了领导和工作机构。
完善政策法规。出台系列政策,包括1份政府规章、1个中长期规划、9个规范性文件、4个服务指引,从资金扶持、机构培育、职位设置、薪酬制度、人才培养、购买服务等方面予以明确和指引,促进珠海社会工作的健康发展。
2013年10月,珠海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启用。
为规范珠海市社工服务的开展,不断提高社工服务水平,珠海加强规范指引,强化督导服务,加强项目监管,促进社工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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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依托本地7所大专院校,形成职业教育、专科教育与本科教育相结合的多层次、宽领域、多方向的社会工作教育体系,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奠定坚实基础。通过素质提升计划,对全市基层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实施转化工程。通过继续教育培训,对专业社工实施知识更新工程。通过引进港澳台社工督导,带动本土社工督导培养。截至2016年6月,全市共有民办社工机构62家;共计1325人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万人持证率居全省前三;全市本土督导共47名;全市培训登记社会工作员1846人。
“指尖上的新年”。
2010年7月,在珠海市民政局提供专项经费支持和积极推动下,梅华街道分别与珠海京师社会工作中心和珠海远博社会工作促进中心等3家社会组织,签订了购买居家养老、社区青少年服务和特困单亲家庭社区服务的协议,成为珠海首个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街道。截至2016年6月,全市共投入1亿多元,用于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服务对象涵盖老人、儿童青少年、妇女、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流浪救助人员、残障人士、社区矫正人员及其他有需要的人群。
珠海通过世界社工日、岭南社工宣传周、阳光政务、社工网站、媒体报道等活动,宣扬社工理念,普及社工知识,提高社会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通过开展“优秀社工”、“优秀案例”、“十佳社工”等评比评选活动,提升社工自豪感,塑造社工新形象。如今,“有困难找社工,有时间做义工”正逐渐融入到珠海人的生活当中,成为一种生活态度与方式。
(珠海市民政局)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大事记:
2007年,珠海开始进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
2008年,组织社会工作相关从业人员参加首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2009年5月,珠海第一家民办社工机构成立;
2009年7月,珠海市社会工作协会成立;
2009年9月,珠海市被民政部确定为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地区;
2013年10月,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社会工作服务于一体的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珠海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正式启用;
2013年10月,珠海开启本土社会工作员培训登记;
2014年,珠海开启本土督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