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工作发展十年回顾与展望

2016-05-02 17:10广东省民政厅
大社会 2016年9期
关键词:专业人才社工民办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社会工作发展十年回顾与展望

◎广东省民政厅

社工和志愿者给老人过生日。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决策部署以来,广东省在民政部的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创新、大胆实践,围绕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发展,稳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逐步走出一条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具有广东特色的社会工作发展路子。

1 广东省社会工作发展基本情况

(一)萌芽起步阶段(2006年以前)

2006年以前,我省社会工作尚未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范畴。随着粤港澳社会服务领域交流日益频繁,上世纪90年代起,广州部分社会服务机构开始社会工作实践探索,如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为满足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与邻舍辅导会合作开展社工服务;广州市老人院与香港圣公会合作,引入专业社工推行院舍老年人社工服务;部分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如广州YMCA等也尝试引入社工积累实践经验。另一方面,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起步,自1999年开始,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商学院、中山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等高校相继设立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力量探索的社会工作服务实践,以及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发展,为我省社会工作的起步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2014年10月19日,花都区“狮岭镇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社工援助项目”获得广州市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资助。

2016年3月21日,香港新一代文化协会25名青少年应邀来穗进行交流活动。

(二)试点探索阶段(2006年—2010年)

2006年,民政部在我省召开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以后,我省迅速启动试点探索,并于2009年与民政部签订《民政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明确将“率先建立现代社会工作制度”、“将珠江三角洲地区逐步建成社会工作发展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区”作为我省推进目标。经过五年的发展,组织领导体系初步建立,2009年,省民政厅成立社会工作处,广州、深圳、东莞、珠海、中山、江门等6市民政局先后成立社工科(处),珠江三角洲各市相继成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社会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协调;试点工作稳步推进,2007年,广州市荔湾区、深圳市南山区、龙岗区、盐田区、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广州市老人院被确定为民政部第一批试点地区和单位。2009年,东莞市、珠海市等6个地区及广东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等17个单位被确定为民政部第二批试点地区和单位。深圳、东莞启动政府购买社工岗位试点,广州市启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试点,各地第一批社工相继上岗;社工机构发展壮大,2007年5月,全省第一家民办社工机构——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成立,2010年广东省社工师联合会成立,2010年底,全省社工服务机构已达到117家,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市社工行业协会日益发挥行业服务和自律自治作用。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至今)

2011年,广东省委十届九次会议专题研究加强社会建设,省委办、省府办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将“每万人持证社工人数”纳入“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我省社会工作进入全面推进阶段。截至目前,全省社会工作顶层制度设计初步完成,综合政策引领、专项政策配套的制度体系逐步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日益健全,省民政厅及广州、深圳等9个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单独设立社会工作科,省、市、县三级成立社会工作行业协会51个;政府购买服务成为我省最主要的社会工作服务供给方式,2015年度投入资金超过11亿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日益壮大,全省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数近6万人,已有民办社工机构1163家;社会工作实践逐步深化,服务领域从社会福利与救助逐步扩大到残障康复、禁毒帮教、社区矫正、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服务地域已从城市扩展到农村,服务对象已从传统的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延伸扩展到流动人口、受灾群众、有特殊需要的妇女等群体。

2016年6月4日,增城区社工派潭地区开展公益创投项目,“家家乐宜居”——山区农村残康人士居家环境安全改善计划,图为志愿者进行服务回访。

2 广东省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创新一个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带动社会工作发展

近年来,为满足群众日趋多元化的需求,各地顺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势,大力推进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逐步探索出“政府出资购买、社会组织承办、全程跟踪评估”的社会工作服务供给方式。

一是购买方式多样化。各地结合地区实际,探索了综合项目购买、专项购买、岗位购买三种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方式。珠三角各地普遍推行综合项目购买方式,在街道或社区建成社会工作服务平台超过1000个,以面向家庭、青少年、长者、弱势群体开展综合性专业服务为项目,出资委托民办社工机构承接运营。广州等地以专项购买方式,根据单一特定领域服务对象情况、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目标等进行综合预算,实行项目打包,由政府向社工机构购买,广州市每年购买社会工作专项服务项目15个,为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专项服务。深圳、东莞等地采取岗位购买的方式,由政府出资向民办社工机构购买社工岗位,并将社工派驻到部门、社区、学校、医院、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等,为某一特定群体提供服务,共购买社工岗位2500多个。

二是购买程序规范化。各地边实践边完善,逐步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范本、流程规范、资金使用、考核与评估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针对社会服务领域招投标的特殊性,就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招投标文件涉及的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服务工时、服务指标,以及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评标专家的资质等出台了指引办法。省民政厅与省标准化研究院合作,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指引,争取立项上升为地方标准,引导我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绩效评估常态化。各地普遍实施第三方评估,制定统一的评估标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对承接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合同履行、机构运作规范、财务状况以及服务对象评价等进行综合绩效评估,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有效保证了服务绩效。广州市开通了社工服务网,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形成内部监督、评估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二)培育两个主体,为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主要支撑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直接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我省各地把培育壮大社工人才和社工服务机构作为发展社会工作事业的核心,推动社工人才扎根一线做服务、社工机构立足长远树品牌。

一是壮大人才队伍,引导社工人才扎根一线做服务。着力于提升队伍专业性,鼓励本土高等院校开办社会工作专业,增强人才储备,全省47所院校每年培养社工毕业生超过2000名;打造省、市两级社工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省级遴选7个培育基地和50个重点实训基地,并支持培训基地开发培训教材;认真组织报考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推动社会服务人员提升转化,全省累计通过考试人数近6万人;推行继续教育制度,建立系统的社工人才培养机制,开展覆盖督导人才、机构管理人才、一线社工等种类齐全、形式多样的培训;加强粤港合作,省民政厅与香港邻舍辅导会合作开展“广东社工实务能力提升计划”,广州市与香港政府社工主任协会实施“广州社工培训及顾问试验计划”,深圳、东莞、中山等地委托香港社工机构开展本土督导培养计划,通过实施社工骨干专项培养计划,培育了一批高层次社工专业人才。目前,我省已初步建立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在职培训有机结合的社工专业人才教育培训网络。着眼于提高队伍稳定性,珠三角各地出台社工薪酬指导标准,合理确定社工薪酬待遇,并根据需要及时调整社工薪酬标准,东莞市还将“是否按时足额发放社工工资”纳入政府购买社工机构服务“一票否决”范围,有力保障了社工的薪酬待遇;省民政厅连续五年开展“广东优秀社工”系列评选,并将一线社会工作服务年限作为重要评选标准,引导社工扎根一线开展服务;广州将社工专业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紧缺工种目录”范围,东莞、深圳等市社工专业人才可享受“积分入户优惠”,深圳市“人才安居工程”覆盖社工专业人才,570余名社工可获得安居房补贴;各地还积极推荐优秀社工专业人才参选劳动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效提升社工专业人才的荣誉感。

二是强化机构培育,引导社工机构立足长远树品牌。各地普遍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使民办社工机构“落得了地”,目前,我省民办社工机构已达到1163家。珠三角地区采取设立社会组织培育基地、提供办公场地、实施开办经费“一次性资助”等方法,通过专业服务项目“以奖代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使民办社工机构“站稳脚跟”,如广州市对符合条件的民办社工机构实施10-20万的一次性资助,对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给予项目经费支出20%或30%的奖励,深圳市为解决机构资金周转困难推行“融益贷”公益金融创新项目,6家民办社工机构获得贷款资格。省民政厅推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信力建设,引导机构规范内部运作,“广东社工服务机构总干事能力提升计划”、“广州社工培训及顾问试验计划”等项目有效加强民办社工机构能力建设,深圳、佛山等市实施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打造一批高水平的民办社工机构,推动民办社工机构“树立品牌”。

“爱在身边”长者健康照顾发展计划启动,社工宣传长者健康知识,并组织为长者提供免费检查。

(三)强化三个保障,为社会工作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下发《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各地围绕社工专业人才的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流动、激励保障等环节,围绕社工机构培育与规范、督导培养与使用、社工登记注册、继续教育等重点内容出台一系列专项政策,形成综合政策引领、专项政策配套的制度框架;各地积极推进社工立法,珠海市出台了《珠海市社会工作促进办法》,汕头市制定了《汕头市社会工作者管理条例》,《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规定》已送人大审议;加快社工服务标准化进程,省民政厅出台民政事业单位养老、救助、优抚医院3个领域社工服务指引;深圳、东莞市先后制定老年人、教育、妇女儿童、禁毒、司法、医务、残障、企业社会工作等8个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指标体系,初步形成社工服务指标体系,分领域指引社会服务工作规范发展。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我省明确公共财政来源主渠道,珠三角各地先后建立了公共财政支持社会工作体制,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逐年增长,十年来,全省累计投入到社工事业的财政资金近60亿元,福彩公益金超过5亿元。各地还大力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社工事业发展,省政府和香港李嘉诚基金会联合发起的“集思公益、幸福广东——支持妇女计划”,深圳、东莞、中山、佛山等地举办“公益创投”,佛山市顺德区筹集民间慈善资金发展社工服务,深圳、东莞以政府和企业1:1的资金配套方式推进企业社会工作试点,全省累计带动社会资金投入超过1亿元。

三是强化宣传保障。坚持多渠道宣传,举办各级领导干部社会工作研修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社工理念;通过设立社工服务热线,在地铁、公交、出租车、楼宇内移动电视播放社工视频短片,着力提高社工知晓度;通过户外广告、手机短信推送、车贴等方式,普及社工服务理念。坚持集中宣传,连续五年举办“岭南社工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全省上下广泛开展社会工作宣传。坚持常态化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记者座谈会等形式,及时通报社会工作发展情况,加强对社会工作公益性、专业性的宣传报道。

茂名市惠民社工服务中心开展“祖孙同乐,幸福共享”活动。

3 广东省社会工作面临的挑战

(一)区域发展不够平衡

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过十年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的进展,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突出,珠三角和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在资源条件、人才总量、专业化水平均严重失衡,粤东西北地区仍普遍存在缺人才、缺资金、缺路径的困难,目前还停留在局部的、零星的试点阶段,其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数只占全省7%,年度资金投入不足全省2%。

(二)体制机制不够健全

各级社工协调议事机制不完善,行政资源单一化、碎片化导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没有形成统一合力;民政部门“单打独斗”,相关部门推进力度不大、积极性不高,拓展服务领域的系统性不足。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一线社工和社工机构的稳定性,导致社工流失率高、服务项目延续性不足;财政拨付体制还不灵活、招投标制度不够健全、项目评估有流于形式等问题也逐渐暴露。职业评价、岗位开发、激励保障等核心政策突破难度大。

(三)专业效果不够明显

部分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信力不足、服务能力不高、规范管理不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还不明确、不充足、不稳定,薪酬待遇水平偏低,人才流失严重,大部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普遍一线服务年资较浅,在服务理念、专业意识和服务技巧等方面水平有待提高。高层次、领军型人才紧缺,社会工作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等方面作用没有很好实现。

4 下一步发展思路和举措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以问题为导向,着力破解当前社工服务机构、服务项目、服务人才不稳定的困境,坚持培育与规范并重,以健全制度体系、工作体系、服务体系为抓手,以稳定一线队伍、规范机构发展为核心,着力增强社会工作服务力量,丰富发展路径,推动区域平衡,优化发展环境。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立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跨城乡、广领域、多人群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10万人,社工服务机构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工作的社会作用较为广泛、明显。具体抓好“四强化四促进”。

(一)强化政策创制,促进环境优化

推动社工立法,拟制《社会工作者条例》,为专业社会工作的长足发展奠定法制基础。完善政策体系,围绕农村留守人员、禁毒、医疗卫生、妇女家庭、脱贫攻坚等重点群体或领域出台社会工作专项政策;围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评价、培训、使用、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围绕政府购买服务,出台规范项目招投标和完善监督评估的政策;围绕社会工作机构建设,出台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加快标准化研究步伐,重点加强机构管理、实践指导类标准研制。

(二)强化人才培育,促进队伍稳定

加强对在粤高校社会工作教育的支持力度,推进社会工作教育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实践教学在学校教育中的比重,推动制定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实习教育指引,成立广东省社工学院。实施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登记备案,制定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措施,落实社工人才在专业培训、住房保障、创业优待优惠等方面的工作机制,研究出台社会工作者薪酬动态增长机制,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待遇,促使社工人才队伍稳定发展。

(三)强化机构规范,促进行业提升

研究制定全省民办社工机构公信力建设标准,开展民办社工机构公信力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提升全省民办社工机构公信力水平。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行业自律体系和信用体系,完善行业自律监督、政府监督和公众监督的多元化监督机制。推进社工机构等级评估工作,建立社工机构淘汰退出机制,引导社工机构自身规范管理,强化社工机构公益性和专业性定位。

(四)强化平台建设,促进均衡发展

实施粤东西北地区“双百镇(街)社工服务站”建设项目,补齐全省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短板。连续5年共安排资金3亿元,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建设运营200个镇(街)社工服务站,开发1000个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孵化200个志愿服务组织,培育10000名能持续开展服务的志愿者。通过搭建平台,打造稳定的、扎根一线的社工服务队伍,联动志愿者重点为困境人群提供专业社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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