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纪树
摘 要:政务信息公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政府赢得公众信赖、实现社会公正、提升公信力的现实需求,成为公众维护自身权利、监督权力运行、参与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手段。但是,我国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并不完善,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必须从政务信息公开思想观念的转变、工作能力的培养、工作资源的整合、运行机制的完善与保障制度的强化等方面进行突破。
关键词:政务信息公开;透明政府;促进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39 文献标识码:C 收稿日期:2016-02-08
“透明政府”是法治政府的应有内涵,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由于政务公开透明打破了公众与政府之间知识垄断、信息不对称的格局,要求政府必须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合作以提高治理能力,要求政府必须及时、准确回应公众舆论以提升公信力,要求政府必须通过法定程序保障公众参与利益分配以实现实质公正,因此,对政务公开透明的关切业已成为政府赢得公众信赖、实现社会公正、提升公信力的现实需求,成为公众维护自身权利、监督权力运行、参与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手段。[1]
伴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普遍推行,完成了从“不公开”到“公开”的质的转变,已经建成了比较规范的信息公开平台和比较畅通的公众申请政务公开渠道。但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我国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距离人民群众最大限度获取信息的需求,距离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1.转变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观念
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首先必须转变思想观念。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决摒弃“选择性公开”“规避性公开”的错误思想,建立政务信息公开的常态机制。二是树立“我要公开”的思维方式,彻底打破过去“要我公开”的被动思维方式的束缚,将外在压力变成内在动力。三是贯彻“以服务为导向、以公民为根本”的观念,真正维护公民的主体地位,促进政府职能从“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转变。
2.培养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
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培养政府在此方面的工作能力。一是培养主动发声的能力。二是培养及时回应的能力。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解读机制,提升回应的准确性;要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提升回应的针对性。[2]三是培养在线服务能力。要增强在线办事的效率,健全在线服务的运作保障机制;拓展在线访谈的互动参与渠道,促进访谈的意见交流。四是培养互动参与的能力。要保障互动渠道畅通,整合互动资源,积极开展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专题互动,提高互动参与度。
3.整合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资源
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必须要求政府有机整合各方工作资源:一是整合工作机构,二是整合公开信息。目前各县级基层政府均已经建成门户网站,但各个政府及其部门的网站信息还有不一致、不集中的现象,对此应当加强对信息进行整合。三是整合各区(县)及其部门资源。各区(县)及其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与合作,整合相关信息,便于公民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高效地获取相关信息。
4.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运行机制
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必须优化相应的实际运行机制。一是根据需求主体与信息内容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公开方式。二是加强农村落后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让落后地区的群众也有平等获取政务信息的机会。三要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的完善。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技术升级,优化网站页面设计,明确专门栏目的设置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等。
5.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障建设
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还需要相应保障制度的跟进。一是建立专业化培训机制。二是增加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投入。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门、专业的工作人员,加大必要资金的支持。三是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要将内外监督充分结合起来,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进一步加大对本级及下属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明确权责界限并建立相关责任追究机制;要建立畅通的社会公众评议监督、媒体监督渠道,建立委托第三方绩效评估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吕艳滨.透明政府:理念、方法与路径[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3.
[2]周瑞玲.推进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J].理论探索,2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