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职业教育而言,构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评价制度的价值主要表现为提升校企合作育人质量、发现校企合作办学问题、深入理解企业用人需求、评价校企育人收益。校企合作评价制度的建立需要从时间、空间和价值维度提炼观测点和形成评价标准,具体策略包括以评价为手段的文化共建,建立评价工作机制,形成系统性和整体性的评价方式,关注评价的反馈意义,形成整体推进。
[关键词]校企合作 职业教育 评价制度
[作者简介]吴南中(1984- ),男,湖南新化人,重庆广播电视大学,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教育技术、远程教育管理。(重庆 401520)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5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15YBJY132,项目主持人:南旭光)、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类重点项目“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的治理结构、实现途径和政策研究”(项目编号:AJA140003,项目主持人:杨进)和2015年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校级重点项目“基于‘三融合’的专业评价引导机制研究”(项目编号:ZD2015-05,项目主持人:李玲)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6)11-0010-05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体系办学不可回避的话题。《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指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企业参与制度。”这对理论界和实践中创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形式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国的校企合作在经历了以“拉郎配”为标志的校企合作政府主导的“撮合”阶段、以“剃头挑子一头热”为标志的学校求生存、求发展的“校热企冷”阶段后,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劳动力的比较优势逐渐减弱,企业转型发展的迫切性加强,向职业教育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增加,参与校企合作的主动性、迫切性、积极性增加,学校由“一头热”状态向与企业共生状态转变。在学校内部,按照一定的标准、方法和程序,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条件、水平、质量和效益等进行综合性评价和评价制度建设,对于提升校企合作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建设、做实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一、构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评价制度的价值
职业教育是旨在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应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教育,基于这种人才培养定位的逻辑起点,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必须与企业用人标准无限地靠拢,与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校企在课程上共同开发、教学上共同开展、效果上共同评价、责任上共同承担。就这个问题而言,职业院校与企业达成了较多的共识,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由于对校企合作办学缺乏相应的评价,校企合作的实效性很难通过可视化的维度进行准确的衡量,导致校企合作容易陷入各种“形式主义”,极大地浪费有限的教学资源,使得职业教育质量渐渐不能满足社会转型发展的需要。校企合作评价制度就是要在提高育人质量、发现校企合作问题、理解企业需求、评价育人收益上发挥作用。
(一)提升校企合作育人质量
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学习型组织,通过与企业的合作,使自身的人才培养更加贴近企业需求,拓宽学生就业渠道,通过企业硬件设施和技术人才的交流降低人才培养成本,也为教师紧跟专业技术发展潮流以及适时更新专业技术技能提供了条件。但是,校企合作的效果并不是只要企业合作就会产生,高质量的校企合作需要学校与企业存在“要素上的契合、功能上的契合、结构上的契合”①等现实条件。要素上的契合指校企双方在生存哲学、目标追求、价值观念、基本信念和处事原则上具有一致性;功能上的契合指校企双方在育人上存在相互配合与协同的地方;结构上的契合指校企双方在时间、空间上存在互补的结构。对校企合作进行评价,可以促使学校在选择合作企业时评价企业在人才培养目标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建设、教学实施、学习支持服务等过程中的作用,把握人才培养的主动性,通过不断调整合作企业、合作方式,提升校企合作育人质量。
(二)发现校企合作问题
校企合作育人功能的实现,实际上是一个不断成长和不断提高层次的过程。校企双方建立合作关系,通过不断深化合作、不断提高层次,实现校企双方的效益。在我国,职业教育不是由企业发展需求内生,而是通过教育体系的衍生建设而成,与企业在“先天基因”上明显不同,导致校企合作不断深化的过程并不能自发完成,而是依托一定的方式,比如在政府和行业的指导下,不断调整双方的利益边界,形成更为合适的合作形态。校企合作评价制度,是一种主动地评价校企合作问题的方式。就学校而言,校企合作评价制度的建立,促使学校按照特定的评价框架,及时发现学校参与校企合作的问题,有导向性地加强学校与企业的对接能力,促进学校基于人才培养质量加强自我反思;对于企业而言,通过校企合作评价制度,评价与学校沟通相关人才培养实施框架中的问题,发现自身与学校办学哲学、目标追求、价值观念和处事方式等的不协调性,以更好地调整自身参与的方式。
(三)深入理解企业用人要求
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形式,培养“职业人”是职业教育服务社会的主要形式。“职业人”出现的根本原因是技术的成熟和大规模的普及,以成熟技术为核心的产业链得到充分的发展,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在发展中酝酿出来。企业作为技术一线的关注者和“职业人”的使用者,对技术的发展方向和用人需求比任何组织都清晰,对高新技术的冲击感受能力比任何人都敏锐,应对技术更新迭代的调整工作比任何人都先进。企业对人才素质结构、人才发展能力和人才现有的技术价值有更多的先知先觉,这正是职业教育培育“职业人”所需要的方向指引,而企业也需要职业教育实时跟进。校企合作评价制度的建立,对于学校深刻理解企业用人需求、实时调整和应对情况有较大的价值。
(四)评价校企育人收益
不管是学校还是企业,“一头热”的合作模式不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校企共生模式最具有持续发展的能力。在现行的模式中,企业很少将校企合作发生的成本当作单独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②,比如在合作培养职业人才中所消耗的人力、物力等,学校也没有对此进行细致的评价。校企合作没有形成可以量化的标准来评价校企双方的收益,这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校企合作评价制度的建立,使学校对自身在校企合作中的人才培养收益、社会声誉收益等以及所投入的人财物进行客观的评价,为选择合作对象、确定合作深度等决策的做出提供依据。当然,校企合作体现在育人质量上,其价值很难用量化的数据进行衡量,但这种评价机制的建立,能促使学校明确校企合作的收益,使校企合作的行为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二、校企合作评价制度建设的维度
校企合作评价制度的对象是校企合作的状态,状态指的是“表征物质系统所处的状况,在一定时间内、一定的物质系统的存在方式或表现形态”③。通过校企合作状态把握一定时间内校企合作的存在方式和表现形态,是校企合作评价制度建设的目标。但是,状态不是唯一的评价维度,需要从状态进行预测,系统性地把握校企合作的价值。从维度来看,校企合作评价制度的抽象尺度可以分为时间维度、空间维度和价值维度。
(一)校企合作之时间维度
时间是状态监测的“计步器”。④对校企合作的评价,需要从校企合作的发展过程中,评价和预测校企合作的价值,对校企发展过程、现有水平、未来发展趋向进行评价,从时间上把握校企合作发展的水平与程度。
1.校企合作的发展过程。发展过程是指对校企产生合作的历史的评价。评价校企双方通过某种渠道建立关系之后,对相应专业和育人影响脉络的归纳,是评价合作伙伴在专业发展历程中的价值。一般来说,初级的校企合作是建立在就业阶段的合作,相关的校企合作政策保障并不完善;随着校企合作的深入,双方逐渐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逐渐思考支持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专业课程设计,并对双方的资源进行系统整合,形成合作运行的机制,并制定一些政策,保障校企合作的水平不断提升;随后,校企双方逐渐在合作上形成统一的思想,不断拓宽合作领域,不断提升合作深度,不断健全校企合作机制体制,在科研、技术转化、人才通道上实现合理有序的流通,实现文化融合、制度融合和结构融合,建立共生合作体。评价校企合作的发展过程,是评价校企双方是否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按照校企合作不断深入的发展历程开展工作,是校企合作未来价值实现的大致脉络。如果对方企业停留在对人才的需求上而在其他方面进展有限,意味着参与的积极性不够,对校企合作的前景要有折扣地预测,必要的时候做出适当的调整。
2.校企合作的现有水平。现有水平是指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对合作的宽度和广度的评价。比如,是否深度地参与了人才培养体系的设计,是否深入地按照人才成长的逻辑设计了课程,企业人员是否参与了学校的日常教学工作和担任顶岗实习的导师,企业导师在顶岗实习期间是否按照学生技术技能形成的逻辑开展了职业技能的指导,教师是否能有序流动到企业进行交换,双方是否在科研和技术开发上形成典型性的成果和有示范意义的合作项目等。这些内容是体现校企合作现有水平的关键,一方面有效度量了企业参与的层次和程度;另一方面评价了企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现有价值,评价了企业在学校发展中的价值,决定后续的持续性投入是否具有价值。现有水平的估计在时间维度上体现了一个对照关系,但其准确评价需要空间维度的有效配合。
3.校企合作的未来趋势。未来趋势是指在时间维度中,对校企合作未来发展前景的评价。校企合作是校企双方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双向需求,双方的发展决定了未来合作的深度,企业和学校都受社会发展制约,需要在与社会的交互中获取有助于自身成长的空间,社会的发展方向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和学校的成长方向,从而决定了校企合作的未来趋向。比如,智能制造业的发展,意味着更多的先进制造业的兴起,意味着手中握有优势技术储备和资源储备的企业在未来具有更多的话语权,也将获取更多收益,推动产业的发展;同时,也意味着为成熟技术进行人力资本输出的学校会跟进这种发展趋势,双方在利益上表达了更多的一致性,校企双方就有可能建立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同样,如果企业是落后产能,是社会发展中需要淘汰的类型,尽管双方有紧密的合作关系,但这种合作在未来并不具备发展优势。当然,评价发展趋势还需要与学校战略结合起来。比如,大数据产业意味着对大量的数据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但如果并不属于学校的发展重心,就会在发展趋向上动力不足。因此,对校企合作未来趋势的观察还需要借助价值维度。
(二)校企合作之空间维度
空间是状态监测的“分辨率”。⑤对校企合作状态的评价,反映校企合作办学的要素与结构的分布情况,揭示校企现有合作的各个方面。
1.“面”与“线”结合的程度。一般来说,校企共生的状态是校企合作最为理想的状态,反映了校企双主体在校企合作中“面”和“线”的结合。“面”指的是校企合作过程中双方的接触程度,体现了校企合作的广度。比如,有的企业参与了顶岗实习,体现了培育过程中的合作;有的企业提供了课程资源,体现了在课程建设层面的合作;有的企业提供了就业机会,体现了在就业阶段的合作;有的企业合建了研发场所,体现了在研究上的合作。“线”指的是校企合作在某个方面的介入深度。比如,在“订单班”的校企合作形式中,可以仅仅只下达订单,但没有深度介入人才培养过程,有的参与了“订单班”课程建设,有的设计了“订单班”人才培养方案,有的参与了“订单班”的人才培养质量考评,有的为“订单班”投入了大量的企业师资等。一般来说,校企合作双方接触点越多,依赖性越强;链条越长,依赖性越强。对校企合作“面”和“线”上的评价,能真实地反映校企合作在空间上的状态,是评价校企合作办学的重要观察点。
2.短期效应与长期效应。校企合作既有短期合作的需求,又要形成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防止校企合作育人功能的中断,保证人才培养的基本质量。因此,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都是校企合作评价关注的检测点。短期效应指的是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对现阶段育人的功能实现,长期效应是指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对学校育人的长效。一般来说,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具有一致性,部分企业能在特定时期提供有效的学习资源和条件,但由于不满足学校长期战略发展目标或者与学校文化产生冲突,因此需要做出有效的评价。一般而言,文化层面上越接近,长期效应越凸显;结构越相似,长期效应越凸显。对于学校而言,特别是起点不够高的学校,在寻找校企合作伙伴时存在一定的现实困难,找到满足现实学校资源和条件供给的企业是当务之急,但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更需要找到与自身理念、结构、文化相近的企业作为长期合作伙伴。因此,分析企业对学校校企合作发展的长效和短效,是校企合作评价的关注点。
3.校企办学合作绩效。在市场经济的社会环境中,对事务进行绩效评价具有现实意义。对于校企合作而言,办学合作绩效是学校和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关键评价点。校企合作的核心目标是合作育人,相对于其他绩效评价而言,由于育人质量具有内隐性,无论是在客观上还是主观上进行评价都具有现实难度。正因为如此,现阶段并没有学校对校企合作办学绩效进行深入的评价,企业也很少将合作的投入在会计科目中单独呈现。但是,校企双方可以挑选出校企合作的核心观测点,比如校企双方投入资源的数量与比例,与学习者培养成效中的技能获取、就业质量和自我体验进行比较,观察相近企业或者相似专业的育人质量,并综合考虑专业获取校企合作资源的难度,从而进行有效的绩效评价。
(三)校企合作之价值维度
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的类型,其普遍意义上的育人功能很难用单纯的数据来评价。校企合作作为职业教育育人的重要手段,需要评价其是否满足校企双方的战略需求,是否与社会的发展方向相吻合,是否真实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是否真正拓展了学校的办学空间等。
1.校企合作是否满足双方的战略需求。校企合作的发生逻辑毫无疑问是双方的共同需求,具体体现在企业需要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持自身的发展,学校作为培养人的场所,需要校企合作节约办学资源,提高育人质量。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可以发现校企合作的趋势体现了纵向上的衔接和横向上的融合。在纵向上,学校通过基础培育发挥高效知识传输体系价值,企业在技能淬炼上发挥“深加工”价值;在横向上,企业与学校以不同结构的知识能力培养,支持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但是,现实意义上的校企合作,存在目标不同、文化差异、利益分配等冲突,在发展校企合作上各自有截然不同的出发点,并没有显示出天然的共生,而是根据自身战略进行不断的博弈,从而实现战略上的互利。当然,战略上的互利并不会在所有的校企合作中发生。在校企合作的实践中,各种不愉快的事件时有发生,原因是战略上很难实现趋同。对双方战略需求的分析是深入校企合作、发挥校企育人的关键,其主要评价企业在发展蓝图中与学校发展战略的相关性,与学校战略相关性大的企业,会更符合发展逻辑,在行动上保持与学校相同的步调,促进学校育人质量的提升。
2.校企合作是否与社会发展方向一致。校企双方在战略上的趋同并不意味着校企就能按照既定的方向开展合作,学校和企业存在的基础是社会,其资源的最终来源是社会生产,社会发展决定了社会生产的状态。工业时代孕育工业化生产,产生了工业化时期的人才培养需求;数字化时代孕育着数字化生产,产生了数字化时期的人才培养需求。校企合作的发展方向需要准确对接社会发展方向,而不能与社会发展背道而驰。因此,评价校企合作是否与社会的发展方向一致,是评价校企合作价值的重要方面,只有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校企合作,才能更好地解决社会发展所遇到的人才问题、资源问题和技术问题,真正促进社会的发展。
3.校企合作是否真正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校企双方在互动层面上的水平,并不完全代表人才培养质量。校企双方在格调上没有处在同一水平,学校的教学现状远高于企业生产水平时,再精美的合作对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也无济于事。例如,学校定位于智能生产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而合作企业却需要流水线上的熟练劳动者。同样,远远高于学校人才培养层次的校企合作,对人才培养也无济于事。例如,职业学校定位于培养普通技术型人才,而合作企业却需要高级创新人才。因此,校企合作必须真正评价人才成长的价值,在选择合作企业时必须根据本校学生的实际状况,真正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校企合作只有真正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才能真正满足学习者的学习体验需求,才能提高学习者的满意程度,才能赢得学校的发展未来。
三、校企合作评价制度推进的策略
建立校企合作评价制度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需要不断完善和进步的,需要有策略的推动。
(一)坦诚的文化共建策略
对校企合作的评价,不能成为学校单方面的评价,而要与企业建立坦诚的合作关系。学校可以评价与企业的合作关系,企业也可以评价与学校的合作关系。这种基于双方互信、互动的评价体系的建立,对校企双方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校企在不断的互动评价中,加深对校企合作价值的深层次思考,实现校企合作的良性发展。同时,通过校企合作评价发现对方并不符合自身发展需求时,也能有效地启动止损程序,实现合作的终止,防止校企合作中资源投入的浪费。
(二)形成系统性和整体性的评价方式
校企合作涉及多个复杂主体的多维交互,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线性关系,需要从整体的角度来评价校企合作的成效。从各个维度来看,也是相互补充和相互支持的关系。时间维度需要空间维度来支持,空间维度的状态是价值维度的基础。因此,不能用静态的眼光去评价校企合作,也不能用单一的视角来评价校企合作,而是需要建立系统性思维和整体性理念,通过对校企合作各个层面的系统分析,形成既有指导意义又有科学价值的结论,推动校企合作的发展。
(三)建立校企合作评价工作机制
“机制”源于希腊文的“mechane”,指的是机器的构造和动作原理。⑥校企合作评价制度的建立旨在通过校企合作评价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需要校企双方和其他利益相关体,以评价为手段建立相关关系,保障校企合作评价的运行,充分发挥校企合作评价的作用。校企合作评价制度的建立,需要发挥多元协同效应,从企业、学校、社会、学生等利益相关者中寻求战略协同,构建支持联盟,确保工作运行的通畅性,发挥校企评价制度的效益。
(四)关注评价的反馈意义
评价是为了优化,这种优化过程体现为选择的优化、迭代的优化和提升的优化。选择的优化是指通过选择不同的合作对象,实现校企合作绩效的提升;迭代的优化是根据不同的时代,选择不同的校企合作对象,实现校企合作价值;提升的优化是指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不断调适自身参与的角色,实现校企双赢的优化。相对于前两者,校企合作提升的优化在评价过程中更具有现实操作意义。评价制度的推进需要形成有效的反馈,对学校在合作方式上提出要求,同时也将这种要求以积极主动的方式反馈到企业,促进企业根据学校的要求改变参与校企合作的方式,最终实现共赢。
校企合作评价并不是凭空出现的新事物,而是具有一定的现实基础。在传统的校企合作中,学校和企业从主观上或者客观上分析校企合作对自身的价值,但这种评价并不全面。在全面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今天,提高校企合作评价的水平与科学性显得尤其重要。同时,开展校企合作评价制度建设的学校和企业,需要用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去认识校企合作的关系。目前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章明确规定校企双方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这就需要依托以双赢为目标的评价制度体系,通过不断完善评价,以更高的理论自信和实践自信,选择更适合的合作主体,从而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本研究基于现实状态和评价原则进行了一些思考,希望吸引更多人投入相关研究,促使评价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尤其在实践中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注释]
①金辉.高等职业教育深化校企合作的应然路径[J].教育研究,2010(4):56.
②冉云芳,石伟平.企业参与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成本、收益构成及差异性分析——基于浙江和上海67家企业的调查[J].高等教育研究,2015(9):56.
③高清海.文史哲百科辞典[Z].吉林:吉林大学出版社,1988:385.
④⑤李玲,吴南中.高职教育专业评价引导的逻辑[J].教育与职业,2015(34):18,22.
⑥孙锦涛.教育现象的基本范畴研究[J].教育研究,201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