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代学徒制是以职业院校和企业为主体,通过师傅带徒弟这种教学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一种人才陪模式。文章分析了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现代性”的体现,以及职业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的必然性,提出了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运行的保障机制,包括自觉约定,构建“多元”主体、工学交替的育人模式,以能力为本位,重构体现工学结合的“双体系”课程体系和内容,构建协作互补、专兼结合的“双导师”教学团队,构建情境认知、行知合二为一的教学组织与管理模式。
[关键词]职业教育 现代学徒制 行业企业 校企合作
[作者简介]龚方红(1966- ),男,江苏南通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管理、高分子材料;周桂瑾(1971- ),男,江苏姜堰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高职教育;俞林(1979- ),男,江苏姜堰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无锡现代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助理,副教授,在读博士,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高职教育。(江苏 无锡 214121)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6)17-0015-03
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大背景下,现代学徒制是一个研究的热点和焦点。政策层面,《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等文件分别提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支持地方和行业引导、扶持企业与高职院校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试点”等决策意见,并且2015年8月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出165家单位作为现代学徒制的试点基地。实践层面,许多地方政府和相应的职业院校也相继开始进行形式多样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随着国家从政策和实践层面全面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可以发现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过程中,国家对现代学徒制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力争将传统职业教育的理念和方式与现代学徒制进行融合,由此提升职业教育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水平,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结构转型和社会经济升级的能力。
一、现代学徒制的内涵
“学徒制”可以追溯到青铜器时代,是一种很古老的职业教育形态。城市手工艺的蓬勃发展,导致行会及行会制度产生,进而使得学徒制在13~14世纪进入鼎盛阶段。在这个阶段,行业从业者按身份不同分为学徒、工匠、师傅等三级,他们之间有严格的契约作为约束机制,行会对这种相互关系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和管理。16~18世纪,欧洲开始进入资本主义阶段,经济发展也逐步由手工艺向工场作坊转变,国家政府介入学徒制的管理,行会逐渐淡出,因此学徒制也逐步演变为以国家宏观调控为主的“国家干预学徒制”。两次工业革命使得原始的学徒制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工厂学徒制”,此时传授知识和技能的主要方式体现为“师傅带徒弟”“做中学、学中做”。在工业革命之后,机械化生产体系逐渐形成,职业学校教育逐步取代学徒制,“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职业教育发展尤为迅速,形成了德国“双元制”、日本“产学合作”、美国“CBE模式”、澳大利亚“TAFE模式”、新加坡“教学工厂”等教学模式,将学徒制融入职业教育之中,即所谓的“传统学徒制”。传统学徒制具有周期长、全程教育、现场亲自动手、师徒关系密切、重就业等特点。随着“现代学徒制”概念的提出,众多学者对其内涵开始进行深入研究,也提出了不少观点,其本质就是将西方的传统学徒制结合现代职业教育模式而提出的“学校和企业合作育人的现代教育制度”,要求现代学徒制具备国家战略层面的制度设计、多元育人主体、育人过程中企业为主、教育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体系融通等特征。根据上述阐述,笔者认为,现代学徒制就是围绕现代产业、行业企业的用工标准,通过专业设置、课程改革对学生(学徒)进行技术技能培养,鼓励学校、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过程的校企共同交替人才培养新模式。
二、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的“现代性”体现
根据现代学徒制的内涵界定,笔者认为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的“现代性”是指作为一种西方典型的教育制度而表现出的质态和形态的特征。所以,结合实际国情,我国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的“现代性”应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从关注生产转向关注教育。传统学徒制的主要功能是为了实现生产任务,而不是让学徒工重点接受教育,而现代学徒制是以教育为首要功能的一种教育制度。在现代学徒制的实施过程中,企业虽然仍然考虑经济利益,但其首要目的是为了培养高技能、高素质人才,此时的企业不再仅仅将学徒工视为企业的私有资源,而是将其视为国家的人力资本,所以此时政府作为主体之一,应当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承担相应的责任,切实体现其现代性特征。
2.从非正规培训转向正规教育。传统学徒制的主要任务是让学徒工通过一定时间的培训,从而掌握某种实际操作技能,其核心本质是非正规培训,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传输。在此过程中,学徒工最多只能获得某种职业资格证书,而无法获得专业的学历文凭,导致学徒工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现代学徒制则要求将职业技能培训与专业学历教育进行有机整合,学徒工在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也能获取专业的学历证书。这样就将学徒制与全日制学历教育视为平等的教育方式,也体现了现代学徒制与传统学徒制的区别,彰显了其现代性。
3.从一次性培训转向终身教育。传统学徒制所进行的各种培训往往是一次性的,甚至有的培训是终结性的,没有发展前景。学徒工在出师之后,就会独立地开始自己的职业生涯,从事实际的技能操作活动,其技能往往不可能再次进行提升。现代学徒制则要求学徒工(员工)在接受教育或培训一段时间进入工作岗位后,若感觉自身技能达不到岗位相应要求,还可以再次进入培训教育机构,再次接受教育,这样就形成了一个阶梯式的培训模式,充分体现了其现代性。
4.教学主体的教学组织形式体现结构化特性。传统学徒制在实施过程中,其教学组织形式就是徒弟跟着师傅学习,主要学习技术技能,很少能学习到相应的理论知识,徒弟的技能学习也没有系统性、规律性,所以根本体现不出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的教学组织形式与传统学徒制的根本区别之一就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现代学徒制要求其学徒工(员工)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也要接受岗位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即理论联系实际。另外,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学徒工(员工)所学习的技能和理论知识是严格按照企业实际岗位的需求而系统安排的,因此其技能和理论知识体系具有结构性特征。
三、职业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的必然性
1.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平台搭建的需要。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最大的问题就是教育与产业相脱节。为了更好地进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需要搭建有效的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平台,而“现代学徒制”能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从前面对现代学徒制的阐述可以发现,现代学徒制是对传统学徒制及职业教育制度的重新组合,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实现学生和学徒这两重身份的相互交替。对于企业而言,表现为招生即招工,让学生除了有学生这一身份外,还有员工这一身份。这有利于调动企业培养学生的积极性,因为企业培养学生就是在为自己培养未来的员工。对于人才培养主体而言,改变原来主要以职业院校为主的局面,转变为校企共同负责,学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共同招生,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进行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共同实施教学方案,共同对学生进行考核。这样既能帮助学校培养合格的人才,又能让企业将来招收到合格的员工。现代学徒制能够让学校和企业之间构建深度融合、合作育人的体制机制,使得校企之间搭建起共同合作的运作平台,进而实现两种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教育环境和资源的有效整合。实施现代学徒制有助于探索校企合作的新模式,有助于校企突破体制机制的束缚,从而使得产教实现纵深发展和融合。
2.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学习载体重构的需要。现代学徒制实现了学生和学徒这两种身份的相互交替,也实现了学生学习空间的有效融通,进而使得职业教育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质量得到了有效保证,提升了学生将来就业的质量。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过程中,实施现代学徒制需要学校将传统的课堂转向企业,这就要求企业实训基地承担课程教学任务。这样可以比较有效地解决目前职业院校专业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过于传统的问题,进而有利于进行教学改革,实现以企业岗位工作任务为主导设置课程内容。现代学徒制为了更好地培养人才,要求学校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确定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目标,并以此为依据,学校与企业相互合作制订符合企业用工标准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课程体系和标准,这样就更能契合人才培养的认知规律,也能较好地满足学生职业成长规律的需要。
3.国家经济社会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现代学徒制是政府引导、行业参与、校企共育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政府将从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角度,通过行政立法、制定政策、财务杠杆等手段鼓励现代学徒制的发展和推广,进而培养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所需要的人才;行业企业将在政府政策导向的作用下,根据企业的自身特征以及政府制定的相关行业标准、人才质量评价标准来指导现代学徒制的推广,进而保证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规格;学校和企业将以就业为导向,双方相互合作,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等,这样就使得学校培养的人才在理论知识不降低的前提下,其职业素质和技能得到较为明显的提升,进而培养出符合行业、企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也使得学校培养的毕业生深受企业的欢迎,达到多方共赢的目的,最终实现为国家经济社会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做出贡献的目的。
四、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运行的保障机制
1.自觉约定,构建“多元”主体、工学交替的育人模式。传统的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虽然也倡导企业参与学校的育人过程,但基本处于表层状态,流于形式。现代学徒制若要正常运行,企业和学校必须均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共同承担育人的责任,共同承担学生就业的风险。现代学徒制的主体包括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学生等,这种多元化的主体构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只有多方共赢,才能切实体现现代学徒制的优势。为了实现多方共赢,首先,合作企业必须参与学校的招生过程,体现企业在育人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进而使得企业明确自身的权利和责任,这样有助于企业积极参与现代学徒制的推进工作。其次,学生、学校、企业等应签订保障各自权利、承担各自义务的多方协议书,在此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企业、学校、学生等多元主体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如要求企业切实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招生、课程体系构建、提供就业实习岗位等,以岗位目标为指引,进一步明确学生培养的规格和质量。同时,协议书中也要明确学校和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如学校要按照企业的要求制订教学计划,配备符合要求的双师型师资队伍,以及满足学生就业实习的各项权利等。
2.以能力为本位,形成体现工学结合的“双体系”课程结构。现代学徒制展现了受教育者学生和学徒这两种身份的相互交替,并在学习的空间上体现为校企融通。现代学徒制的教育内容涵盖面很广,既包括理论学习的内容,也包含技能训练的知识。因此,在此模式下,教学主体应对课程体系和内容进行重新构建。现代学徒制的课程体系既要体现一定的学术性,又要展现较强的职业性,这样才能培养出以能力为本位、符合企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现代学徒制的课程体系在培养目标的设置方面需进行整合,将职业资格、学历教育、学徒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要求进行有效整合,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就业岗位或实习岗位的典型工作过程、工作任务及专业基础知识进行提炼,最终形成符合学徒成长的课程体系。根据现代学徒制对课程体系的要求,笔者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认为现代学徒制课程体系可以分为通识课程、技术基础课程、技术应用课程、综合实训课程等几个大的模块。其中,通识课程主要是指语言类课程、政治类课程及数理化课程等;技术基础课程是指与专业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技术应用课程是指与就业或实习岗位密切相关的专业课程;综合实训课程是指与专业就业或实习密切相关的校内外综合实训课程。校企共同开发课程,形成“双体系”课程结构,这样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也有利于企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学校教师更加了解职业院校育人中对知识的要求,最终实现三方共赢。
3.构建协作互补、专兼结合的“双导师”教学团队。现代学徒制的运行需要符合要求的师资队伍作为保障。在课程教学中,无论是理论课程还是实践课程,都需要向理实一体化方向转变。为了能培养出符合企业需求的人才,需要校内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对学生(学徒)进行授课。因此,建构一支协作互补、专兼结合的“双导师”教学团队是保障现代学徒制正常运行、提高学徒培养质量的关键。对于校内专任教师,应着力提升他们的双师素质。因为现代学徒制的特征是工学交替,如果授课教师对“工”的方面都不理解,就无法进行实践授课,所以学校应当采取措施进行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如选送专任教师进入企业进行顶岗实践、招聘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企业技术或管理人员等。对于企业的“师傅”师资,除了进一步加强他们的专业技能外,还需有计划、有组织地对他们进行职业教育理念的灌输,引导他们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通过培训提升师傅的执教能力,这样就能培养出一支既具有较强理论知识、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学团队。现代学徒制模式下,通过专兼职教师的相互帮扶,能够有效提升人才培养中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科研合作等的水平,最终实现团队目标的集聚效应。
4.构建情境认知、行知合二为一的教学组织与管理模式。职业教育作为一种跨越职业与教育、学校与企业、工作与学习等界限的开放型教育模式,在运行过程中要同时具备职业和教育的双重属性,要打破传统的办学模式和用工模式,实现跨界合作,多方共赢。传统的职业教育管理模式严重阻碍了工学交替的实施,再加上企业生产任务繁重,根本没有时间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导致人才培养与企业用人严重脱节。鉴于此,应当构建情境认知、行知合二为一的教学组织和管理模式,即教学空间要从校内延伸到校外,参与职业教育的主体应由原来单一的学校转向学校、企业、行业、政府等。具体而言,就是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实现校企共同参与、双方共同育人的教学管理模式,且共同负责课程体系与课程内容的构建,共同进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这样才能切实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绩效和质量。另外,为了保障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质量,还需要构建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相互监督的机制,在此过程中,政府起决策引导作用,行业担任诊断、认证、指导等责任,学校和企业具体执行教学任务和人才培养。学校和企业应当紧紧围绕培养标准,在课程评价、素质评价等方面全程参与,最终使得评价的结果客观、公正。
总之,现代学徒制是以企业参与为基本条件,以校企共同开发和构建课程体系为重点,以专业建设为主线,最终达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求的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因此,作为职业院校,应当从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基地建设、评价体系等角度不断加强管理,以此来保障现代学徒制的有效运行,进而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出更多符合条件的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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