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高职院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与内容存在理念认识、价值取向、实践行动、教育效果四方面的误区。因此,高职院校必须正确定位,立足于市场经济与产业发展,立足于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立足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与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探索适合高职院校特色和发展实际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
[关键词]高职院校 创新创业教育 定位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6)15-0065-03
20世纪60年代末,创新创业教育在美国悄然兴起,随之出现的创业革命改变了美国和世界经济。我国创业教育始于20世纪末,创业教育在我国高等院校的开展大概进行了10余年,大体上经历了创业教育战略规划阶段、实施阶段、推广阶段。与国外相比,我国大学生创业的比例较低,不到毕业生总数的2%,而发达国家则达到了20%~30%。与此同时,高职院校还出现了“低水平高就业率”的“两低一高”现象,即低工资、低专业对口率和高跳槽率,这种“大学生与农民工抢饭碗”的现象与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定位不准紧密相关。
一、高职院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
(一)培养创新型人才的主要途径
当前,创新创业教育已成为高职院校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已得到广泛的认可。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核心,就在于激发高职学生的创新意识,提升高职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高职院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能够有效开发高职学生的创新和创造潜能,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为社会输入高质量的创新型人才,有效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提高高职院校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贡献率。
(二)提高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然要求
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高职院校对创新创业教育存在功利性的认识,只为迎合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创新创业教育缺乏生命力与活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就必须以创业带动就业,以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为指导,设定符合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目标,才能真正推进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科学发展与内涵建设,才能实现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才能切实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显示出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的优越性。
因此,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体系,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创新型国家的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现状
(一)学校层面
1.对创新创业教育的认识不到位。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还处于引进、吸收、本地化、探索与实践阶段,研究基础薄弱,存在目标定位、教育模式、师资队伍、教育资源、课程体系、实践平台等诸多问题。一项对新疆高校的调查显示,新疆财经大学开设了创业类课程,新疆大学举办了创新创业大赛,新疆的高职院校也在积极效仿普通高校的典型做法。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开设缺乏统一的课程体系与课程标准,均无统一的创新创业教材,课程开设随意且很不合理。纵观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都是针对精英学生而教,未普及大多数乃至全体学生,因此导致创新创业自身的优势无法展现。
2.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力量匮乏。据调查,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师一般由就业指导教师或辅导员担任,大都缺乏创业经历与实践锻炼。受自身知识与思维的局限,对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很有限。高职院校所聘请的校外创业成功人士多为兼职授课,缺乏对高职学生创新创业指导的精力和长期性,教学效果也不理想。因此,师资匮乏是制约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效果的瓶颈之所在。总体来讲,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还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
(二)学生层面
1.高职学生创业意识亟待唤醒。高职院校在实施创新创业教育中,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理解不清晰,目标不明确,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注重理论教授,而忽视了高职学生创新意识的激励,缺乏创业的主动性、自主性与自觉性的培养,因而出现了高职学生“被动创业”的局面,自主创业信心不足,自主创业实践经历欠缺。
2.高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亟待提升。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课程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学效果的提高,制约了高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效果不理想,创新创业教师对高职学生创新创业缺乏灵活与有效的指导。此外,高职学生自身也缺乏创业意识,等待教师的指导和催促,被动创业的思想阻碍了他们的自我探索实践。凡此种种,均导致了高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不足。
(三)创新创业教育机制层面
当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机制主要依托高校,利用高校的师资、资金、技术,结合自身的专业特色和优势,建立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等实践基地。2002年,教育部确定了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九所高校率先成为创新创业教育的试点,形成了三种创新创业模式:一是以中国人民大学为代表,强调学生创业意识的培养,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二是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代表,以提高学生创业知识和创业技能为侧重点;三是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代表,注重为学生提供资金和技术咨询。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不同于本科院校。据调查,高职院校目前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的不足19%,创建高职学生创业园的职业院校也只有极少数,高职毕业生在创业园只是获得了创业体验。一项对新疆维吾尔族高职学生的就业意向调查显示,85%的学生希望留在新疆本土进行创业并就业,说明高职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创业意识。高职院校应该为高职学生创建电子创业平台,提供创业就业信息、基金和技术支持,鼓励他们自主创业。虽然当前少数民族学生自主创业的规模较小,技术含量不高,但这已经为他们走上成功创业之路奠定了基础,同时也对在校学生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机制的建立,必须要突破对普通高校的简单模仿,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同时还需要政府、企业、学校、社会四位一体进行全方位推进,光靠单一力量实施,无法形成创新创业教育的合力。
三、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定位的误区
(一)理念认识误区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应涵盖创新教育和创业教育,以创业教育为重点,鼓励学生自主创业,解决学生的就业问题。不仅针对有创新和创业意愿的学生,还应该提升全体学生创新与创业意识以及创新创业的素质与能力。目前,多数高职院校对创新创业理念未形成正确认识,创业教育的实施仅局限在组织讲座、大赛、创办经营小店铺等,导致“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现象,无法充分发挥创新创业教育的作用。
(二)价值取向误区
高职院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必须持有正确的创业价值观。所谓创新创业价值观是指个人对创新创业的态度和看法,以及对创新创业行为方式的判断标准和理念。创业价值观是创业心理品质和创业人格的体现,是在教育引导和环境熏陶的双重作用下形成的。创业价值观具有稳定性、发展性、实践性与个性差异性。高职院校在创新创业价值观教育的过程中,要将创新与创业这两个概念区分清楚。创新的核心在于新知识、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强调“新”。创业的核心在于实施创新的想法,强调“实践”和“过程”。高职学生要从创业到创新,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可以先创业再创新,不仅要“仰望星空”,更要“脚踏实地”。
当前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价值观存在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一是把创业教育局限在具体操作性技能的训练上,忽略了对高职学生创业意识和素养的培养;二是忽略了新媒体平台在高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的引领作用;三是创业价值观与高职学生的创业行动相分离。高职院校应塑造和完善高职学生的创业价值观体系,用创业价值观指导高职学生的创业行动,切实提升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效果。
(三)实践行动误区
近年来,高职院校普遍模仿普通高校建立了一系列产业园、科技园、实验中心等创业实践基地,积累大学生的创业经验与教训。但是,创新创业是一个复杂艰难的过程。大部分高职学生对自主创业存在短视行为,追求短期成功与回报,盲目注重物质财富的获得,忽略了隐形财富与精神财富的积累。高职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由于创业能力不足,创业信念不坚定,创业价值观认识方面存在偏差,导致创业行动失败。部分高职学生一次创业失败,就盲目自卑,自我否定,放弃再次尝试。高职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必然要与他人交往,要进行团队合作,要具有社会责任感,这是创业过程中更有价值的财富。一些高职学生一味向往创业的种种成就,而忽视团队合作、公平竞争、社会责任、博爱奉献等隐形价值的获取,忽略了创业过程中自我品格的提升。不良的创业预期必然导致创业实践的失败。
(四)教育效果误区
目前,高职院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途径和载体主要依靠教学和组织各类活动。因为这种活动形式和教学形式易于收集佐证资料,易于操作。多数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形式就是多增加了几门创新创业类的课程,大都以必修课或者是选修课形式开设,以应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当前职业院校普遍认为创业活动的效果就等同于创新创业教育的效果,只要多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就能达到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因此,积极组织各类讲座、大赛、职业规划、创业设计等,将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当作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胜法宝。然而,这些创新创业活动多数流于形式,缺少对创新创业内涵的真正挖掘。高职院校创新创业课程只重视理论教学,忽视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形式单一。
四、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定位的建议
高职院校要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应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产教融合为途径,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高职学生的创新意识,提升其创业能力,优化创业心理品质,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
(一)立足市场经济与产业发展定位
当前,我国正处在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新时期,对深化改革开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随着产业结构逐渐由“二一三”型向“二三一”型转变,就业的产业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第一,目前就业供需总量的矛盾日益突出。下岗人员再就业率有待提高,农村富余人员转移就业需求越来越大,大中专毕业生尤其是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率有待提高,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仅为53.5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数据)。第二,各类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正在升温。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数据,2012年大专(高职)生就业率比本科生高出3%,就业率达到90.54%。第三,目前工业企业招工难成为各地的普遍现象。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招工难、找工难现状并存。国家统计局的工业抽样调查显示,2013年1~2月,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有招工需求的企业占66.7%,其中没有一家企业如数招到所需员工,而招到大部分所需员工和小部分所需员工的企业各占30%,没能招到所需员工的占40%。因此,高职院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必须与市场接轨,与行业接轨,顺应产业领域变革所带来的挑战,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构建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创新创业平台。高职院校还要结合自身的专业特色和优势,有针对性地选择产业领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据统计,当前高职院校以工科类、经济管理类、装潢设计类的高职学生创业者居多。因此,在选择产业领域进行创业时,高职学生应该把握市场经济的发展实际,结合区域经济特色,找准自身进行创新创业的基点,选择容易成功的行业领域,如电子商务、服务行业、中介行业等新兴产业尽快站稳脚跟,成功创业。
(二)立足国家创新发展战略定位
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浪潮风起云涌,国际竞争更加激烈。为了在竞争中赢得主动,建立国家创新体系,走创新型国家之路,是各国共同的选择。为此,我国应加强科技前沿和基础研究,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推进协同创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中国确定的国家战略,与此同时,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指出,高职院校要以国家创新战略发展需求为依据,以“面向市场、立足岗位、强调素质、突出能力、贯彻创新”为办学定位和指导思想,通过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教给学生谋生的方法和技能,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促就业,缓解当前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实现“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教育目的。
(三)立足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高职院校要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具备良好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创业意识、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学习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职业素养的接班人。这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也是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定位和目标。高职院校还要根据自身实际,找准自身在社会产业结构中的地位,指导高职学生从实际出发,适当降低要求,设立可行性的创业目标进行创业。
(四)立足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定位
1.高职院校要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必须依托组织保障。高职院校应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协调督导,努力做好高职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指导工作。
2.高职院校要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必须解决好师资问题。配备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提升对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能力,及时调整教学方法,改变传统的照本宣科式理论讲授,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学生创业意识与创业能力的培养。
3.高职院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必须设置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保证创新创业课程地位不动摇。设立统一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开设适合各专业实际的就业指导必修课程,开设创新思维训练、市场开发、商务营销、职场礼仪等创业选修课程。同时,侧重项目教学法与创业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善于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潜力。当前,一些高职院校所实施的“学训赛创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已经得到普遍认可,鼓励学生通过参加各种竞赛和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达到教学、训练、竞赛和能力提升的有机结合,实现了学校、企业与学生能力提升的多赢局面。
4.高职院校要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必须建立科学的创新创业的评价体系。为调动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与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学校可以以学分进行奖励与鼓励。将学生的创业实践等同于毕业实习,解决自主创业学生的后顾之忧。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等力量对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实施开展评价,发挥其监督与激励功能,更好地促使高职院校培养出大批创新创业型人才。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必须进行准确定位,根据自身专业特色和优势,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增加创新创业教育的投入,争取政府、企业、学校、社会四方的支持与配合,全面深入地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实施。
[参考文献]
[1]温泉.对高职院校创业教育定位的思考[J].职业教育研究,2010(4).
[2]丁俊苗.以创新创业教育引领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三个阶段与高校新的历史使命[J].创新与创业教育,2016(3).
[3]孟庆霞.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问题与对策[J].现代职业教育研究,2015(6).
[4]张晴.高校创业教育的课程设置初探[J].科教文汇:上旬刊,2011(7).
[5]沈文青,孙海涛.大学生创业价值观与创业教育[J].高校辅导员,2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