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推进制度建设提高机关效能,是一项综合性、艰巨性、长期性的工作,不可能一劳永逸,更不可能一蹴而就。近年来,各级各类高等院校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制定了为数不少的制度和规定。然而,部分制度陈旧或形同虚设,制度执行效能大大受限。因此,必须破除高校制度建设的碎片化、分立化,切实解决制度建设中可能导致的机关效能低下等问题,使高等教育和教学发展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守、有道可循。
一、突出大学章程的统领性,在“优”字上下功夫
大学章程是高校制度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要不断巩固和强化章程作为“基本法”的权威地位,切实做到照章办事、依法自主办学,积极推进以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等为重点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人才培养规律、科学研究规律是普遍的,不会因地因校而产生根本差异。因此,高校都必须尊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客观规律,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规范,推进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强化章程统领下管理制度的内部监督。建立一系列管用、易操作、约束力强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加大执行落实力度,努力从根本上消除影响机关能效建设的因素和条件。积极推行下级对上级,以及单位内部同级的相互监督,真正发挥制度管人、管事的实际作用。
2.建立教职员工全员参与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公开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执行制度的每一个环节,要把教职员工关心、关注工作事项的办理流程、前置条件和办结时限公开化。要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通过信访渠道了解教职员工反映的各项问题,加大查处力度。
3.提升决策科学性和民主性。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二级教代会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术专门委员会制度。深入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建立校务委员会和理事会制度,逐步拓宽渠道、提高层次,完善组织和制度建设,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积极性,探索构建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体制机制。
二、突出规范管理的实效性,在“实”字上下功夫
实施规范化管理是推进制度建设提高机关效能的核心内容。高校要按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和公约性的原则,建立全方位、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形成以科学的制度“管人、管事、塑环境”的管理体制机制。
1.注重要素化,规范办事程序。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绩效考核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大制度执行和落实力度,严格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做到责任分明、有章可循。
2.推进全覆盖,规范机关运行。机关运行效率直接关系校院两级机关的功能发挥和整体效率的实现。规范办事流程,简化中间环节,制订和完善机关行政、财务管理、公文处理、印章管理、会务安排、机要保密、后勤接待和安全保卫等制度规定,保证机关高效有序运转。
3.加强流程化,规范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管理办法,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对外,切实规范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让群众参与监督,使行政权力的运行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
三、突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在“新”字上下功夫
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是推进制度建设,提高机关效能的重要环节。机关效能建设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成果显现慢,要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取得真正成效,树立“敢抓、真抓、善抓”的创新机制。
1.紧抓领导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总负责,领导小组具体协调,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在管理实际工作中,注重搞好“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充分广大干部和教职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2.建好约束机制。加强行政行为约束,规范权力运行,是机关效能建设的首要问题。要进一步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约束机制,明确行政风险防范重点,最大限度压减自由裁量权,有效杜绝“人情风”、“关系网”。对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按照调查研究、确定目标、制定方案、咨询论证、提出决策和实施反馈的程序要求落实。
3.严格考评机制。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有利于激发个人潜力,提升组织整体绩效。紧密结合校院两级行政机关的工作特点,制定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办法。突出全面性、强调针对性,分别设定计分标准,充分体现不同岗位职责和特点,防止“一锅煮”和“一刀切”。注重科学性、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核定力求量化细化,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新形势下推进制度建设、提高机关效能,要努力把新理念、新要求真正体现并贯彻落实到行政管理和服务中,做到充分论证、有序推进、无缝衔接。在机关效能建设体系中,监督机构、人员不落实,职责不清,内容不明确,方法手段不规范,容易造成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时紧时松、忽冷忽热。要使机关效能建设落实到位,必须强化沟通协调、审核把关、督促落实、服务保障,提升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广度、深度和精准度,努力建立一个完整高效、内外结合、强而有力的高校行政管理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