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逐渐形成重理性讲成效的风气,在快节奏的生活中,人们缺乏对生命的感悟与探索。而在教育中,教育者重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忽视引导学生去认识生命,寻找自我的价值。本文笔者从当今的社会状况出发,分析生命的特点与意义,以如何引导学生认识生命为基础,阐释生命教育的方法和重要性。
一、生命教育
从众多的报道可知,目前的青少年出现“一些反生命的行为,如吸毒、自残、自杀、毫无同情心、生命无意义感、生活无目的性、无法与他人沟通、与社会格格不入的现象”。这就使得生命教育尤为重要。不同的人会根据不同的目的,对“生命教育”进行定义,其主要的定义是“依据生命发展的特征,遵循生命发展的原则,以学生自身潜在生命基质为基础,通过选择优良的教育方式,唤醒生命意识、启迪精神世界、开发生命潜能、提升生命质量,关注生命的整体发展,使其成为充满生命活力,具有健全人格、鲜明个性、掌握创造智慧的这样一种活动。”生命教育的内容划分也是多种多样的。但无论是何种划分,认识生命总是放在首位,认识生命是生命教育的基础部分。人只有在真正认识生命之后,才能更好地追求生命的价值。
二、认识生命是生命教育的基础:
苏珊·朗格在论述生命形式的特征时指出,“生命的生长表现在时间的延续和空间的拓展”。个体生命的生长必须经历一个由生到死的过程,具有时间上的延续性;个体生命的成长决不是孤立的,它必然处在自然与社会之中。
(一)认识生命与死亡
认识生命是指:“了解生命的来源、知道其组成、懂得其特点、掌握其规律和真谛、明了其价值”。个体的生命具有独特性、不可逆性、不可再生性和基础性。因此,在引导孩子认识生命的过程中,应该让孩子懂得珍惜、尊重、创造和感恩。个体的生命是不可逆的,“从胚胎开始,生命就是便一直生长、发育以致衰亡”;个体的生命也是不可再生的,每一个个体生命只有一次,一旦走向衰亡将不可重来。教育者应该在引导孩子认识生命的产生、生长和消亡的过程中,让其切身地感受到生命的可贵,从而懂得去珍惜生命。同时,个体的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个体都是自然和社会中独特的创造者。教育者应该让孩子明白生命的独特性,懂得尊重自我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当孩子懂得珍惜和尊重生命之后,应让其懂得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创造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要应注重培养孩子探究未知世界的兴趣和能力,只有当孩子对事物有兴趣以及探索能力后,才能实现生命的价值。最后,教育者应该让孩子懂得感恩,感恩于生命本身,感恩给予其生命的父母以及保护其成长的他人。只有当孩子懂得了感恩自我生命,感恩他人,才不会想轻易地结束自己的生命或者伤害他人的生命。
“死亡”是一个令人恐惧的词语,很多中国的家长从不对孩子提及“死亡”一词,总觉得该词对于孩子来说非常残忍。其实不然,适时恰当的“死亡教育”对学生来说很有必要的。生命是脆弱的,其逝去总会在不经意之间,正是因为生命的脆弱就预示生命的短暂。通过“死亡教育”,我们应该让孩子懂得珍惜生命,懂得在短暂的生命中,创造自我生命的价值。其次,要让学生懂得保护自己的生命。如今,校园安全成为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成为所有家长担心的问题。然而,学生的安全除了需要来自学校教师和监护人的保护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安全教育绝不是流于形式的教育,而应该唤起学生对于生命的敬意。这也就要求教师在带领学生认识生命的过程中,需让学生意识到生命的脆弱,唤起学生保护生命的意识。同时,在教育过程中教给学生保护生命的方法。
(二)认识自我及与他人、社会、自然的关系
认识生命必然也是一个认识自我的过程。而教育者在引导孩子认识生命的过程中,首先要带领孩子认识自我。在繁杂的社会中,有很多人成为了生活和工作的奴隶,被束缚在工作岗位上,从而失去了自我。久而久之,就失去了对工作和生活的兴趣,生活变得乏味,出现消极的情绪。若能从小引导孩子去探索生命,探索自己,发现自己的独特之处,发现自己的兴趣所在,便能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时间花在自己的兴趣所在,使生活变得更有意义。
每个人的成长都不是孤立,都会与他人、社会和自然产生关系。近几年,在校园内发生了很多学生殴打或杀害他人的事件,这是学生对他人生命和自我生命不尊重的表现。如今的学生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都以自我为中心,做任何事情不考虑他人的感受,更不懂得去理解他人。因此,在相处的过程中,经常会产生小摩擦,这种小摩擦积蓄久了,就会形成一种怨恨,从而产生不理智的行为。教育者应引导孩子尊重理解他人的行为、礼貌地提出自己的建议和看法,在热爱自己生命的同时,也要热爱他人的生命。个体生命的成长必然处在社会之中,要接受社会的考验。这就要求人们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不能忘记对社会的责任。自我的价值实现与对国家的责任并不冲突,因为当每个人尽力为社会为国家奉献一份力量,将国家建设得更好的同时,也为了自身价值的实现提供更高的平台和更好的空间。人在思考如何创造自我生命价值的同时,也要考虑如何尊重自然、保护自然。教育者进行生命教育之初,首先要培养孩子感受自然之美的能力,从而让孩子懂得尊重自然、尊重世间的一草一木。
(作者单位:闽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