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在低碳经济下绿色资本市场的发展研究

2016-04-29 00:00:00张剑波
今日财富 2016年31期

摘 要: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构想,为科学发展观的转变指明了方向。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本文对我国资本市场在低碳经济条件下如何发展进行了探究,提出了将金融资本同生态资本相结合,拓宽环保产业融资渠道等解决办法。

关键词:低碳经济;绿色资本市场;发展

一、生态资本与资本市场的融合

(一)生态资本概念的提出

传统的经济学认为,土地和劳动是“初级生产要素”,这是因为土地和劳动都不被看作是经济过程的产出品,它们的存在主要是由于物理和生物上的因素,而不是由于经济上的因素。

生态资源的资本化是由生态资源的稀缺性和它的再生产特性所决定的,是人与生态系统关系演化的结果。生态资本概念的提出,有助于我们认识到生态资源的再生产是自然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的有机结合体。

(二)生态资本的经济价值

生态资本的经济价值是物化在生态经济系统某种自然物质和经济物质的社会必要劳动的体现,即人们的社会必要劳动与生态产品相结合,就形成了生态资贲的价值。

由于生态资源对人类的特殊重要性以及市场存在的缺陷,其价格不可能完全由市场来决定。从发达国家保护生态资源的经验看,生态产品价格要尽可能市场化,这样有利于各种资本的运作以及保证资本的效率。值得一提的是这种生态资源的市场化定价方式已成为发达国家的主流,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所采用。

(三)生态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

生态资本与金融资本是从不同的职能来划分的,就其实质来说它们都是资本,都具有追求资本增值的本能。马克思论述了资本是如何增值的有关问题,指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金融资本增值的实质产生于物质生产领域中的剩余劳动。马克思指出借贷资本的运动必须立足于产业资本(此处即金融资本),必须立足于生态资本运动的基础上并依存于生态资本的运动。

可见,金融资本与生态资本的增值本质是相同的,并都来源于生态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金融资本与生态资本在资本价值增值的过程中有着不同的职能,两者相结合,有利于实现资本扩张、实现最大限度的资本增值。

二、我国绿色资本市场构建的问题分析

(一)低碳生态投融资体制不完善

生态产业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一项巨大的自然和社会系统工程,应是一个包括财政、商业金融、民间融资等全方位、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我国现行的生态投融资体系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因此投资过程没有建立投入产出和成本效益核算機制,这种传统的环境保护投融资体制的弊端主要是:

1.融资体制:(1)融资渠道单一,目前环保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缺乏对社会资金进入环保领域的可行性分析,没有很有利的政策支持,结果大量的社会资金闲置找不到投资方向,同时缺乏专业金融机构(如绿色银行等)负责环保业务,而一般的金融机构对此类贷款疑虑重重,惜贷现象严重;(2)资金来源稳定性、持续性差。

2.投资体制:(1)投资渠道单一,缺乏经济利益驱动机制,不利于社会资金进入环境保护领域,造成环境保护的资金不足,一些紧迫的环境问题总是难以解决;(2)投资领域过窄,缺乏对环保科研、教育、宣传的投资;(3)投资成本偏高。投资不计成本,人为的管理成本大大高于技术成本,没有建立投入产出与经济成本核算机制,使政府和企业付出极高的代价;(4)投资效益差,造成资金的极大浪费。总而言之,我国传统的生态投融资体系不仅造成了资金需求的严重不足,还使得有限的资金利用效率低下。针对这一缺陷,本文提出金融资本进入生态领域,与生态资本有效结合的命题。

(二)低碳经济产业的投资严重不足(资本市场支持力度不够)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所面临问题的多样性、复杂性似乎是其他地区所不能够比拟的,几乎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些领域都需要一定的投资以推动相应的运作,才能最终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但是当前我国环保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资金使用效率很低。

三、政策和建议

我国绿色资本市场的发展除去金融体系指导思想的转变,其发展尚需要大量配套的外部市场环境建设,结合上述分析,就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现状来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

(一)发展多种融资途径,有效解决绿色资金需求

金融系统应该着眼于环保产业的发展要求,开发多种形式的金融工具,进行相应的金融创新。金融资本应该更多的进入生态领域,将金融资本同生态资本相结合,实现生态环保建设同生态产业、自然生态保护区、重点生态建设项目等的有效协调与促进。

可以通过允许环保企业发行环保专项债券,利用金融债券流动性强、投资量大、效率高的特点,筹措发展所需资金。申请放宽环保企业一级市场发行资格限制,优先鼓励绿色产业进入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并动用财政收入为此类债券提供可靠的风险担保机制。

发展多种形式的政府环保基金。一种方式是开放式基金,即不限制基金的总体数额,在每一财政年度,政府可以通过将一部分财政收入拨入基金的方式,不断补充基金份额,使其维持在世界平均环保资金需求水平,这类基金主要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环境改造工程。另一种方式则是封闭式基金,这类基金主要是用于专项环保技术的开发和研究用途,环保机构或者个人可以通过申请的方式获得资金支持。

环保企业只要是股份公司就可通过发行股票来筹资,不是股份制的在进行了股份制改造上市后也可通过股市来融资。这种股票可以在国内市场上以存托凭证等形式发行。

政府还应采取措施开拓私有资本投资环保产业的路径,通过一系列的税收减免、物质及精神鼓励等方式来鼓励更多的私有资本投入绿色产业改造。

(二)建立有利于环保企业上市的“三板市场”

由于环保产业发展需要大量先导资金且投资回收期长,这决定了环保产业的发展与传统产业有着不同的融资路径。

环保产业融资的最终出路在于资本市场。而传统资本市场的主板市场已很难满足环保企业的融资需要,主板市场跟银行有相似的地方,且其上市的门槛较高,显然环保产业在产品幼稚期达到上市标准非常困难。鉴于目前我国为高新技术企业推出的创业板市场(“二板市场”),我们也可考虑将环保作为一种特殊产业,设立“三板市场”,以利于代表新经济发展方向的环保产业得到便利的融资,在这一市场的规范、培育、竞争中成长壮大。

(三)强化企业监管,便利绿色融资

对所有的大中型企业尤其是排污量较大企业应加强绿色监管的力度,设定相应排污指标,指标可以作为稀有资源在资本市场上交易,其价格同股票和债券一样可以根据市场供求而上下波动。对于已上市企业应及时报告排污情况,如有违反可以通过与证监会协调后进行处罚,对于重大违反环境保护要求的事件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