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问题剖析

2016-04-29 00:00:00胡卫东
今日财富 2016年16期

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是社会公平与正义实现的必要条件。在我国,对于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制度的建立已经有了一定发展,在覆盖城乡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体系的同时,给予了更多劳动者就业服务优惠。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仍存在许多问题,如地区发展不均衡,造成城乡差距明显等问题。本文通过对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性进行探究,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一、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作用

(一)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起到公平正义的作用

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体系能够确保群众获得同等的就业机会,让群众能够对社会正义产生认同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是维护群众人权、彻底实现社会正义的必要条件。只有让群众充分享有公共就业服务权利,才能对群众的生活做出保证。对于就业势力较弱的人群来说,具有很好的平衡作用。

(二)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的内容

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内容,实施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内容,可以帮助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城乡的快速建设。由此可见,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建设对我国的社会建设有极大影响。因此,我国政府对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建设问题具有高度重视,在我国的经济发展目标中占有重要位置。自从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政府的新的经济政策目标之一即为建立健全的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制度,确保我国经济、科学、民生各方面的需求均能获得满足。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对于我国的发展有重要意义,必须予以重视。

二、公共就业服务不均等化的具体问题

(一)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发展不均衡问题

在我国东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较好,因此对于推动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有极大的帮助。在东部地区,可以通过政府对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投入充足的资金进行支持。但是,在我国中西部地区,资金的投入度较少,导致中西部地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缺少相应的服务设备,降低了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的发展步伐。通过调查显示,在我国东西部的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具有较大的发展差别。东部的发展程度明显高于中西部的发展程度。除此之外,缩小比较范围,尽管在统一地区,不同行政区所进行的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仍存在较大差异。对于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政府通常会给予较为充足的建设资金。而对于相对缓慢的行政区来说,尤其相较于发展快速区域,缓慢区域的信息化手段过于落后,在进行公共就业服务时,对实施公共就业服务具有较大的影响。

(二)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发展差距较大

在我国,对于不同城乡的资金、技术投入均有不同的标准。因此,便造成了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的差距较大局面。对于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质量来说,农村的建设质量远低于城市。主要表现为两方面:第一,城乡居民资源分享不均衡。由于资金投入方向与技术支持方向影响,大多数职业介绍机构或者资源管理机构均处于城镇中,只有少部分会建设在农村当中。同时在城镇中,还会构建较为完善的就业网络系统,能够为城镇中的劳动者提供较为丰富的就业信息,可以供劳动者进行选择。然而在农村中,除了缺少便捷的网络就业系统,由于资金的投入力度有限,使得一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甚至会面临经费短缺的难题。资金短缺造成工作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坚持下来的人员较少,对农村的劳动者有很大的负面影响。第二,农村务工人员难以获得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待遇。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大与发展,城市劳动力的聚集,使得我国农村的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进发,进而出现了数量惊人的农民工群体。在农民工来到城市就业时,并不能享受到同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为了能够保证农民工获得平等、公正的就业权益,需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来保护农民工的利益。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由于我国地方政府存在城乡二元劳动市场体制所造成的,不利于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健全的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体系

(一)政府应当加大对公共就业服务的资金投入力度

为了缩小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之间的差距,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视度,加大对其的投资力度。在进行资金注入工作时,可以对农村的务工人数进行调查,根据人数来对资金投入力度进行评估,尽量做到多投入,以此来保障农村公共就业服务问题可以获得保障。当政府的资金投入到位后,才能帮助农村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购入足够的硬件设施,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力度,只有这样才能缩小农村与城镇之间公共就业服务的差距。让农村的务工人员能够在农村就可以享受到同等的就业服务,确保农村村民能够获得均等的就业机会与资源。同时,还应当加强对农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更科学的对农村公共就业服务工作进行管理与规划,帮助农村村民获得就业机会。政府还可以根据情况对农村实用专项资金补助计划,来帮助农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的顺利开展。只有这样,才能够激发农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活力,充分体现出它的作用,达到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

(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够使得工作更加有序的进行,使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对于目前长线公共就业服务的情况来看,急切需要对我国的户籍制度进行改革,通过对户籍制度进行改革来打破城乡的二元结构,进而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中工作时,对于前来咨询就业职位的人员,不能仅仅考虑前来求职人员的户籍要求,应该一视同仁。主要有两方面改革措施:第一,建立统一化劳动市场。只有打破二元劳动体制市场的情况,才能让劳动市场达到统一化,营造出一种公平、均等的就业环境。当获得了均等的就业机会时,才能引导农村的劳动力在城乡之间进行有序的转移,而不会形成集中聚集在城镇的状况,造成城镇劳动力过剩的状况。同时政府还应当建立平等的就业制度。在就业时,应当建立签订统一完善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尤其是对于农村务工人员,提升农村务工人员的能力。第二,完善劳动者统一体系。首先影响提供统一的就业信息资源与政策,对于就业优惠政策也不应当有所偏袒,让城乡居民均可享受均等的就业机会。其次,对于农村进城务工的人员,应当与城镇居民一样享有同样的免费政策,不得额外加收费用,保证农村务工人员可以获得同样的权益。

(三)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体系建设

我国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信息化,可以通过全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络进行信息数据的收集和发布,同时还 可以吸纳合法的信誉较好的社会办的就业服务机构参与进来。制定就业信息收集、发布标准流程,要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就业服务机构严格按流程办理,同时要求信息发布机构要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确认,保证发布的信息真实有效,避免农村劳动者在采用信息时上当受骗。待就业信息收集确认后,要充分利用政府建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络,不仅要把信息在城镇发布,更要发布到偏远的农村地区,做到就业信息进村入户,让信息闭塞的农村劳动力能与城镇劳动者一样迅速、准确地享受到就业信息等服务,尽快实现就业,只有这样,才能使城乡劳动者销售到同等的就业信息化建设带来的好处。

四、结语

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是公共就业服务建设中的重要部分。只有实现了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才能保证我国群众获得均等的就业机会。尤其是对于农村村民来说,由于政府的资金投入较少,导致农村的就业资源较少,让许多农村村民只能进程务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加大对农村的公共就业服务建设的财政投入,增加经费,让农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买入充足的服务设备,确保农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行。除此之外,还应当建立统一的劳动者市场。打破城乡二元市场,加快对就业资源信息化的建设。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确保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问题得到解决,降低农村务工人员的就业难度,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就业资源与政策优惠。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