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从此拉开大幕,国家作出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承诺,建筑业作为今年新纳入试点范围的行业之一,全社会都在关注关于建筑业的营改增这项减税政策能否落到实处,是否真的可以达到减税的效果,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对税负及财务指标有什么影响。
一、对税负的影响
建筑业营改增最先涉及到的是对税负的影响,那么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企业缴纳的税额到底是增加还是减少呢?下面举例说明:
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假设毛利率为10%,成本中50%左右为原材料(其中水泥约30%,钢铁约15%,其他约5%),约35%为人工成本,约10%为机械费,剩下的5%为其他。假设企业全年营业收入为10000万元,营业成本9000万元。(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中都包括增值税)
营改增之前,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额=10000*3%=300万元
营改增之后,销项税额=10000/(1+11%)*11%=991万元
可抵扣进项税额=9000*(50%+10%)/(1+17%)*17%=785万元(假设购入的原材料和机械都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缴纳的增值税额=991-785=206万元
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有所下降,理论上是这样的,但是实际上建筑施工企业缴纳增值税还存在很多问题。
就拿上面的例子来说,建筑行业本身性质决定了人工成本会占到总成本的很大一部分,工人的来源主要有专业的劳务公司或零散的农民工,专业的劳务公司可以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农民工提供的零散劳务则根本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就比理论上计算的高。
在材料方面,企业的需要的材料成本占到总成本的一半左右,但是建筑业流动性较大,所需材料种类多样且来源不同,有的是由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有些材料甚至是从小商贩手上就地取材,因此不能百分之百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缴纳的增值税高。材料采购所涉及的地区范围广泛,供应商分散,有些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导致发票的收集、整理以及审核时间可能会较长,而现行税法规定,进项发票需要在180内认证完毕,工作难度很大导致发票的取得、认证不及时,使企业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一些建筑材料由原来6%的增收率降低到3%,营改增后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1%,而进项税抵扣税率为3%,所以购入以上材料就会增加8%的纳税成本,加重了建筑企业的税负。
对于施工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如果在营改增之前购置的多或者在营改增之后新购置的少,销项税额一定的情况下,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小,应缴纳的增值税款多。企业出于自身需要还可能要向动产租赁公司租赁设备,如果动产租赁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17%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动产租赁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取得的发票不可以抵扣。
二、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营业收入变为不含销项税额的金额,资产变为以抵扣进项税额后的金额入账,因此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都会有一定的影响。
(一)对收入和利润的影响。列报的收入和利润下降。营改增之前,营业收入中不包含营业税,营改增后营业收入中要扣除销项税额,收入减少。例如在上面的例子中,营改增之前,企业列报的营业收入是10000万元,营改增后企业列报的营业收入是9009万元(10000/(1+11%)),下降了9.91%。当然,与之相对应的营业成本中也会将材料、人工以及设备等的进项税额扣除,成本也会相应的降低。但是还应当注意的是,营业成本中进项税额不是全额抵扣,不能抵扣的原因上边已经说过,而营业收入中增值税销项税额则是按收入总额扣除,营业收入下降的比率比营业成本下降的比率要大得多,因此利润也会降低。对于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还涉及到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以及教育费附加,这几种税都计入到营业税金及附加中,增值税额的增加会导致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增加,利润因此减少。
(二)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资产减少,负债增加。营改增后,购置的固定资产、原材料和其他辅助材料的入账价值中要将从供货商处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扣除,因此资产的账面价值就会减少,而企业购置的这些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比较大,在负债总额变化不大的前提下,资产负债率上升。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低,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降价,负债相应降低。但是,由于购置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会促使企业为扩大经营规模而多购入固定资产,虽然这样可能会部分减少人工成本但是会使企业的负债上升,使企业资产结构发生变化,同时购入固定资产过多会带来大量的贷款和利息,而这些贷款的利息是不能抵扣的,使负债增加。
(三)对现金流量的影响。现金流量减少。由于购入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会刺激企业多购入固定资产,企业已有的现金流减少,向金融机构贷款还会负担还本付息的压力,这两项势必会导致企业的资金流紧张,甚至可能会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而危害企业持续经营。建筑施工企业如果不及时支付材料商、劳务供应方的款项而拿不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增加企业经营性现金流量的支出,加大企业资金流压力。
三、结语
以上只是定性的对税负和财务指标进行的简单分析,具体影响如何还要看建筑行业营改增后的实际情况。
(作者单位为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