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投资逆势上涨原因分析及建议

2016-04-29 00:00:00高效尤培培李成仁
今日财富 2016年16期

近两年,煤电产能过剩风险逐步显现,但由于规划部门对用电量增速预期较高、地方政府迫于经济压力而加快审批煤电、企业因煤价下降带来煤电利润增长等多种原因,煤电投资仍然逆势上涨。建议争取政府适时启动煤电联动、建设电力市场、加强电源规划引导和全过程监管,避免煤电出现产能严重过剩。

一、煤电投资逆势上涨的情况

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显现。近年,我国经济面临持续的下行压力,GDP增速自2015年开始进入“6”时代。用电需求低速增长,全社会用电量2015年同比增长仅0.5%、增速为近四十年最低,2016年一季度同比增长3.2%、仍低于2014年增速。火电发电量持续负增长,设备利用小时持续降低,2015年火电发电量同比下降2.3%,利用小时数仅4329小时,同比降低410小时,为1969年来的年度最低值;2016年一季度,火电发电量同比下降2.2%,设备利用小时1006小时(其中煤电1054小时),同比降低108小时,已连续20个月同比降低,为近10年来的同期最低水平。

煤电装机逆势上涨态势严重。2015年煤电新增装机5186万千瓦,为2009年以来最多一年。2016年一季度,煤电新增装机1363万千瓦,创近年同期新高,3月底达8.4亿千瓦。从环保部门公示的燃煤电厂项目环评审批情况来看,2015年已批准装机容量约1.6亿千瓦,远高于2014年获批装机容量4800万千瓦。

二、煤电投资上涨原因分析

煤电投资逆势上涨,主要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一)对规划部门对用电量增速的预期较高

结合当前经济发展转型的步伐和用电量增长的实际情况看,“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速平均降低3%,照此趋势,“十三五”期间电力需求增速也许只有2-3%。但目前国家规划部门对“十三五”用电量年均增速的预测为7.3%,按照这个增速,火电机组容量还有提升空间。

(二)地方政府利用火电审批权,力促本地煤电发展

地方政府更多考虑当地利益最大化,与国家利益诉求并不完全相同,与电力行业的健康科学有序发展也不尽一致。电力负荷中心仍然倾向于尽可能多地在当地建设火电项目,同时地方政府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过度倚重投资大、建设周期短的煤电项目。据测算,煤电投资100亿元,可拉动全国GDP0.01个百分点。因此,自2014年常规煤电项目的审批权下放至各省级机构后,大量煤电项目上马。

(三)煤价大幅下降带来煤电利润增长,助长企业投资煤电热情

煤炭价格大幅下降后,2015年,燃煤发电企业度电利润约为6分,五大集团燃煤发电利润增长20%-40%。2016年5月底,全国电煤价格较上次调价时的价格每吨又下降了55元,发电企业可增利每千瓦时约2.4分钱。其中,上海、浙江、四川、重庆、江西等地,电煤价格降幅均超过每吨70元,发电企业可增利每千瓦时约3-5分钱。

三、建议

(一)加强电源规划引导

一是进一步加强能源发展与电力发展的规划引导,尤其是在目前“十三五”能源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编制期间,结合国情变化及时修正规划内容,加强协调力度;二是从国家层面加强对地方政府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的地方保护、省间壁垒和小算盘;三是调控东部地区煤电发展规模,为西部可再生能源发展腾出空间,促进电力结构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

(二)把握“十三五”电力供应宽松形势,推进省级和全国电力市场建设一是争取政府逐步将燃煤存量机组和新增机组纳入市场竞争,更多地采用市场机制进一步将发电燃料成本降低的红利释放。二是交易中心优先撮合跨省区交易,力促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远距离消纳。

(作者单位为 国网能源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