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省委的总体部署,依法行使职权,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创新,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切实加强理论武装,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共识,理清思路,把好方向,坚定信心,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谋划推进工作。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理念,积极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结合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和执法检查报告,对企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大气污染防治等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就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作出决定。要积极做好代表工作,努力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代表联系群众、开展活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保障。举办省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邀请专家学者就经济社会发展、预算审查、财政税收等方面进行专题辅导。积极指导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工作。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进取,锐意改革,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谱写山东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摘编自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