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绿色
记者:“十三五”山东推进绿色发展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葛金田:绿色发展是在传统发展基础上的一种模式创新,是建立在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约束条件下,将环境保护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重要支柱的一种新型发展模式。
在日前发布的《规划纲要》中,“绿色”一词共出现49次,成为最高频词之一,充分体现了“十三五”山东强力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决心。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展现生态山东新形象,需要在牢固树立绿色思想的同时谋划绿色布局。引导社会形成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构建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和产业布局,合理布局和科学整治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倡导绿色规划、绿色建筑,建设绿色城市、绿色乡村、绿色矿山等。
在生产生活方面,需要加大绿色投资力度,形成绿色金融平台,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引导绿色设计、生产绿色产品、发展绿色产业,实施行业绿色标准,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的产业生态系统,实现生产方式绿色化的深刻变革。开展绿色新生活行动,加快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提倡绿色流通、绿色贸易、绿色消费,普及绿色交通,促进生活方式的绿色化。
在管理者层面,要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提升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的考核权重,严格考核问责,发挥好“指挥棒”作用。要完善绿色法规体系,加强政府部门绿色监管能力;推行绿色价格和绿色财税改革,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记者:2015年6月,我省正式启动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到2015年年底,我省在“工业绿动力”行动中取得了哪些成绩?“十三五”是继续巩固“工业绿动力”计划实施效果的两年,有哪些举措为工业企业转型发展提供绿色支撑?
葛金田:2015年山东投入财政资金2亿元,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旨在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进节能减排和经济转型升级。
通过实施工业企业及热电厂高效煤粉锅炉示范工程、新能源集热系统应用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2015年年底实现节能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20万吨。截至2015年年底,山东节能地方标准已有155项,其中能耗限额标准42项。山东省制定的《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造纸、热电、水泥三项行业实施细则,填补了国内空白。据测算,企业通过运行能源管理体系,每年可实现节能500万吨标准煤以上。
“十三五”期间,山东将继续重点抓好“工业绿动力”计划,包括将抓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推进新能源集热系统应用,建成100个太阳能集热系统示范项目,形成9000吨/天的热水生产能力。深化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实施项目100个,年节能16万吨标准煤以上。同时,为推广节能环保产业,山东将拿出部分资金对部分项目进行补贴。比如,济南市对35吨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淘汰改造,包括煤改气、煤改电、生物质替代等,并提出了财政奖补政策——每置换改造1蒸吨给予10万元补贴;聊城作为山东唯一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采取的做法是:企业在能效管理方面,根据投入比例,奖励补贴最低15%、最高30%,以此来鼓励企业,使能源使用合理化。
记者:“十三五”期间,山东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优先,生态安全保障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保护优先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葛金田:生态安全保障方面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善重点防护林体系。围绕重点流域建设一批生态保护带(区),实施地下水保护、超采漏斗区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重点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快建设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加快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以渤海湾、莱州湾、胶州湾为重点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实施塌陷地整治和恢复工程,分年度减少煤炭资源采掘量,切实防止产生新塌陷。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加快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积极推进黄河滩区居民搬迁,切实保护滩区环境。健全覆盖生态环境全要素的监测网络,及时防控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完善安全防控体系。
为体现保护优先的原则,我省组织编制了《山东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加强南水北调水质保障和安全防控,推进沿河、沿湖岸线生态林带建设和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小清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南四湖、马踏湖国家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同时加快城市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力度,支持济南东部老工业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加快济南、青岛、淄博、临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争取济宁列入国家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范围。
记者:“十三五”期间,山东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省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我省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上有何具体规划?
葛金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是各地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至少75%的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
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山东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省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十三五”期间,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要达到这一目标要求,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到2017年年底,济南市、青岛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济南市通过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并形成典型示范经验向全省推广。
从2016年开始,我省要求各地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刚性指标来控制和实施。要求各地市2016年6月底前、各县级市2016年年底前、各县城2017年年底前,委托有资质和经验的单位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同时将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落实到各类建设项目立项、建设条件和规划审查等各个管控环节,并建立长效管理制度,确保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十三五”期间,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我省区域、气候特征及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要求,抓紧编制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导则、工程建设标准图集等,指导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各地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工程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分阶段有序组织实施。从2016年开始,各类城市新区、园区和开发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以及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都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