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兼业程度下农户的农地流转愿意与“插花地”的形成

2016-04-25 08:44李勇
2016年10期
关键词:农地流转

李勇

摘 要: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就业规模越来越大。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向适度规模的转型要求对农地经营权的整合集中,以便提高农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本文在对资兴市2014年调研统计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农户的兼业程度越高,流转农地的意愿越强,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插花地的成因。

关键词:规模效应;兼业程度;农地流转

一、研究背景

刘易斯拐点之后,我国的人口红利消失,劳动力要素的成本增加。农业生产的适度规模化经营,在整合集中土地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增加资金和技术的投入,能够实现对成本日益高涨的劳动力要素的替代。但是,在现实的经济社会中,总会有农户不愿意将农地经营权留转出去,这样在连片的流转经营土地中间就出现了插花地。插花地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属主体因地界互相穿插或分割而形成的零星分布的土地。插花地给农业生产组织和土地利用造成许多困难。

农地资源的保障属性使得农户在非农收入存在不确定的情况下,不愿意将农地的经营权流转出去,从而失去生活的最后保障。在影响农地流转的因素中,农地经营权流转的供给方——农户的资源禀赋对农户的农地流转意愿具有明显的影响。如果农户不愿意流转拥有的农地的承包经营权,而经营者因为专用性投资又必须将土地连片使用,于是,在这样的矛盾下形成了插花地。如何处理插花地问题,成为流转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关键。

二、兼业程度与农地流转

在城镇化、工业化的引导下,农民外出就业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农户的类型演变决定了农民对于土地的态度。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农户兼业程度不断提高,兼业农户比例逐年增加。对于农户的兼业程度是否会导致其土地流转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看法。一部分学者认为农户的兼业程度会约束土地流转市场的完善,限制农地流转,不利于农业规模化经营,并导致土地流转陷入新的困境。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农户的兼业程度有利于农地流转,从而提高农地资源的流转配置效率;优化了农户投资结构,增加资金和技术的投入,从而实现对劳动要素的替代,并促进农地流转。还有学者认为兼业程度未必会促进农地的流转,农地流转取决于经营土地的规模、家庭自身劳动能力、农业与兼业收益的综合比较等,即兼业程度对农地流转呈现异质性。

三、相关案例分析

农户的资源禀赋对农户的家庭收入结构以及农业收入和非农收入的占比都有显著的影响。农户的劳动力要素收益越高,农户的非农收入的占比就越高,这就削弱了农户家庭对农业生产收入的依赖。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兰市乡的农户可以分为纯农户与兼业农户。所谓兼业农户指既从事农业生产,又从事非农业生产并获得收入的农户。兼业农户的出现,是经济社会发展与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共同作用的结果。农业技术进步以及专用性资金投入的提高使得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被替代出来,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征造成劳动力的季节性剩余,农业生产的转型、改善生活质量需要越来越多的资金,而农业生产本身的薄利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资金需要。此外,农业收入的不稳定,都促使农民到非农业部门就业。同时,非农业部门的发展也需要大量的劳动力。

但是,非农业部门就业机会往往并不稳定或不充分,农民依然把土地和农业作为可靠的依托。目前,兼业已经成为大多数农户获取额外收入的重要来源。据调查统计结果显示,资兴市89%以上的农户在农忙之余均有兼业行为,完全以农业为其家庭收入来源的农户仅占样本总量的8.32。在兼业类型中,外出务工的农户最多,超过了60%以上;其次是家庭兼业经营第三产业,比例为17.67%;兼营第二产业的为11.33。

从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来看,以农业收入为主的称为第一种兼业农户,以非农业收入为主的称为第二种兼业农户。一般来说,如果家庭非农收入小于其总收入的10%,则称之为纯农户,10%~50%的农户称之为一兼农户,超过50%的农户称之为二兼农户。在所调查的四个乡镇中,纯农户共计77户,占比16.50%,主要表现为农业种养大户或者具有农场规模的农业经济组织,是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柑橘、生猪生产的主力军;而兼业农户中,一兼农户共181户,占比38.63%,二兼农户210户,占比44.87%,见表1。

四、农地流转与插花地的形成

兼业程度和家庭收入的结构处于不同类型的农户对农地流转的意愿不同。劳动力的劳务收入和工作机会的稳定性使得农户对农业生产的依赖性逐渐弱化,从而对农地资源流转的意愿也不一样。调查发现在没有确权的情况下,几乎没有农户愿意无条件的将自己的承包地与住宅地放弃,因此,农村土地的流转中,土地的确权是先决条件。土地确权之后,在农地三权分离的基础上,能够维持农户对土地的承包权不变,还能享受土地流转带来租金收益。兼业农户超过80%愿意农地流转出去,而纯农户愿意农地流转进来的约占70%左右,愿意流转出去的约占20%左右,希望维持现状不变的约为10%。

也就是说明:资兴市农户的务农意愿比例较低,从事二、三产业给农户带来的收益要远高于从事农业生产给农户带来的收益。一兼农户中希望农地流转进来,扩大化农业生产的农户占到了一兼农户户数的12.71%,高于二兼农户3.66个百分点,这表明一兼农户比二兼农户成为家庭农场的可能性要大一些;而二兼农户中希望土地保持不变的比例大于一兼农户与纯农户,其原因是二兼农户中农地流转的租金收入对其家庭收入的影响不大,土地对于二兼农户的社会保障功能大于生产要素功能,见表2。因此,在农地流转过程中,二兼农户的农地流转意愿不强将是土地流转中的主要障碍,这就使得在农地的流转过程中出现了插花地。

在兰市乡鸭公垅村宋家湾组共有50亩水稻田,紧挨着众兰香蔬菜专业合作社的蔬菜种植基地,由于蔬菜种植基地中存在插花地,插花地的外部性使得蔬菜种植基地的土地特征受到影响,同时插花地的存在对蔬菜种植基地灌溉系统也造成了负面影响,蔬菜基地并没有实现规模效应,因此,众兰香蔬菜专业合作社一直希望将该地块流转进来。但是,由于其中四家农户不愿意流转,因此,该地块的存在成为了众兰香扩大生产规模的主要障碍。通过调查得知,这4户人家是典型的二兼农户,其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是非农业收入,土地流转所带来的收入在其家庭总收入中仅占7%~10%,而由于外出务工或经商存在的工作机会的不稳定和收益的高风险,所以,这四家农户选择了不流转农地,以便应对未来的家庭经济收入的不确定性和维持生活的最终保障。

参考文献:

[1] 黄延廷. 农户兼业化对农地规模经营的制约机理分析[J]. 农村经济,2012(1)

[2] 廖洪乐. 农户兼业及其对农业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影响[J]. 管理世界,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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