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程子彦 陆一夫 郭晓峰
专利之争国产手机如何突围?
文/程子彦 陆一夫 郭晓峰
2016年上半年,一度沉寂的手机行业被连续一连串的专利诉讼案推回大众视野。其实,在智能手机等高科技领域,专利之争在所难免。对当前中国多数手机品牌来说,专利的缺失极易形成发展短板,也往往容易被诉至法庭。业内人士表示,首先,这和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增长放缓有关;其次,中国手机厂商快速崛起,拥有了较为充足的技术储备,不再只是专利侵权问题的被告方;再次,随着中国手机厂商进军海外市场步伐的加快,国际电信巨头们设置起了更多的专利壁垒。
要说目前智能手机领域,谁风头正劲,那一定是华为。可是,这个7月,华为的日子似乎有点不好过,先是被曾经的“老大哥”诺基亚在美国发起专利诉讼,接着被三星在多地反诉讼,索赔1.61亿元。
已退出手机界的“老大哥”要告华为
还记得今年5月底,华为在美国、深圳同时对三星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如今,华为和三星的专利大战还未结束,昔日的“老大哥”诺基亚也来加入混战。要知道,诺基亚在2013年被微软收购后已经在手机市场隐退。
7月17日,诺基亚在美国向华为发起了专利诉讼,指控华为、华为终端美国公司销售和进口侵犯诺基亚专利的美国手机和平板电脑。
诺基亚指控华为侵权的产品包括Nexus6p、荣耀5x、P8lite、GX8、AscendMate2、SnapTo、MediapadT18.0Pro。
诺基亚方面称,此前的许可协议在2013年年底到期后,华为拒绝取得诺基亚技术(Nokia Technologies)和诺基亚通信的技术授权,并继续在其产品中使用诺基亚重要技术。专利授权协议期满后,华为拒绝达成新的授权协议。
针对诺基亚的指控,华为日前发表声明称:“华为和诺基亚之间曾存在交叉许可协议,华为希望在更新协议中与此前的条款保持一致,但诺基亚拒绝此提议。因此,我们将采取必要措施就诺基亚方面提出的指控进行自我辩护。”
根据诺基亚和华为的声明,华为和诺基亚的“纠葛”就显而易见:2013年之前华为和诺基亚是有交叉许可协议的。2013年授权协议到期后,华为期望维持原授权协议中的条款,但诺基亚期望加入更为苛刻的授权条件,因此华为无法接受。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郭国中表示:“在本诉讼中,关键点应该在诺基亚和华为交叉许可的专利,在目前市场环境和技术环境下,是否有变换,诺基亚是否应该对华为约定更为苛刻的条件。”
诺基亚为重返铺路,还是“围魏救赵”?
从2013年诺基亚的设备与服务部门被微软收购后,诺基亚在手机市场几乎销声匿迹。虽然后续发布了几款Lumia手机,也被贴上了微软的标签,但影响力并不足。
根据诺基亚和微软当年的交易条款,2015年12月31日之前,诺基亚被禁止在自家移动通讯设备上使用诺基亚品牌。正是因为这则条款,媒体和业界纷纷猜测2016年诺基亚将重返手机市场。
时隔一天,即7月18日,有媒体报道,外媒报道诺基亚将要回归手机市场,并带来两款Android新机。
难道诺基亚向华为发起专利诉讼是诺基亚重返智能手机市场的信号?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部首席律师赵虎向表示:“不排除这个原因。专利权其实是一种通过技术垄断市场的权利,最终还是为专利权人的市场服务的。所以,诺基亚有可能为了占有市场和提升市场的占有率而起诉竞争对手。”
但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郭国中持不同观点,他对记者表示:“诺基亚虽然在智能手机市场中未能取得成功,但其拥有的专利足够其向众多手机厂家收取足够多的专利费用,所以诺基亚从未离开。诺基亚选择在这个时间点起诉华为,是很明显的围魏救赵。”
“围魏救赵”,诺基亚要救的是谁呢?
时间倒回到7月6日,华为在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法庭指控美国无线运营商T-Mobile侵犯了自己的4G专利,同时拒绝与其基于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条款达成专利。
谈到华为当初为什么要起诉T-Mobile?华为方面的公开解释是:自己早在2014年6月6日就曾联系过T-Mo⁃bile方面,希望就4G专利授权以及签署非披露协议的事宜同其进行谈判,但却被T-Mobile一口回绝。之后,华为又再次向T-Mobile提出了会谈要求,但后者依旧拒绝了这一可能的解决方案。
2016年1月,华为针对T-Mobile提出了正式专利侵权指控,直到这个时候T-Mobile才表示自己愿意就4G专利授权以及签署非披露协议的事宜展开谈判。2016年6月,T-Mobile终于在原则上同意同华为签署非披露协议,但却始终拒绝同华为方面举行面对面的会谈。因此华为请求法庭宣判公司在专利授权谈判中遵守了公平、合理、无歧视义务,并判定T-Mobile为华为专利“不情愿的授权者”。
T-Mobile是美国第四大电信运营商,与诺基亚存在密切的设备供应关系。原来诺基亚要救的是T-Mobile。
诺基亚发言人表示,华为对T-Mobile的诉讼是没有先例的。诺基亚已经要求华为将诺基亚设备排除在对T-Mobile的诉讼中,但华为拒绝了诺基亚提出的所有合理解决方案。因此诺基亚选择干预华为对T-Mobile的诉讼,以“维护自己的顾客和产品”,并对华为产品提起反诉讼,以增强诺基亚及其顾客的防御能力。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郭国中表示:“知识产权诉讼中,以诉促和、围魏救赵等策略确实经常使用。不过华为是否就此撤销对T-Mobile的专利诉讼,还需看三方博弈,更需看两个案件中各自的胜诉砝码,以及两个案件的赔偿额大小。”
三星反诉华为?华为腹背受敌?
向华为开战的不只诺基亚。
7月25日,北京媒体爆出,三星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华为侵犯其专利。三星在诉状中指控,华为Mate 8、荣耀等手机和平板电脑使用了三星6件专利权,要求被告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等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1.61亿元。
对此,《中国经济周刊》向三星方面求证,三星电子回应称,始终尊重竞争公司的知识产权,希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专利纠纷问题,共同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而非诉诸法律。但是,面对不当的诉讼,三星电子会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维护自身利益。
7月中旬,诺基亚和三星宣布,将扩大今年2月宣布的专利授权协议的范围。根据新条款,两家公司未来将共享“某些额外的专利组合”。合作覆盖了哪些专利并未对外公布。
难道诺基亚和三星是要联合起来对付华为?赵虎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联合制裁的情况不容易出现,这几家企业间也有矛盾和诉讼,而且不断地有各种和解与纷争。另外,联合做出行动可能会受到美国和中国《反垄断法》的规制,一般这种体量的企业不会联合抵制。”
目前,华为既面临诺基亚、三星的起诉,又面临要起诉三星、T-Mobile等,这种既是被告、又是原告的情况,会对华为状告三星、华为状告T-Mobile、诺基亚状告华为等案件产生怎样的影响呢?赵虎表示:“互相起诉是正常情况,这些公司也习惯了各种专利大战。每个案件单独审理,原则上对其他案件不产生影响。这些案件的专利也不同,不是相同的专利,更不会互相考虑。”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郭国中表示:“华为在目前多起知识产权诉讼中分别充当了原告和被告的角色,我认为这更有助于华为形成适合自己的专利保护策略,即在战斗中更能提高战斗力。诺基亚和华为在本诉讼中有对抗,但在其他很多领域又有很多的合作,所以相信诺基亚应该结合自身商业目的做出更为理性的选择。”
律师:诺基亚、华为、三星“三国杀”不可能不了了之
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部首席律师赵虎表示:“手机公司没有自己的专利是非常可怕的事情,这样的公司无论营销做得多好,都不会走得长远。在西方圈子,专利是企业间竞争必不可少的手段。”
据悉,华为目前在美国拥有9 800件专利,其中7 400件是通信技术专利,2 200件数字处理技术专利。专利储备的背后,是巨额研发投入的支撑。根据华为公布的数据,其2 015年研发支出高达92亿美元,占其销售额的15%。
诺基亚、华为、三星“三国杀”,最终是否会局势太复杂而“不了了之”呢?郭国中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在专利诉讼中,不了了之的情况并不多见,在实际事务中,要么是主动撤诉结案,要么是和解结案,但不太会出现不了了之。”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主动撤诉”通常是被告变被动为主动,而最为有效的办法是启动“无效宣告”工作,即检索早于相应专利申请日的现有技术,从而向专利行政部门或具有无效审理资质的法院,申请无效宣告相应专利。
采用变被动为主动最为经典案例就是三星在滑屏解锁专利侵权案件中,将苹果的相应专利成功无效宣告,从而让自己成功摆脱被认定为侵权的局面,最终结局也就是“不了了之”,甚至对于苹果来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有业内人士认为,“大佬”之间的战争多以和解告终。
赵虎表示:“和解的方式一般有:互相授权专利使用;购买专利;一个合适的赔偿金额等等。但和解的前提在于双方基本上势均力敌,均有需要对方专利的需求。毕竟,做生意才是企业的正事,打官司只是为了更好地做生意。”
继2012年iPad的商标侵权事件后,苹果公司再陷侵权风波。由于被北京知识产权局裁定手机外观设计侵犯了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公司的专利产品,苹果被责令停止销售iPhone 6和iPhone 6 Plus两款机型。
目前虽然苹果手机已经向上一级法院申请行政复议,但如果最终维持原判,苹果将面临在中国大陆不得销售iPhone 6以及iPhone 6 Plus的情况。从去年开始,中国已正式超越美国,成为苹果最大的iPhone市场,一旦失去中国市场,苹果公司的前景将岌岌可危。
另一方面,此次起诉苹果的中国公司深圳佰利则陌生得多,其创始人徐国祥同时是深圳百分之百数码科技公司的创始人,徐国祥出身于华为,曾背靠着百度的资源推出过爱奇艺视频手机,不过并未取得成功。
苹果曾尝试反诉
根据此案中的专利信息,佰利相关手机产品的专利申请于2014年1月13日,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7月9日,早于苹果iPhone6发布的2014年9月。双方讨论的焦点在于外观上的差异,苹果公司认为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存在众多显著区别,同时也不具有涉案专利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设计要点”,两者既不相同也不近似。
不过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却认为,经过比对,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虽存在一系列的差别,但均属于一般消费者难以注意到的微小差异,应当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无显著区别,属于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事实上,苹果公司与深圳佰利早已就专利问题展开了谈判。据笔者了解,早在2014年9月2日苹果已收到深圳佰利的律师函,该函称苹果旗下的“iPhone 6”智能手机侵害了深圳佰利公司的手机外观设计专利。随后在2015年4月27日,苹果向深圳佰利发出催告函,要求深圳佰利通过书面形式确认涉案产品并未侵犯其涉案专利,或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在催告函发出后两个月内,深圳佰利无任何回应及维权举动,因此苹果公司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反诉,请求该院确认苹果销售、许诺销售iPhone 6和iPhone 6 Plus手机产品未侵害深圳佰利的外观设计专利,同时请求判令深圳佰利赔偿经济损失、维权费用等暂计人民币20万元。据了解,这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首例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
笔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还发现,今年2月18日苹果诉深圳佰利的案件第一次开庭,案由是“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随后4月7日再次在上海开庭。不过暂时未知庭审结果如何。
考虑到上一次苹果在与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案中败诉,业内人士分析称苹果此番有可能需要与深圳佰利达成和解。参考与深圳唯冠达成和解花费6 000万美元,苹果公司可能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苹果公司方面表示,包括iPhone 6、iPhone 6 Plus、iPhone 6s、iPhone 6s Plus和iPhone SE在内的全部机型目前仍在中国市场销售。针对北京知识产权局的决定,苹果已于上个月对其作出的专利侵权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目前仍在等待北京知识产权法庭进一步审理中。
有业内人士分析,最近苹果公司示好中国的动作相当频繁,先是以10亿美元投资滴滴出行,其次在前不久举行的开发者大会上,苹果公司新公布的生态系统更新也多次出现中国元素。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苹果在中国市场面临的挑战将会加大。
创始人曾大力抨击小米
如果不是因为状告对象是苹果公司,恐怕没有多少人知道深圳佰利。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的资料显示,深圳佰利是深圳市百分之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百分之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其创始人徐国祥自称是“互联网手机2.0”时代的开创者。
百分之百数码在成立之初就对外宣传开创了所谓的“小额直供”移动终端分销模式。2011年,公司获得深圳创新投资集团和浙商创投等投资机构的A轮投资;2013年11月,百度以云OS资产加现金的方式投资了百分之百,同时百度成为百分之百最大的战略投资者。
公开资料显示,徐国祥在1995年加入华为公司,1998年负责组建华为数据通讯产品部,担任总监兼总工程师;2002年,徐国祥加入宇龙酷派公司,任副总裁兼首任手机事业部总经理;2004年受邀再度加入华为公司,任华为终端公司全球营销总监;2006年10月,徐国祥创建深圳市百分之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此前多次接受媒体采访时,徐国祥均大力鼓吹其“小额直供”模式,曾抨击以小米为代表的“互联网手机”不按照规则出牌野蛮出场。“互联网思维七字诀的另一面—假大空贪嗔痴,吃独食的封闭模式面临发展瓶颈。”
据了解,百分之百的定位是提供网上交易平台,让手机厂商与广布在三四线城市的独立店铺直接对接。此外,背靠百度这棵大树,百分之百也推出了自己的手机“百加手机”,其全面采用百度云智能终端平台并嵌入百度服务。不过好景不长,2015年3月百度云OS宣布下线,徐国祥也证实百加手机也已暂停手机业务。
从百分之百的经营状况来看,苹果公司的和解费用将是“救命稻草”。徐国祥曾表示,百分之百公司2012年的总收入为2亿元,2013年的目标是冲刺10亿元营收,不过时代周报记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查阅发现,百分之百去年的营收只有1 414.42万元,但净利润亏损高达2 554.35万元,负债总额高达8 019.83万元。
对于众多想走向海外市场的中国手机公司来说,至少在专利诉讼这一点上,它们与国际公司又近了一步。过去一个多月,专利诉讼在中国市场频繁爆发:华为诉三星、佰利诉苹果、高通诉魅族,国产手机的集体“亮相”,让这个原本竞争已成红海的智能手机市场显得更加残酷。
高通与魅族的诉讼还在发酵,让外界好奇的是,魅族在媒体沟通会上扔出的“黑盒子”概念依旧无解。这个暗示高通诉讼不公平的东西,魅族并没有给出明确说法。但有一点可以确认的是,阿里投资入股、出货量在去年首次超过2 000万部的魅族,想要成为打开这个黑盒子的人,并极力向外界传达魅族是一个有实力的手机品牌。如魅族科技副总裁李楠所言,“魅族是绝无仅有的不依靠高通就能做大做强的企业。”但在专利这件事上,谈判和诉讼的能力只是一方面,更多背靠的是公司的创新能力和研发积累。
专利费应收多少
在手机处理器市场,高通的骁龙系列处理器产品常年处于领头羊地位,搭载其处理器的中国手机比比即是。根据市场研究公司Counterpoint的研究报告,今年二季度,华为、OPPO、Vivo和小米这四家厂商,已经占到了中国市场的53%,而这些品牌绝大部分产品都用了高通的骁龙处理器。
魅族原本是一家做Mp3和Pmp的小厂商。2007年在苹果推出iPhone后,魅族于次年开始做起手机业务,直到现在,除了在第一代魅蓝Note电信版上采用过高通骁龙615之外,再也没有选择过高通,而多数选择了高通的竞争对手MTK(联发科技)的处理器,部分产品也用过三星的处理器。
但没有使用过高通的处理器,并不意味着魅族不用向高通交专利费。高通的商业模式主要由两大部分构成,一部分是专利技术的授权,另一部分是处理器的出售,在这个案子上,魅族主要侵犯的是第一部分。
6月底,高通正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对魅族的起诉申请,由于魅族在使用高通的基本专利,包括3G(WCDMA与CDMA2000)及4G(LTE)无线通信标准的相关专利,但拒绝向高通支付专利费用,因此高通正式起诉魅族。
举例而言,WCDMA、CDMA2000、TD-SCDMA这几个名字代表不同的网络技术,但都包含CDMA的字眼,这个核心技术叫码分多址,可以说CDMA技术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高通恰恰是CDMA技术的专利持有者,因此它可以向所有使用该技术的厂商收取专利费,不限于手机厂商、运营商。眼下的4G时代虽然核心技术换成了正交频分复用(OFDM),但高通多年积累专利储备依然不容小觑,在4G上也有不少积累,而国内厂商现在都把全网通作为自己的卖点,也必然使用到高通的技术专利。
至于为何选择在这个时间点发起诉讼,多位熟悉高通的业内人士表示,是因为魅族在阿里投资后,年出货量从百万级跨入到了千万级别,高通不能容忍这样大规模的技术侵权,更不忍心放弃这笔合法的收入。
另有知情人士透露,自去年高通反垄断案结束后,高通按照调整后的授权方案与各手机厂商陆续谈判,与魅族的沟通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最终发起了诉讼。
“专利许可谈判是常见商务谈判的一种,目前高通已经与超过100家中国公司签订了专利许可协议。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高通向魅族发起了多轮交涉,然而魅族一直选择采取拖延战术,拒绝谈判。2016年4月我们向魅族发出最后要约,魅族对此没有回应。”高通相关负责人说。
魅族对此回应,谈判中有遇到问题和困难,魅族很想公布,但是不能说。因为高通和厂商谈判的内容是不能公开的。魅族认为,这种高通的“黑盒子”不能够保证公平、合理、非歧视,并表示会应诉。
按照流程,诉讼之后法院需要调查审核后才能立案,之后被诉方在一定时间进行答辩状,并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黑盒子”式谈判
既然无法绕过高通的技术专利,魅族为何还不交专利费呢?
在高通发起诉讼没多久,魅族就召开发布会以“黑盒子”暗示高通这次诉讼是黑箱操作,是不公平的谈判,并称魅族没有使用高通的处理器,在相关专利上应该降低授权费,高通依旧按照正常比例收取是没有诚意。
一时间,“黑盒子”是什么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同时,魅族也借此也把舆论的压力抛向了高通,甚至不惜提高即将发布的MX 6产品定价来证明高通专利费的昂贵。
7月6日,也就是双方第一次“交战”没多久,魅族科技总裁白永祥发布了一条微博,称“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魅族即将发布的MX6手机将进行涨价”。不过,几分钟后,白永祥又快速删除了这条微博。
“黑盒子”与去年的高通反垄断案有关。
去年2月,高通与中国发改委达成解决方案,除了交纳罚款外,高通在商业模式上也做出了调整。调整后的结果是:在技术专利授权上,高通将对3G设备(包括3G/ 4G多模设备)的整机零售价格收取5%的许可费,对包括3模LTE-TDD在内的4G设备如不实施CDMA或WCDMA则收取整机零售价格的3.5%,并在此基础上按照65%收取许可费。
以2 000元一部手机而言,手机厂商需要向高通缴纳专利许可费为:2 000×5%×65%=65元,非全网通则是45.5元。若按照魅族去年2 000万部出货量、1 000元均价粗略来算,魅族需要向高通缴纳6.5亿元专利许可费。
据与高通洽谈过专利授权的某手机品牌内部人士向腾讯科技透露,高通在反垄断案后,带着新的授权方案陆续与各手机厂商谈判,并向手机厂商展示手机使用专利的材料,同时给出新的许可费用协议。
据了解,每一家手机厂商和高通签订专利授权许可的周期均不同,通常为三至五年,所缴纳的专利费用则是按季度支付给高通。
“对于自身持有较多专利的手机品牌,高通还需要进行专利反授权以及相互专利价值评估,这个过程中因持有专利数量及重要性不同,手机厂商与高通签订的许可协议也会略有变化。”该人士说。
以华为、中兴为例,这两家的专利储备与高通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来自华为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华为在全世界范围内累计获得授权专利5 0377件,这些专利包括对智能手机具有很高价值的LTE通信、智能手机操作系统、用户界面等专利。在2015年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下所持有的国际专利申请数排名中,国产手机排名中仅有中兴、华为两家。中兴通讯的申请数以2 155件排名全球第三,三星也仅列第四。
还有酷派专利总量也超过7 000件,联想在收购摩托罗拉后,专利储备量也大幅提升。联想CTO、联想创投集团总裁贺志强近日表示,联想每年专利注册量达两三千件。
另一手机厂商的知识产权相关人士说:“像‘中华酷联’这样的老牌手机厂商一直比较重视研发创新,多年来积累了不少专利,加之手机出货量规模都很庞大,所以在与高通的专利洽谈上要比其他家拥有更多资本。反过来说,这些手机厂商可以通过这些优势来换取高通一定资源上的倾斜,如优先供货、更多服务的个性定制化等,这里面也自然会有专利许可上的微调。”
据了解,高通在每签完一项专利授权后,都会向中国发改委进行备案,以示公平。“对于这种微调,各手机厂商都心知肚明,但也无可非议,因为这就是商业交易,等价交换。”该人士说。
所以,高通有所“倾斜”的做法或许正是魅族“黑盒子”里暗示的“不公平的东西”,魅族想拥有和大厂同等的议价权,而事实上这样的“倾斜”在商业合作中非常普遍,反而暴露出魅族对研发创新的重视度还远远并不够。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26日,魅族提交的专利申请中,发明公布数为572件,发明授权数28件,实用新型数44件,外观设计数153件。比起“中华酷联”的专利数量几乎不值一提,且缺乏标准核心专利。
博弈背后
高通能有今天的位置、中兴、华为、联想、酷派等能有不错的议价权,这背后其实就是研发和创新投入的结果。数据显示,到现在为止,高通投入研发的资金,已经累计超过410亿美元;截至2015年,过去10年里华为研发投入累计达1 880亿元;去年中兴累计投入研发超过100亿元;在专利上薄弱的小米手机也在过去一年疯狂购买专利。
站在强者的角度,支持规则,保护产权是无可厚非的,毕竟谁都希望专利带来丰厚利润,同时也是征战市场的盾牌和利剑。对于手机厂商而言,在硬件同质化、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加强的今天,没有足够的专利去做交叉许可,将会使自己在竞争中失去优势,又何谈发展高端市场,最终结果也将非常被动。
专利战耗时通常较长,最终结果无非是和解或者交罚款,但博弈的背后都指向了一点,那就是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布局。
《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都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最近,国家又将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三五”规划纳入了20项重点专项规划之中,这表明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视已经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护,知识产权管理的规范,这是与国家大的政策方针一致的战略方向。专利环境的变化也促使了专利战进入高发期。
(文章源自高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