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生的第一个玩具是一只红色的小汽车,不足一尺长,铁皮轧制的外壳非常简单,有几个窗但是没有门,从窗间望见一个惯性轮,把后车轮在地上摩擦便 能“嗷嗷——”地跑。我现在还听得见它的声音。我不记得它最终是怎样离开我的了,有时候我设想它现在在哪儿,或者它现在变成了什么存在于何处。
但是我记得它是怎样来的。那天可谓双喜临门,母亲要带我去北海玩,并且说舅舅要给我买那样一只小汽车。母亲给我扣领口上的钮扣时,我记得心里充满庄严;在那之前和在那之后很久,我不知道世上还有比那小汽车更美妙更奢侈的玩具。到了北海门前,东张西望并不见舅舅的影。我提醒母亲:舅舅是不是真的要给我买个小汽车?母亲说:“好吧,你站在这儿等着,别动,我一会儿就回来。”母亲就走进旁边的一排老屋。我站在离那排老屋几米远的地方张望,可能就从这时,那排老屋绿色的门窗、红色的梁柱和很高很高的青灰色台阶,走进了我永不磨灭的记忆。独自站了一会儿我忽然醒悟,那是一家商店,可能舅舅早已经在里面给我买小汽车呢。我便走过去,爬上很高很高的台阶。屋里人很多,到处都是腿,我试图从拥挤的腿之间钻过去靠近柜台,但每一次都失败,刚望见柜台就又被那些腿挤开。那些腿基本上是蓝色的,不长眼睛。我在那些蓝色的旋涡里碰来转去,终于眼前一亮,却发现又站在商店门外了。不见舅舅也不见母亲,我想我还是站到原来的地方去吧,就又爬下很高很高的台阶,远远地望那绿色的门窗和红色的梁柱。一眨眼,母亲不知从哪儿来了,手里托着那只小汽车。我便有生第一次摸到了它,才看清它有几个像模像样的窗但是没有门——对此我一点都没失望,只是有过一秒钟的怀疑和随后好几年的设想,设想它应该有怎样一个门才好。我是一个容易惭愧的孩子,抱着那只小汽车觉得不应该只是欢喜。我问:“舅舅呢,他怎么还不出来?”母亲愣一下,随我的目光向那商店高高的台阶上张望,然后笑了说:“不,舅舅没来。”“不是舅舅给我买吗?”“是,舅舅给你买的。”“可他没来呀?”“他给我钱,让我给你买。”这下我听懂了,我说:“是舅舅给的钱,是您给我买的对吗?”“对。”“那您为什么说是舅舅给我买的呢?”“舅舅给的钱,就是舅舅给你买的。”我又糊涂了:“可他没来他怎么买呢?”那天在北海的大部分时间,母亲都在给我解释为什么这只小汽车是舅舅给我买的。我听不懂,无论母亲怎样解释我绝不能理解。甚至在以后的好几年中我依然冥顽不化固执己见,每逢有人问到那只小汽车的来历,我坚持说:“我妈给我买的。”或者再补充一句:“舅舅给的钱,我妈进到那排屋子里去给我买的。”
对,那排屋子:绿色的门窗,红色的柱子,很高很高的青灰色台阶。我永远不会忘。惠特曼的一首诗中有这样一段:“有一个孩子逐日向前走去;/他看见最初的东西,他就倾向那东西;/于是那东西就变成了他的一部分,在那一天,或在那一天的某一部分,/或继续了好几年,或好几年结成的伸展着的好几个时代。”正是这样,那排老屋成了我的一部分。很多年后,当母亲和那只小汽车都已离开我,当童年成为无比珍贵的回忆之时,我曾几次想再去看看那排老屋。可是非常奇怪,我找不到它。它孤零且残缺地留在我的印象里,绿色的门窗红色的梁柱和高高的台阶……但没有方位没有背景周围全是虚空。我不再找它。空间中的那排屋子可能已经拆除,多年来它只作为我的一部分存在于我的时间里。
但是有一天我忽然发现了它。事实上我很多次就从它旁边走过,只是我从没想到那可能就是它。它的台阶是那样矮,以至我从来没把它放在心上。但那天我又去北海,在它跟前偶尔停留,见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往那台阶上爬,他吃力地爬甚至手脚并用,我猛然醒悟,这么多年我竟忘记了一个最简单的逻辑:那台阶并不随着我的长高而长高。这时我才仔细打量它。绿色的门窗,对,红色的柱子和青灰色的台阶,对,是它,理智告诉我那应该就是它。心头一热,无边的往事瞬间涌来。我定定神退后几米,相信退到了当年的位置并像当年那样张望它。但是张望越久它越陌生,眼前的它与记忆中的它相去越远。从这时起,那排屋子一分为二,成为我的两部分,大不相同甚至完全不同的两部分。那么,如果我写它,我应该按照哪一个呢?我开始想:真实是什么。设若几十年后我老态龙钟再来看它,想必它会二分为三成为我生命的三部分。 那么真实,尤其说到客观的真实,到底是指什么?
(选自《史铁生散文选集》)
史铁生,1951年生于北京。196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附属中学,1969年去延安地区插队落户。1972年因双腿瘫痪回到北京。曾任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2002年获得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杰出成就奖。2010年病逝,享年59岁。其作品《我的遥远的清平湾》《奶奶的星星》获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老屋小记》获首届鲁迅文学奖和北京市文学艺术奖,《病隙碎笔》(之六)获首届“老舍散文奖”一等奖,随笔集《病隙碎笔》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散文作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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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见过会演奏音乐的蟋蟀吗?你听过它展开双翅拉出的天籁之音吗?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部获得1961年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作品。这是一个有关蟋蟀、老鼠、猫之间友谊的故事,它被称为一部“友情万岁”的宣言书,也是一首“人和自然”完美交融的乐章。
书中讲述一只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最繁华的时代广场。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伶俐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有十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他们之间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这只富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很幸运成为地铁车站里的演奏明星!它在报摊上倾心演奏,每次演唱会都掌声如潮,主人家的报纸总是被抢购一空。当它的音乐事业达到巅峰时,他却突然做出决定,回到自己的故乡,回到从前平静的生活……
读完《时代广场的蟋蟀》,蟋蟀、老鼠和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温暖着我的内心。当柴斯特因为晚上梦游,误把玛利欧一家卖报挣来的两元钱当成叶子吃了一半,善良的亨利猫和塔克老鼠想帮助柴斯特逃跑,却遭到它的拒绝,于是,塔克老鼠把自己毕生的积蓄拿来给柴斯特还了钱,它用行动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友谊。在柴斯特最困难的时候,亨利猫和老鼠塔克始终不离不弃,倾囊相助,柴斯特的成功,与朋友们的无私帮助是分不开的。
最让我佩服的还有柴斯特对自由的追求。当它出名后却隐身而退,这让我们很不解:难道出名不快乐吗?试想一下,如果是我们,会愿意放弃这一切吗?我们会说:“乡下固然好,但是那里有钱赚吗?有洋房吗?有汽车吗?”走进柴斯特,我读懂了它的内心。虽然它收获了名和利,却丢失了快乐和自由,荣耀让它感到非常疲倦。在快乐与名利面前,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快乐,我钦佩他的勇气。
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不仅带给我们内心的感动,还有对人生的思考。人生是自己的,选择怎样的人生,追求怎样的幸福,都要听从我们内心的声音,幸福与否,冷暖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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