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自杀背后的中国式互害困局
在总体权利受抑制的情况下,各个群体相互漠视对方权利,会转变为各个群体之间的互害,并由此产生中国式的生存智慧。然而,在这种中国式生存之道的困局中,没有赢家。
2015年12月28日,甘肃省永昌县一初一女生跳楼自杀,事发前,曾在超市偷窃,超市方被指曾体罚并辱骂女生,而警方称女生母亲到场后曾对其责打,随后少女自杀,家长到超市门口讨要说法,引发群体事件。
目前在政府的强力维稳下,事情已经平息,然而,即使事实清楚,但对于其中的是非曲直,不同观点难以达成共识。难以达成共识的原因是,理论上,少女不该偷窃、超市不该搜身与侮辱、家长教育无方等等,各方都有错,但与此同时,按我们的生存智慧,各方又似乎是正确的。
对超市老板来说,这么做是“正确的”。一个小女孩偷了100多元的巧克力及其他物品。报警之后,警察最多教育一番,无法威慑。叫来家长,要求买下,再斥责甚至羞辱一番,围观者众,才能建立威慑,避免顾客中有人再犯下次。如果像心灵鸡汤中那样,把物品都送给这个孩子,流传开来,换来的可能是更多这样的孩子。所以,超市的做法,符合中国式的生存智慧。
对少女的母亲来说,只带了很少的钱,也是“正确的”。女儿偷东西,虽然被超市扣下要求家长求解决问题,但是,这并不算多大的事,两个女人,一大一小,超市除了要求买下来或者罚款,也不敢再做什么,最终只能放人。既然如此,少带点钱,扛一扛,挨点骂受点羞辱,也许就过去了。
对警察来说,遇上类似的事情,能劝就劝、能压就压,让着横的、强的,压着软的、弱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法律规定一边站,尽快解决为上,这也是中国现实。至于后来,政府强压超市老板赔偿,无非是这种方式在不同场景下的重演。这些都是中国式的惯例。
聚集起来的公众,也不会在意所谓“公共场合对一个小女孩的侮辱”。偷了东西,被抓住示众,再加上一些羞辱,中国人并不会觉得是件多不合理的事情。即使对于一个小女孩,应该宽松很多,但超市当众搜身,只要不涉及猥亵,就没有超出中国人所认为的合理尺度。引发群体事件的关键事实是:人死了,父母来讨说法,超市外面聚集了很多人。人一多,愤怒自然就特别大。这是中国式的伸张正义的 “正确”方式。
事发超市,目前处于停业整顿中
以上种种“正确”方式,当然并不正确,但实际上,这种稍微偏离真正正确的中国式正确,就是中国人的生存智慧,是中国人在各自阶层、各自生活中的必然选择。不过,当各方的中国式生存智慧,在某一个时刻,偶然的交汇在一起的时候,就形成了一个能够吞噬鲜活生命的黑洞,酿出一出悲剧。
悲剧导致群体性事件之后,政府强压超市赔偿,许多人为超市报不平。一种近几年在舆论场中频繁出现的反问:“你弱你有理啊?”“你穷你有理啊?”又再次出现。
当然,不必对穷人的道德水平做过多的美化。“衣食足而知荣辱,仓廪实而知礼节”,生存压力之下,顾不上道德是大概率事件。但是,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也无法回避的一点是:当下中国现实中的大多数的穷人,都是权利受到损害,或者因为其父辈、祖辈的权利受到损害,而陷于路径依赖之中难以自拔的人,而现实中的大多数富人,即使不是损害别人的人,起码,多多少少,在权利上受到的损害更少一些。所以,当穷人不讲理的时候,很多时候,某种程度上,都对应着他们丧失的某项权利,比如,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上访。所以,即使穷人没有意识到,但是,他们的中国式智慧中的不讲理,可以被视为一种无意识的反抗。
这个时候,当另一个受损害更少的群体,用“你穷你有理?你弱你有理?”来回应,用“你买不起学区房,你穷你有理?你想有农保,你穷你有理?你想自由迁徙,你没户口你有理?你想在北京上学,你是农村孩子你有理?你要言论权利,你是公知你有理?”等等反问来应对这种下权利诉求,并固化为群体间的对抗性争论话术的时候,就显现出了中国各群体之间,一个群体对另外一个群体权利受到侵害的漠视甚至乐享其成。
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协调、博弈是非常正常的,但是,在中国,这一切都有一个大前提:公民的权利受到普遍性的抑制,只要不是某个高贵姓氏的群体,所有人的权利只有一个小小的出口。更何况,人的群体属性并非固定的。于是,现实中不时出现一种尖刻的讽刺:今天,还在怒斥刁民的人,明天自己家就被强拆了;今天还在斥责朋友圈中的负能量的人,一声爆炸之后,却立即沦为访民;今天还在受着出租车公司剥削的人,却在声讨那些躲过了牌照盘剥的同行。
公民的权利,是社会运行过程中传递信息的载体,是群体博弈的基础,与群体的利益息息相关。权利的不足,意味着利益上的损害,进而扭曲不同阶层群体之间的关系与善意,互害就成为一种常态。在大城市读书无门的孩子、深受雾霾困扰的城市中产、小心翼翼的医生、满腹抱怨的患者、开超市的老板、缺乏福利的底层,他们相互之间缺乏善意,甚至相互敌视,但却谁也离不开谁。于是,中国式生存智慧成为必然选择。
由此可见,在总体权利受抑制的情况下,各个群体相互漠视对方权利,会转变为各个群体之间的互害,并由此产生中国式的生存智慧。然而,在这种中国式生存之道的困局中,没有赢家。
虽然从顶层的城市人口上限政策,到中间层的收紧非户籍人口子女入学的政策,再到最基层、最具体的用水泥锥、斜面的公交站座椅来故意给流浪汉制造不变,中国大城市有系统性的驱赶穷人的政策。
但是,无论如何,那些穷人、那些权利受到更严重损害的人,就生活在富人的周围。他们是清洁工人、是保安、是送牛奶工、是修鞋匠,城市离不开他们。2005年10月5日,抚顺新抚区发生的刘兴伟故意杀人案,后来被流传为宝马一家三口不依不饶,鞋匠怒杀全家的故事在网上流传。某种程度上,这种都市传说正是中国式互害的民间故事演绎。
所以,从个体角度,“他穷他有理”,“他弱他有理”,与人为善,得饶人处且饶人,既是在中国的权利状况引发的生存之道中,跳出互害怪圈的个体努力,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就如同医生对病人耐心,病人对医生信任,都是对自己的保护。
从社会群体关系的角度看,“你穷你有理”的反问,某种程度上,是在说“我强我有理”,但是,说出这样话的人,自己的权利也会遭遇更强力者的漠视,同样得到一个“我强我有理”的回答。在此次群体事件中,政府的解决方案,无非是用“我强我有理”压制老板给出赔偿。
当群体间的关系扭曲到极致的时候,就是社会关系的崩溃,金字塔底的人,会用“我人多我有理”来回答身边富人“你穷你有理”的不屑,就如同当超市用“你穷你有理?”来处理偷盗事件的时候,接下来,就是超市外愤怒的人群用“我人多我有理!”来回答这种反问。媒体随后的深度报道中清晰的印证了这个循环——在事发的甘肃小城中,对聚集起来的人群而言,超市代表着“外地来的有钱温州人”。
所以,从群体、阶层角度看,理解、宽容弱者与穷人,放弃“你弱你有理?”的反问式对话方式,看似是不讲理的、民粹的,但在中国的各群体权利现状下,并非完全没有合理性。对群体而言,是正视中国各群体权利发展不均等、不公正状况之后,遵循理性、逻辑、良知的选择。作为一个共同体,当下中国的每一个群体都有义务承担我们所在的国家中发生的不平、不公、不正义之事的后果。这也是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现实含义之一。
当各群体能够尊重对方权利,为更好的权利状况承担一些道义上的代价与付出,整个社会的权利才能共同持续增长,才能进而跳出群体间的互害局面,中国人才能放弃中国式生存智慧。具体而微的,对于普通城固市居民而言,当你的孩子与菜贩的孩子同在一间教室的时候,你孩子的将来,中国的将来,不会变坏,相反,只会变得更好。
(腾讯大家2016.1.11刘远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