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誉媛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完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活动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这种外贸模式正在慢慢颠覆传统的进出口模式,将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新的增长点。
一、 跨境电子商务现状
(一) 全球电子商务现状
全球电子商务的大格局是我国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大背景。2015年全球互联网用户已占世界总人口的三分之一,有近10亿人进行网上购物,主要产品是服装及配饰、书籍和旅游。现在全球电子商务具有以下特征:
1. 传统强国仍处于主导的地位
美国和欧盟仍处于世界电子商务的重要的地位,其中北美地区互联网用户占全球的比例为最高,美国人网上购买的最多的产品是书籍、电影以及音乐制品和服装配饰等,网络购物已占零售总额的7%左右。欧盟电子商务市场规模与美国大体相当,2013年欧洲B2C电子商务交易金额3117.2亿欧元,其中,欧盟2765亿欧元,占欧洲的88.7%。
2. 新兴市场快速增长
欧洲地区电子商务按增长速度排名前五位国家中,土耳其占75%,希腊占61%,乌克兰占41%,匈牙利占35%,罗马尼亚占33%,东欧和南欧的国家是欧洲电子商务增长最快的国家。东欧和南欧的国家是欧洲电子商务增长最快的国家,南欧地区2012年交易金额3240亿欧元,增速29.3%,而东欧地区的电子商务业务主要由俄罗斯带动。
在亚洲,新加坡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比例最高,其次是马来西亚。亚洲仍然是发展潜力最大的地区,日本的网购有1/5是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的方式。
(二)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现状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是伴随着传统国际贸易增速逐渐下缓而快速发展的。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全球经济持续疲软,国际需求大幅下降,国际产业竞争白热化,贸易摩擦频频发生,加之人民币持续升值、劳动力和土地成本不断上升,对我国进出口贸易造成了很大冲击,2007年外贸进出口总值比上年增长18. 4%,而2008年增长速度回落近10%,为7. 8%。2009年更是出现了负增长。而近两年来,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速均在10%以下,进出口贸易总额增幅有限。
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流向地来看,2012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总额的75.5%流向美国、欧盟、中国香港、东盟、日本、韩国、印度和俄罗斯等8个国家或地区。其中,美国和欧盟所占比重较大,分别为17.2%和16.3%,两者总额接近2012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其次主要流向我国周边的亚洲地区,东盟、日本、韩国、印度和俄罗斯分别 占 10.0%,7.4%、4.3%、2.3%和2.2%,我国跨境电商主要出口地为周边国家的亚洲地区,美国和欧盟也同时为重要的贸易出口地。
二、 跨境电子商务面临的危机挑战
(一) 跨境物流发展缓慢
与国内物流相比,跨境物流除具备其共性外,还伴随国际性等特点,涉及范围更大、影响更深远,跨境物流不仅与多个国家的社会经济活动紧密相连,更受多个国家间多方面、多因素的影响。物流硬件环境与软件环境存在国家差异,不同国家其标准也不同,国内物流、国际物流与目的国物流在衔接上会存在障碍,导致顺畅的跨境物流系统难以构建。物流环境的差异,导致在跨境物流、运输与配送过程中,需要面对不同的法律、文化、习俗、观念、语言、技术、设施等,增加了跨境物流的运作难度和系统复杂性。
(二) 交易安全性难以保障
1. 第三方支付造成信息泄露
第三方跨境支付业务是依托于互联网来进行的,必然会面临由于电子信息技术而产生的技术风险。电子支付服务系统的核心是电子信息传输系统和计算机处理技术系统,而一旦电子信息传输系统或是计算机处理技术系统出现故障,则很可能造成支付信息的丢失,或者被犯罪分子利用从而盗取相关支付主体的交易、支付信息,给交易双方带来损失。
2. 导致备付金管理不善
在跨境支付过程中,由于物流环节多,涉及的交易时间较长,使得一部分资金不可避免的沉淀在第三方支付机构中。在目前国内缺乏相关监管法律的情况下,如果支付机构违规挪用、占用交易资金,则可能产生信用风险和支付风险。同时,对于备付资金产生的孳息归属和监管问题,还有待法律法规做出进一步规定。
三、 跨境电子商务的应对措施
(一)物流方面
从国家层面做好第三方物流的全局规划和部署,对第三方物流行业进行重新洗牌,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整合物流资源,形成一些具有规模效应、信息化水平高、管理科学、服务专业的大型物流企业,由它们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快捷、安全、低价的物流服务。这些大型物流企业还可以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向海外扩张,以追求跨境物流的低成本。除此之外,在现阶段可统筹各方资源争取多建海外仓储基地,在外贸出口的主要流向国多设立第三方仓储设施,既有利于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还易于为当地的消费者所接受。
(二)支付方面
一方面,要加强信息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保证支付系统的稳定性,防范网络安全事故,规避技术问题给跨境电子商务支付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要大力扶持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扩大在跨境支付市场的占有份额。同时,还需要完善对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的监管机制和相关法律制度。如跨境支付的管理统计制度,第三方支付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人民币和外币跨境资金往来情况,准确提供交易信息;多部门(工商、商务、海关、央行等)联合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强对异常交易的监测和审核等。(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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