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益(金陵中学 江苏南京 210005)
从几则错例重申有机物命名的几个原则
陈益
(金陵中学江苏南京210005)
摘要:以教学中几则错误和模糊认识为例,重申有机物命名的“编号最低系列原则”、“取代基次序规则”、“官能团次序规则”。
关键词:有机物命名;错例;重申;原则
初步学会应用系统命名法命名简单的有机物,是《有机化学基础》的教学要求之一,也是高考的考点之一。现行教材根据1980年中国化学会颁布的《有机化学命名原则》[1],简单介绍了烷、烯、炔和苯的同系物的命名。实际教学中由于习题、教辅中出现较复杂有机物的命名,带来对命名规则的误读和误用,从而导致命名结果错误。现根据中学化学教学需要,通过几则典型错误和模糊认识,重申有机物命名的几个原则,以期对教学有所帮助。
碳链以不同方向编号,得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同系列时,则顺次、逐项比较各系列的不同位次,最先遇到的位次最小者,定为“最低系列”。[2]
有的教辅中归纳“最小”原则即“支链序号之和最小”[3],常常与“最低系列原则”发生冲突。如,
根据“最低系列原则”应称为2,2,6,6,7-五甲基辛烷(位次和:23),而不称为2,3,3,7,7-五甲基辛烷(位次和:22)。
序号之和最小原则通过计算才能确定编号的起点和方向,最低系列原则只需进行观察就能确定编号的起点和方向,显然后者方法简捷。
同理,
根据“最低系列原则”应称为2,2,4,5,7-五甲基-5,6,6-三乙基辛烷(位次和:37),而不称为2,4,5,7,7-五甲基-3,3,4-三乙基辛烷(位次和:35)[4]。
当分子结构中有几条支链或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取代基时,则在名称中支链或取代基按立体化学中次序规则,指定“较优”基团后列出。主要内容是:
(l)将各种取代基的原子按其原子序数大小排列,大者为“较优”基团。
(2)如果两个基团的第一个元素原子相同,则比较与它直接相连的几个原子。比较时,按原子序数排列,先比较各组中最大者;若仍相同,再依次比较第二、第三个,顺序列出。
如:I>Br>Cl>F>O>N>C>D>H;
异丙基>异丁基>异戊基>己基>戊基>丁基>丙基>乙基>甲基。
这一“次序规则”给出了确定取代基的次序的“量化”标准,从而能准确地命名下列各化合物:
根据“次序规则”应称为3-甲基-5-氯庚烷(Cl>—CH3),而不称为3-氯-5-甲基庚烷(—Cl比—CH3简单)。
而目前国内的大多数教材,在这方面阐述模糊,如“把小的取代基名称写在前面,大的写在后面[5]”、“把简单的写在前面、复杂的写在后面[6]”等等,缺乏一种“量化”的标准。
当有机化合物含有多个官能团时,要以最优先的官能团为主官能团,其他官能团作为取代基,即为官能团次序规则。如,
即:羧酸>磺酸>羧酸酯>酰卤>酰胺>酸酐>腈>醛>酮>醇>酚>胺>醚>卤代烃>硝基化合物>亚硝基化合物,
在中学教学中可以简单地归纳为:羧酸>酯>醛>酮>醇>炔烃>烯烃>烷。
值得一提的是,“取代基次序规则”和“官能团次序规则”是两个不同的规则系统,使用时要注意区分,不要混淆。
时隔30年,2012年11月12日,中国化学会发布“有机化合物命名原则”(2010年版)征求意见稿(2012.10稿)[9],以更好地适应科研、生产中普遍使用的众多有机化学物的命名需求。2015年7月发布的“有机化合物命名原则”2014-5.1版修订稿[10]在网上公告,继续征求意见。
参考文献
[1]中国化学会.有机化学命名原则[M].北京:科学出版社,1983
[2]陈其瑞.谨防步入有机物命名的误区[J].化学教育,1994,(4):36
[3]王以军.步步高化学选修5有机化学基础[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11:18
[4]http://hx.zxxk.com/s3886066.html
[5]宋心琦.有机化学基础[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14
[6]曹居东等.有机化学基础[M].济南:山东科技出版社,2007:10
[7]邢其毅等.基础有机化学[M].北京:高考教育出版社,2005:58
[8]http://hx.zxxk.com/s3886066.html
[9]http://www.chemsoc.org.cn/info.asp?gid=86
[10]http://sioc-journal.cn/Jwk_yjhx/CN/column/item98.shtml
doi:10.3969/j.issn.1008-0546.2016.01.015
文章编号:1008-0546(2016)01-0040-02
中图分类号:G633.8
文献标识码: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