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际春
10岁姐姐模仿光头强用电锯割开5岁妹妹的脸。面对孩子模仿动画片引起的伤害事件,家长们要做的,可不仅仅是让孩子远离暴力动画片这么简单。
今年初春,陕西省汉中西乡县人民医院接诊了一个被电锯锯伤的5岁小女孩,送到医院时,孩子的鼻子和右脸皮开肉绽。经了解,当时小女孩的妈妈在屋里做饭,她和10岁的姐姐在院子里玩耍。突然,姐姐翻出了一把电锯,学着动画片《熊出没》里的光头强往妹妹脸上锯了过去。小女孩的伤很重,而且由于是电锯伤,伤口不仅不整齐,还有缺损,将来愈合了也会留下很深的伤疤。整个事件让人唏嘘不已。
其实,这并不是单一事件,这几年此类事件频频发生。宿迁一个两岁半的男孩,模仿光头强用斧头把自己的两根手指砍伤;徐州7岁男孩模仿光头强改造风扇,整只手被绞进了高速旋转的扇叶;连云港有孩子模仿灰太狼烤羊肉,把同伴绑在树上点燃,导致全身严重烧伤。
孩子们爱看动画片,那些多彩的画面和好玩儿的故事就像一块磁石,吸引着他们,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们,让孩子对其中喜爱的角色形成认同进而模仿。孩子们对暴力、危险行为的后果缺乏认知、推理能力,对伤害和生死没有明确的概念,很容易发生危险。
心理学研究证明,影视作品中暴力、血腥镜头确实对人有很多负面影响。在国外,对影视片早就有分级制,例如动画片《熊出没》里存在大量污言秽语和暴力情节,按照美国对电视节目的分级制,应被设置为TV14级,即不适合14岁以下儿童观看。何况,模仿暴力仅是冰山一角,孩子们还未形成完善的道德标准和分辨是非的能力,被一些低俗影视片植入不良信念和价值观也是很有可能的。
作为家长,千万不能把孩子简单地交给电视机,更要帮助他们选择适当的电视节目,让他们远离不良动画片。当然,我们不可能屏蔽所有危险镜头,当孩子对某些镜头产生困惑时,家长要做出恰当的引导,让孩子在面对这些镜头时逐渐拥有正确判断和评价的能力。
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孩子的很多过激行为,动画片只是个诱因,家长对孩子的关注和教育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比如10岁姐姐用电锯伤害妹妹,这个年龄应该具有对危险和伤害的认识水平, 所以她“暴力”行为的背后不单纯是简单的仿效,可能有更为复杂的动机。比如,嫉恨心在多胞子女中非常常见,表现形式从轻微的口头攻击到推搡甚至伤害报复。或许女孩的父母对她的陪伴过少,对妹妹的关心比较多,这样就引起了她的嫉妒心,而这样的心理却没有及时被家长发现、疏导。问题心理若没得到扭转,即使没有《熊出没》这部动画片,女孩也可以从其他渠道学到伤害人的手段。由此可见家长的陪伴和关注是多么重要,不仅可以和孩子有情感的交流,更重要的是可以观察和了解孩子的情绪和心理,以便做及时正确的疏导。
这些伤害事件都凸显了父母教育常识、作用和责任的不足,但是作为家长,认识到危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意识到,孩子的好奇心和模仿能力是天性使然,也是成长的动力。有不少科学家小时候就是受某个影视作品的启发和模仿开始喜欢上机械、科学、发明的。所以,完全避免看电视,甚至拒绝模仿也是不可取的。完美无瑕的世界并不存在,再正面的作品中,也经常出现善与恶的对抗,对孩子掩盖世界和人性黑暗、残酷、狰狞的一面也并非好事,因为对危险没有认识和免疫力的孩子更脆弱,也更易受伤害。
那么,正确的做法是怎样的呢?以下4点可供参考。
1.在选择影视片时,家长一定要用心,尽量避开暴力和低俗。
2.家长和孩子的亲密度低,这是孩子沉迷于动画片的主要原因。我们应该让动画片成为很好的亲子沟通和教育的渠道,利用它增加亲子感情,随时了解孩子的喜好和想法,并进一步引导孩子思考、讨论和理解世界、人性的多面性和复杂性,大到善恶、道德的辨别,小到矛盾冲突和嫉妒、愤怒的管理等等。
3.要掌握孩子各年龄阶段的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如他们的好奇心、模仿力和认知水平,并给予合适的教育。两岁多的孩子,未形成认知能力,家长的责任是保证孩子远离一切危险物品;对于7岁的孩子,父母应完成基本的安全教育,如电源、不能将手伸入电扇风叶中等等;而对于10来岁的孩子,同伴关系是发展的重要主题,父母应该提供同伴竞争与合作的知识及危险教育、生命教育和道德教育。
4.注意观察孩子的情绪和心理。比如10岁的姐姐锯伤妹妹,她的不满不会一天形成,早期一定有其他形式的表现,如抱怨、争抢父母的关注等。家长应及早发现这些苗头,或调整自己的不妥行为,帮助孩子处理嫉妒情绪,将伤害消灭在萌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