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 马敏象 常冬
2013年10月,李克强总理在第1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提出要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使中国与东盟之间货物贸易达到1万亿美元,投资达到1500亿美元,开启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钻石10年”。目前,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已在第13次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上正式启动,对中国来说,顺应国际国内发展大势,充分挖掘双方潜力,选择适宜的路径与东盟国家深化经贸合作,不仅有利于中国“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也有利于东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双边合作的互利共赢。
一、中国深化与东盟经贸合作面临的机遇
(一)中国国家战略实施开辟了深化合作的新境界
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压力较大,产能相对过剩,支撑中国过去高速发展的土地、能源、水体、矿藏进一步萎缩,环境承载力进一步下降,创新实施跨区域经贸合作,加强国际尤其是与周边东盟国家的产能合作,在原有贸易基础上构建新的国际价值链、技术链和产业链分工格局,是实现发展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成为必然选择,有助于推动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从货物贸易向深化区域经贸合作的全面提升。东盟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第一个枢纽,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将有助于发挥地缘政治优势,推进跨境贸易与产能合作,一方面通过打破国内的限制,使资源要素在更大的范围自由流动,市场机制在更深的层次发挥作用;另一方面通过构筑综合立体大通道,根据东盟各国特点优化产业合作布局、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东盟经济一体化进程拓宽了深化合作空间和领域
近年来东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中列出的506项优先措施中,463项已经落实,完成率达到91.5%,东盟内部平均关税税率几乎降至零。东盟的老六国(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已实现99.65%产品零关税,新四国(越南、柬埔寨、老挝和缅甸)98.86%产品关税税率已降至5%以下,域内汽车、纺织、林业等多个产业加速融合,在建立单一市场、统一生产基地等方面取得了切实进步,在当前世界经济复苏依然迟缓背景下,东盟新兴经济体在市场规模、购买力和劳动力方面的巨大潜力显得十分突出。同时,东盟奉行“大国均衡”战略,谋求在国际舞台更多的话语权,提出了包含中国在内的“10+6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的广域一体化经贸合作模式,这一模式的实现既可以通过货物贸易初始出价模式创新扩大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成果,又可以在服务贸易、投资市场准入减让模式达成一致,扩大中国和东盟的市场准入,有利于深化双边的经贸合作。目前,中国与东盟各方正全力推动2016年内尽快结束RCEP协定谈判。
(三)中国与东盟战略关系升级将深化双边经贸合作
2013年中国—东盟特别外长会议,就打造中国与东盟战略关系升级版达成共识,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澜沧江—湄公河对话机制等经贸关系全面升级,将通过打造“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深化双方互利合作:一是通过基金设立和新型投融资机制,以“互联互通”建设推动贸易便利化、结构性和监管改革、交通物流便利化等创新合作;二是启动对话和磋商机制,探讨包括服务业便捷化在内的新的自由化政策,将从宏观调控层面进行调控,弥补单纯降低关税和市场作用方面的不足;三是通过进一步减少敏感及高度敏感产品清单数量,提高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和经贸合作承诺水平,使中国与东盟各国得以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四是按“负面清单”和“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谈判开放安排,提升投资和服务领域的开放水平,提升传统简单的产业间互补性货物贸易结构,推动产业内分工,构建跨境区域性产业链,增加贸易附加价值。
二、中国深化与东盟经贸合作也存在诸多挑战
(一)全球财富东移过程中多种力量正竞相争夺东盟市场
首先,美国实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其先后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参加2011年东盟峰会,高调重返东南亚;通过介入南海和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框架,不断巩固与日本、菲律宾的军事同盟关系,插手南海事务,是挑起南海争端的幕后推手;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通过全免关税区框架,将有利于东盟内的少数国家与北美区的贸易和投资,大幅削弱中国对东盟传统的贸易优势。
其次,日本继续把东盟作为对外战略的重点。其对东南亚展开全方位的外交,一方面积极推进“日本—东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AJCEP)建设,巩固原产于日本的高附加值产品在东盟加工成终产品等产业内贸易布局;另一方面积极推行所谓“价值观外交”,积极介入南海事务,拉拢菲律宾、越南等,加大对缅甸渗透的力度,以基础设施建设、示范计划、政策咨询等公共产品提供和发展援助不断扩大影响力。
再次,印度继续推动“东向政策”,依托孟印缅斯泰经济合作组织、湄公河—恒河经济合作组织等平台,在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旅游业及新能源等领域,发展与东盟尤其是越南、缅甸等国的关系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印度—东盟自由贸易协议(CEPA)从 2010年开始逐步取消80%的关税税目,同时允许印度和东盟国家根据本国实际,将部分敏感产品排除在关税减让或取消清单之外,双边贸易总额在2022年将达到2000亿美元。
(二)来自内部的不利因素增加阻碍了双边经贸合作的深化
其一是中国与东盟各国部分产业结构相似,存在同质竞争,比如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在机电装备等资本密集型制造业领域,越南、柬埔寨等在纺织鞋袜等劳动密集型制造业领域,都与中国对东盟传统互补型贸易存在同质竞争。再加上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建设20年多年来,东盟内部贸易年均增长10.5%,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5%,东盟内部贸易增速已超东盟国家与域外国家间贸易,随着东盟共同体的建成,预计到2020年内部贸易占东盟贸易总额的比重将至30%,将会削弱与中国的贸易总量。
其二是东盟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容易产生利益分歧。贸易保护主义在一定范围依然存在,部分东盟国家为保护本国重要和敏感产业,在关税壁垒不断降低的同时设置了非关税壁垒。比如,印度尼西亚、泰国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对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的进口商品设置了诸如技术标准壁垒和绿色壁垒,提升了中国向东盟出口商品的技术附加值。
其三是部分东盟国家内政更迭,产生社会动荡,引起经贸合作的变数。比如,中泰大宗商品贸易(蔬菜换石油)和中泰铁路建设等受泰国政坛纷争的严重影响;缅甸政权更迭和地方武装冲突对中缅重大经济合作项目、中国在缅北的替代种植计划、边境口岸和跨境公路运输正常运转等都产生负面影响。加上南海争议存在升级可能,将直接导致其对华政策不友好,影响双方深化经贸往来。
三、深化与东盟经贸合作的国别路径选择
(一)对新加坡的合作路径
对发展程度高于中国的新加坡,宜采用双向交互渗透策略,欢迎新加坡推广苏州工业园、天津生态城建设成功经验,在中国的中西部尤其是临海产业园和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发面开展政府间项目合作;依托新加坡海外第二大人民币离岸中心和航运贸易等国际化平台,鼓励更多中国企业在新加坡融资上市、设立区域总部、开展跨国并购,并通过新加坡向东盟其他国家扩展;充分发挥中国资金和工程建设经验和新加坡在建设环境友好型项目享有的声誉,组成联合竞标体到东盟第三国承揽项目和进行产业园开发。
(二)对文莱、马来西亚、泰国的合作路径
对于处于转型阶段的文莱、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宜采取开发策略,充分发挥企业市场开拓能力,在文莱的铁路和电厂建设、钢铁、建筑、日用化工品、农业优质高产等领域,在马来西亚的基础设施、石化、农副产品深加工及食品制造、生物技术、人力资源引进与培养等领域,在泰国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石化、机床制造、水电燃油、日用品制造等领域形成需求发现,依托华商等市场进入渠道,形成新办市场的合作路径。
(三)对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的合作路径
对于处于成长阶段的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宜采取延伸策略,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把总部留在国内,在印尼、菲按生产要素配置和优化布局生产线,通过跨国公司、战略和技术联盟、特许经营等方式,延长成熟技术的生命周期,带动设备、原材料进出口,并规避贸易壁垒;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选址以商建园,建设中国—东盟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农业示范园等,开展两头在外的全产业链建设。
(四)对越南、柬埔寨、缅甸、老挝的合作路径
对于处于起步阶段的越南、柬埔寨、缅甸、老挝等国家,宜采取多元化策略,发挥中国在资金密集型的电力和建筑行业总包的强项,针对上述国家电站电厂、高速公路、港口码头等亟待建设的情况,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承包大型工程,促进企业到东盟国家开展服务贸易和投资,形成中国管理输出、资金输出和品牌扩展的创新合作路径;利用与部分新四国接壤的条件,加快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探索创新应用“PPP”新模式,充分发挥“境内关外”的优势,规避贸易反倾销;同时加大对上述国家在应对自然灾害和气候变化、改善发展环境、人员培训和教育等民生领域提供援助、贷款和能力建设帮助。
四、深化与东盟经贸合作的对策建议
(一)体现大国风范,充分尊重和帮助东盟
在东盟已将对话机制向全球铺开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多边务实外交,增多与美、日、印、韩、澳、新(西兰)等就东盟经贸关系上交流沟通频次,尊重东盟主导东盟事务,倡导亚洲人推进亚洲经济一体化合作的进程。同时,中国要以包容的大国心态淡化与东盟的分歧,在应对南海问题上政经分开,在经济上加大与南海诸国的往来,实现经贸多边化、多样化和区域化。另外,大力推进软实力经贸合作,多为周边东盟国家提供务实的安全和公共产品,在打击跨国犯罪、联合缉毒、保护航道安全以及应对气候变化、能源短缺、环境恶化、防灾减灾、非传统安全领域加强合作,增进与东盟诸国的亲缘和友善。
(二)顺应后零关税发展趋势,积极推进服务升级版建设
主要包括:一要提升通关便利化服务,强化国内“区区”联动大通关协作,加快推动对东盟业务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地位和跨境“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互认制度,加快与东盟开展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协作,扩大绿色通道、无纸化报检、直通放行实施范围,在对东盟国家陆路边境贸易中推动“一口岸、多通道”模式创新。二要强化跨境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与东盟国家陆水联通的优势,积极推进公路网、航空网、能源网、水网、互联网等五大互联互通基础网络建设,加快推进中泰高铁、泛亚铁路、安全湄公河水道等建设,培育对东盟贸易综合化的快捷物流体系。三要在对东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基础上加快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建设,借鉴新加坡淡马锡和日本ADB对东盟业务经验,首先关注于东盟新四国基础和公共设施融资项目,然后拓展到产业项目,利用信贷、证券、信托等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跨境金融模式探索。
(三)优化对东盟贸易结构,扩大基础设施的投资
我国企业要通过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进一步优化对东盟贸易的产品结构,避免同质竞争;要从过去由单纯追求数量扩张向注重质量转变,由附加值低为主商品向附加值高为主商品转变,由货物贸易为主向服务贸易和投资相结合拉动货物贸易的方向转变。尤其是对欠发达东盟国家,要通过“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加大对其基础设施的投资;包括高速公路、铁路、港口以及水利、电力等项目;同时,对发达东盟国家也要注重服务贸易和投资合作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以加快推动东盟一体化建设。东盟的一体化以及东盟经济的迅速发展,是中国与东盟深化经贸合作的基础,也是加快推进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砖石10年的重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