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区鸿雁 李志凯
鸡“串门”引发的血案
文/区鸿雁李志凯
有一句很温馨的话叫远亲不如近邻,但现在城市里住单元房的人常常是“躲进小楼成一统”,有时候一年半载都跟邻居说不上几句话,甚至连自己的邻居是谁都不知道。可是在农村就不一样了,不论是白天还是晚上,经常性东家串西家,西家串东家,有很多时候吃饭也喊一声,有什么事隔壁邻居也纷纷上前帮忙,给人的感觉就是很亲热,这不仅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传统。然而,云南省宣威市一个民风淳朴的偏僻小山村,竟然发生了一起鸡“串门”寻找食物引发的血案。
“我显然有些过分,他(受害人)毕竟是我堂弟兄。”静静听完法官宣判,在看守所的单庆彪接过了判决,面对鲜红大印上方“被告人单庆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行字,泪如雨下。
50多岁的尚清琐,是宣威市热水镇一个叫长格的小山村村民。他和妻子先后生育了两个女儿,都已成家并在外打工,老两口便带着两个外孙女在家生活。
2015年4月9日,正是春耕大忙时节,闲不住的尚清琐早早赶着牛车,带上两岁的小外孙女拉农家肥到自家承包地,为春粮备肥,老伴刘珍带着患了感冒的大外孙女到附近的村卫生所输液。然而,当天直到中午两点多刘珍回来,还没有见到丈夫尚清琐,邻居送来了2岁的小外孙女。邻居说看到尚家的小外孙女在堆农家肥的地方嚎啕大哭,就带在身边安抚。
以为丈夫去了亲戚家,刘珍把亲戚的电话拨了个遍,亲戚们都说,尚清琐最近没有来过。第二天一大早,得知刘珍老伴失踪的消息,村委会迅速发动村民四处搜寻。
两天,老伴是死是活都不知道,感到十分蹊跷和害怕的刘珍,晚上都不敢单独睡,叫了弟媳到家中陪。4月11日凌晨,睡不着的刘珍翻身起床,偶然翻找到外孙女喝水的奶瓶掉在床铺的一个角落,奶瓶上面有疑似血迹的东西,大吃一惊的刘珍叫醒弟媳,颤颤惊惊地请邻居向附近的派出所报了案。
接到报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再次组织村民在村庄附近的山林、山洞、水库等地方进行找寻,但同样没有尚清琐的音信。
找寻尚清琐下落的同时,宣威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开展工作。因尚清琐失踪时,多数村民已经下地干活,除了他两岁的小外孙女,没有人见过尚清琐。那么,尚清琐会去了哪里?他家里面怎么会出现疑似血迹的东西?
宣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后,按照技术要求,立即对尚清琐家进行详细勘查,并对刘珍进行问询。
经现场勘查,技术民警在尚清琐家堂屋门槛上、床铺的毛毯上、床头的墙壁上、奶瓶上,均提取到少量血迹,经DNA比对,确定堂屋门槛上疑似血迹DNA和尚清琐DNA有遗传关系,推断该血迹为尚清琐所留。
技术人员通过DNA检验后,发现尚清琐家的毛毯上、床头的墙壁上、奶瓶上留下了血迹含有另一陌生男性的血迹。那么,在尚清琐家发现他自己的血迹和另外一个陌生人的血迹,是尚清琐已经遇难,还是另有蹊跷,这只有找到本人才能说明一切,也就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于是,警方加大了搜索力度。
4月13日下午,警方经过3天的搜寻,在同村一户村民家近两年没有用的杂物间,发现了因外力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的尚清琐。
经现场勘验,初步确定找到尸体之处是第二或第三现场。也就是说尚清琐是被人用梯子翻墙抛进现场进行隐藏。而空房的主人长期在外打工,已经两年没有居住,案发围墙上有明显的蹬踏痕迹,院子内同样遗留了梯子压过的印痕。尚清琐的尸体被找到,尸体上又发现了一个陌生人的血,提起血迹以后,通过技术人员的比对,发现这个血样跟尚清琐家奶瓶上、墙上留下的血迹一致。那么会是什么样的人作的案呢?专案组立即召开案情分析会,对案件进行仔细分析、梳理,研究侦破方向。
尚清琐家只有两个女儿,长时间以来,只有尚清琐跟妻子刘珍两个人在家。因此,警方把他们的感情生活当成调查的一个重点。
尚清琐和老伴夫妻感情很好,警方排除了情杀的可能,那么,会是仇杀吗?专案组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得知,很多村民都反映尚清琐平时为人和善,跟村民几乎没有红过脸。
不是情杀也不是仇杀,那么会不会是抢劫杀人呢?找到真正的答案,的确很难,因为案子发生在中午两点半左右,当时又是农忙季节,村民都忙着拉粪、薅玉米苗。加上案子又发生在尚清琐家,很隐蔽,一直找不到目击证人。整个案情显得扑朔迷离,警方在加大调查走访的同时,对小山村的重点人员进行了排查、筛选。
在尚清琐家的好几个地方都发现尚清琐和另外一人的血迹,根据这一个情况,警方推测尚清琐死亡前夕,应该与嫌疑人发生过搏斗,嫌疑人受伤,才会留下血迹在尚家。走访村民的时候,村民也发现了很蹊跷的事。
尚清琐的血样与留在尚清琐家床上、墙头、毛毯上、堂屋里、奶瓶上、尚清琐尸体上的血样完全一致。在对单庆彪家进行调查时,技术民警发现他家门槛上也留有血迹,在他家后面烤房里的梯子的几个踩凳上,也发现血迹。通过技术处理,这些血迹与死者尚清琐的DNA基因分型完全一致。
排查中,民警还发现住在尚清琐家斜对面的单庆彪身上有伤痕。根据单庆彪的陈述,警方判断,单庆彪有作案时间、有作案条件。
大量的证据表明,尚清琐的死亡,与单庆彪有很多的关联。那么,同族同宗的哥俩有什么冤仇大恨,非要置对方于死地呢?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尚清琐失踪后,单庆彪还积极加入到找寻大军中。根据所掌握的证据,当民警按照程序准备传讯单庆彪时,发现单庆彪不见了踪影。
警方通过村民了解,得知单庆彪4月12日已离开村子,有可能进宣威城了。通过技术手段,警方发现和掌握了单庆彪落脚城区一家旅馆。
通过多次询问,单庆彪都装聋作哑,对涉案的实质问题不透一个字,特别是有关血迹的问题,他都避而不谈,在侥幸过关的幻想中抵赖,他想着只要自己不供认,警察就不能定案。
询问过程中,单庆彪怎么也不能自圆其说,尤其是不能合理解释面部伤痕的来源及裤子、木梯上为何有尚清琐的血迹。这一铁的事实令他的谎言不攻自破。意识到自己已是瓮中之鳖,任何抵赖和挣扎都无济于事。他长叹了一口气说:“既然你们抓着我的证据了,现在我交代……”
据警方侦查证实,在尚清琐家,也就是案发的第一现场,尚清琐与单庆彪有过激烈的搏斗,所以单庆彪脸上和腿上留下伤痕,并一直在滴血。尚清琐被掐死后,单庆彪将尚清琐的尸体从卧室扛到了堂屋,并摔在了地上。单庆彪从尚清琐家出来,在确定周围没有人的情况下,又将尚清琐的尸体搬到自己家。搬运过程中,尚清琐家门前、单庆彪家的门槛上都留下了尚清琐的血迹。将尚清琐的尸体放在自家堂屋后,为了销毁证据,单庆彪转回到尚清琐家门前,打开自来水管,用一块毛巾擦洗地上的血迹,也许是感觉到有人来了,他将毛巾丢了,也顾不上关了水龙头。因此,才会有村民发现尚清琐家的水龙头是开着的,水一直在淌。
4月10日凌晨3点多钟,担心事情败露,单庆彪用自家的背篓将单庆彪的尸体背到那所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子里。
作为邻居,单庆彪为该房屋的主人做过拖把池,对房屋的结构很清楚。单庆彪将尚清琐的尸体背到大门外,由于门是锁着的,又有围墙,便将尚清琐的尸体放在围墙外的厕所里面,然后回家扛来梯子搭在围墙上。把尸体拖进杂物间,发现里面有一堆包谷芯,便把尸体埋在包谷芯里面。
尚清琐的尸体被隐藏后,单庆彪将背尸体的背篓丢进附近的河里,还返回去扛回梯子。
单庆彪本以为这一切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别人怀疑不到自己头上,但诸多的血迹证据暴露了他自己,也成了最终定案的证据。
曲靖市中级法院对这起血案开庭审理时,单庆彪的当庭供述,令到场旁听的数百名群众大感意外。
尚清琐的父亲过去招亲到外地,在计划经济的大集体时代,又带着一家人返回老家长格生活。尚清琐只有两个女儿,但和妻子刘珍的感情很好。村民也说,尚清琐在村子里的为人不错,对寨邻很好。但单庆彪在村民眼中,就是另外一番评说了,都认为单庆彪就是一个不务正业、闲游浪荡的人,连他80多岁的老母亲都不照管。
单庆彪和尚清琐是同族同宗的家族兄弟。按道理来讲,两兄弟住斜对面,住的又是一个院子、吃的是一挑水,应该相互帮衬、相互照顾,何必要将对方置于死地呢?警方侦破记录表明,单庆彪与尚清琐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也没有什么利害冲突。单庆彪掐死尚清琐后,几次转移了尚清琐的尸体。
单庆彪的老母亲患有老年痴呆症,已经有好几年了。老人养着两只鸡,一直当宝贝似的。那天老人发现鸡丢失,就去找。这时在同一个院子的尚清琐正好赶着两只鸡出来,边赶边骂鸡是爬棺材的(指当地用于放在死人棺木上的鸡),老人就说是爬尚清琐家的棺材。这时在沙发上睡着的单庆彪起来回了声“你家也养鸡,骂得这么毒。”刚骂完,单庆彪就被一个东西砸了头,他就出去追着尚清琐厮打,厮打中,单庆彪被打中脸部。追到尚清琐家的卧室,单庆彪将体型瘦小的尚清琐按倒在床后掐住对方颈部致其死亡。
庭审进行了将近3个小时,被告人的律师充分行使了辩护权。
法庭的最后陈述阶段,单庆彪深知罪恶不浅,表示认罪,称自己系初犯、偶犯,恳请法院量刑时从轻处罚。
曲靖市中级法院经过公开审理认为,单庆彪徒手掐被害人颈部,致其颈部喉骨骨折,造成被害人机械性窒息死亡,故意致人死亡的主观目的明确,且手段残忍。鉴于其系邻里纠纷,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等情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失去亲人的痛苦是可想而知的,刘珍中年丧夫,她的生活瞬间从天堂掉到了地狱,她不知道自己该怎样生活下去。而对于单庆彪来说,他将为自己的冲动付出应有的代价。
案件随着一审宣判暂告一段落,但这起惨案引发的社会冲击波还远没有落幕,它留给人们的思考是那样的沉重。
承办法官忧心地说:近年来逐年上升的农村暴力犯罪呈现出难以遏制的态势,正在演变成为一个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从法院的审判实践看来,发生在农村的恶性刑事案件,大体可以概括为“五多”:即“鸡毛蒜皮”引发的案件多、突发性案件多、春节前后案件发生多、收种时节争水争地争路引发案件多以及孩子争吵、妇女争嘴引发的案件多。
在农村,因宅基、地界等邻里纠纷以及婚姻、恋爱、财产等家庭矛盾引起的各种纠纷不断。这些纠纷和矛盾,尽管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合理的调解,就会使矛盾激化,继而引发刑事案件,有些甚至酿成杀人、放火、爆炸等恶性案件,或者引起大规模械斗,对农村社会治安构成了严重威胁。
承办法官认为,避免“以恶治恶”“以暴治暴”或“有理不依法”,理性和冷静是最好的药方。理性在“有理不依法”中,化为暂时的忍耐和合理合法的解决途径,是一种“以善治恶”。不但有利于避免事件中最初受害人实际利益的损害,而且有利于社会道德法制的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潍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