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
我的同桌是因为她爸爸来到我们县工作,今年才转到我们学校的。别看我们在一起还不到一个学期,可是已经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这是因为我的同桌有一副热心肠,无论谁遇到什么困难,她都主动去帮助。同学们称她为女雷锋。
那天,我有点感冒,勉强吃了一点饭就去上学了。路上被风一吹,头就更晕了。上课不久,早晨吃下的东西全吐了出来,之后我就晕倒了。这时,我的同桌大声说:“同学们,快!我们一起把她扶到医务室去。”然后又回来帮我清扫吐脏了的地方。直到我醒来,同学们还在忙碌着。
我的同桌不仅在生活上帮助大家,还从学习、锻炼等各方面帮助大家。过去我连400米都跑不下来,老师总是鼓励我要突破这个难关。同桌就每天陪着我练习跑步。经过半个学期的锻炼,又到了测评跑400米成绩的时候了。那天,老师安排了两个跑得快的同学在我一左一右。发令枪一响,我们三人一起冲了出去。我越跑越有劲,竟然第一个冲线。我转过身来,看见同桌站在起跑线旁边,眼睛里满是眼泪。这是在为我高兴啊!
这就是我的同桌,她的名字叫童卓。
【名医诊断】
很多同学的作文是用“我”的口气,写自己眼睛看见的,耳朵听见的,这叫作第一人称写法。英国著名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在他的《短篇小说选》的序言中说:“我的许多短篇小说都是以第一人称‘我写成的,其目的是为了使读者觉得‘我所叙述的事情确实可信。”可见这种写法是很好的。
但是,运用第一人称的写法也要注意:我们不能写自己看不见的事,听不见的话。像这篇文章中写的,“我”已经晕了,怎么能听得见同桌说了什么?知道她做了什么呢?“我”跑完400米,已经冲线了,怎么看得见同桌在起跑线那里满眼的泪水呢?显然这些是不合情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