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晓阳
(大同市新荣区农业委员会山西大同037002)
新荣区三百户营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谷晓阳
(大同市新荣区农业委员会山西大同037002)
本文在对三百户营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分析本村当前土地流转的现状,针对土地流转中存在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策和建议。
土地流转;土地利用;农民增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顺应农村生产力发展,合理配置农业生产要素的新型农村土地经营方式,对于发展农村经济,引导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重要的意义。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一部分农民外出打工,有了较为稳定的其他收入,种地取得的收入微乎其微,大量的田地无人种植。因此,土地流转既可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又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
三百户营村地处大同市新荣区花园屯乡北部,全村共有62户291人,110个劳动力,耕地面积140hm2,全村主要经济来源为种植业和外出打工。该村境内土地肥沃,交通便利,气候适宜,属大陆性季节气候,无霜期为110d左右,年降雨量为250~400mm,附近有109国道。主要农作物有豆类、谷黍、莜麦、马铃薯等。
该村62户都是土地承包经营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让方52户,采用的方式是转让出租,流转面积51.53hm2,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36.80%。
3.1 提高了农业规模效益
土地流转前,村民各家各户经营着自己承包的土地,品种杂乱,效益很低,平均每667m2纯收入130多元左右。土地流转后,统一种植马铃薯,实施规模经营,科学管理,经济效益猛增。667m2产值达2400元,纯收入600多元。
3.2 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
土地流转前,该村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陈旧落后,并且破坏严重,影响了全村土地灌溉。土地流转后,得胜农业开发公司新打机井4眼,实施节水灌溉机械化种植马铃薯,4名工作人员完成全部作业,节约了大量的劳动力,由常规的667m2产750kg上升到2000多kg,提高幅度167%,所产马铃薯均为脱毒代种,为全区乃至周边地区可提供脱毒优质种薯154多万kg,更主要的是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科学知识,集约化经营、机械化种植带来的优越性,从而有力的推动新农村建设。
3.3 增加了农民收入
实行土地有偿流转,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建设新农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据调查,该村土地流转51.53hm2后,一是土地每667m2增收70元,计6.5万元;外出打工新增21人,增收12.6万元;新增养猪户15户,每户平均20头以上,按每户20头算纯收入9万元;三项合计28.1万元,人均增收1338元。如村民魏军,他家有2hm2土地,土地转移后,他只剩下不到0.33hm2地,到离村十多里的铸石厂去打工,每月可收入2000元。二是农民把自己的土地流转后,既可以获得土地流转金,又可以在取得流转土地的企业打工,实现家庭收入翻翻。如村民王磊,他以前就是马铃薯种植能手,他把自己2hm2土地都流转以后,又在流转的土地上打工,实现了经济收入双赢。三是土地流转后,农民能增加收入。该村土地贫瘠,水利条件又差,种667m2地除去籽种、肥料、农药和人工等。平均纯收入130元左右,而流转后不用投入、操作,每667m2收入200元。三百户营村土地流转采取出租形式流转给大同市得胜农业开发公司节水灌溉机械化种植脱毒马铃薯种薯基地,该公司与农民签订10年的合同,每667m2租金200元/年,春天先给一半,秋收后再付另一半。在实施土地流转后,不仅保证了土地的高效利用,村民租金的稳定收入,而且还有更多的剩余时间外出务工。
4.1 传统观念束缚
本村村民老龄化严重,小农经济思想比较严重,对于土地有非常大的依赖性,加之农业税全面取消后,农民“不占白不占,占了也白占”的心理普遍存在,一些农民宁可把土地抛荒,也不愿把自己的土地流转。
4.2 土地流转机制和行为不规范
该村土地流转尚处于自发阶段,既无上下对口的指导和管理机构,又无从上到下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更无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土地流转受到制约。大多数农户土地流转未能按照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由于书面合同不规范,合同内容缺乏法律法规的约束,出现纠纷后难以协调解决。
5.1 规范运作,确保本村土地有序流转
要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进行土地流转,以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为目的;要坚持流转形式多样化,流转方式市场化,流转程序合法化,流转合同规范化的要求,确保有序流转;农户通过土地流转取得的收入,任何部门无权截留;通过流转后获得土地使用权的经营主体,应该保证流转土地所有权性质;土地流转在具体操作上要规范程序,签到统一的书面合同,明确流转的土地位置、面积、年限等基本情况。
5.2 积极探索适合本村土地流转新模式
一是开展本村委托转包。农户可以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村委会,村委会在集中流转给规模经营主体。二是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农户土地承包权量化入股,合作社管理土地生产经营活动或发包给农业企业,农户通过股权分红获得利益。三是积极开展“反租倒包”。村集体承包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形成规模后,再承包给规模经营主体,由土地经营主体向村集体交纳土地承包费,同时对原土地承包人给予年度性的经济补偿。
5.3 建立土地流转激励机制
建立土地流转激励机制。一是要制定符合该村土地流转奖励政策。可设立财政专项奖补基金,对将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给规模经营主体并签订流转合同一定期限的农户给予额度的补助;对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二是强化金融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土地流转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对资金不足、资信好得经营主体给予相应的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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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026(2016)13-0043-02
F321.1
A
10.16675/j.cnki.cn14-1065/f.2016.13.030
谷晓阳(1987.2-),男,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工作单位:大同市新荣区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