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相妍
(甘肃农业大学甘肃兰州730070)
论新型农民合作组织与农村经济转型
□牟相妍
(甘肃农业大学甘肃兰州730070)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经济建设的第一位。本文主要从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制度及其特征分析入手,浅析了现行我国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缓慢的原因所在,并对如何借助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推进农村经济转型提出了几点思考。
合作组织;经济转型;农民
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是对传统农村经济模式的“否定之否定”,尊重了事物发展前进行和曲折性相统一的规律。因此,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制度存在着以下优势,具体表现为:第一,农村合作组织以组织的形式投入生产,弥补了小农抗击风险能力不足缺陷,能够切实保护到小农等弱势群体,提高农民抗击风险能力及其自助自救能力,将农民破产危机可能性降到了最低;第二,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实施组织生产、团队合作,能够实现规模经济和集体效益,能增加农业生产的边际效益,遏制农业部门边际收益逐年递减的局面;第三,新型农民合作组织能够产生规模经济效益、集体组织效益,对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大有裨益。第四,新型农业合作组织能够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主导产品、产业为重点,实现产业化生产、专业化生产,形生产、加工、销售等一体化经营体系。第五,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有利于农业生产各要素的优化和组合,提高了生产要素配置和使用的效率,能够以最小的投入产出最大化,避免资源限制、浪费等现象发生。
我国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其中明确指出我国要加快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刺激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生态化和现代化,促进农村区域经济发展,构建新农村和谐社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种新生的农业经济生产、运行模式,是加速农村经济转型的有效途径。然后现阶段,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在我国农业经济运行上存在较多的难题,发展较为缓慢,其原因如下:
2.1对农民合作组织认识不到位
受1958年农民公社化、大锅饭影响,部分农民对合作组织或多或少存在恐惧心理,产生了诸多疑虑,担心历史的悲剧重演。大部分农民文化程度不高,缺乏认识问题的理性眼光,在对我国农业运动发展的曲折历史认识上,往往把失败的原因归咎于合作运动,难以对失败的真正原因做出正确的分析,而且也认识不到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旧式农民合作运动的区别。认识上的片面化、短缺化造成了农民参与合作组织的积极性不高,热情不够,甚至存在心里或者行动上的抵触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速度,造成了其发展缓慢的现状。
2.2农业资源有限
第一,资金短缺。农民合作组织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各政府部门的无偿资助,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普遍偏低,大部分农民收入有限。大部分农民合作组织考虑到这一客观事实,在向农民会员收取很少的费用。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资金实力基础薄弱,导致了合作组织规模有限,抗风险能力低下,甚至有部分成立不久的合作组织因资金短缺无法正常运转,被迫倒闭状况。第二,人才匮乏。新型农民合作组织需要懂技术、具有经营理念、凝聚力,擅长管理且敢于闯荡的高素质人才作为领军人物,但纵观我国大部分合作组织,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组织会员,其文化水平有限。人才资源匮乏,即使部分高技术农业人才,也缺乏合伙致富的认识,更愿意干个体企业、个体贩运。
第一,树立服务成员的宗旨。农民合作组织要以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服务宗旨,建立产前、产中和产后的一体化服务体系,除了帮助会员获取物质利益,降低农户生产成本之外,还要提供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提高农户的生产收益。服务范围应该广而全,既要有营销服务,提供农产品代销、代存、代加工等服务类型多样化,也要有良种、化肥、机械等生产资料供应服务,还要有市场风险评估、农业技术培训等服务等。第二,引入公司领办型合作模式。公司领办型合作成员享有完整退出权,一旦产业资本与农户利益发生冲突,农户可采取投票形式推出合作关系。公司领办型合作模式有效避免了产业资本侵占农户利益现象的发生,农民可自由选择交易方式,实现自我农业生产利益的最大化。第三,农民全要素合作。农业生产是一个系统化过程,全要素合作是指在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中要实现各要素的共享和互助,优化配置管理、技术、土地等生产要素,使其贯穿于农业生产的整个过程中来,渗透到农业生产上游、中游和下游中来。
[1]陈淑祥.我国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突出问题分析[J].经济纵横,2010(04).
[2]陈柳钦,胡振华.中国农村合作组织的历史变迁[J].农业经济问题,2010(06).
1004-7026(2016)11-0004-01中国图书分类号:F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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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10.16675/j.cnki.cn14-1065/f.2016.1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