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 永 和
(河南理工大学 万方科技学院,河南 郑州 451400)
两种实践类型与教育实践观的正确选择
崔 永 和
(河南理工大学 万方科技学院,河南 郑州 451400)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一直把实践划分为三种基本类型:“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后来又改变为“生产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和科学实践”。这些关于实践基本类型的划分,主要是从客体出发,依据实践活动的不同对象所得出的结论。如果坚持从主体出发,根据实践主体所具备的知识结构和实践的科技含量,则可以把实践划分为重复型实践和创新型实践两大类。20世纪50年代,我国高校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作为教育革命的方向,曾经兴起学校办工厂的热潮。近些年来,有的高校则让学生去用大量时间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甚至“以劳代教”、“以干代学”,弱化了专业教育。青年学生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人生阶段,劳动和学习对他们都很重要,但学习科学知识对他们更加重要。因此,应把培养学生的“创新型实践能力”作为实践教学的重点,引导和鼓励学生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的前提下,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在实践中做出前人所没有做过的开创性事业。
关键词:实践类型;重复型实践;创新型实践
一、实践的两种基本类型
要正确划分实践类型,就要坚持从主体出发的原则。传统的实践分类是坚持从客体出发,按照实践活动的不同对象,把实践划分为“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近些年这种划分又演变为“生产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和科学实践”,实质上仍然没有摆脱从客体出发的套路。在马克思看来,是否坚持从主体出发,是新旧唯物主义的分水岭。他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54随着实践主体素质、能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实践的创新程度就会不断提高,因此,按照实践主体的知识结构和创新能力的不同,可以把实践划分为两大基本类型:重复型实践和创新型实践。从事重复型实践活动的主体,在素质和能力上彼此雷同,他们以简单模仿的形式重复前人或别人的活动。比如人皆能详的“放羊娃”的思维方式与活动方式,就是典型的、简单的重复型实践“放羊为了卖钱—有了钱娶媳妇—娶了媳妇生娃—娃长大了放羊”。在这里,不需要任何新的信息输入到放羊实践的循环序列,它只需要在原有的基础上简单重复就行了。进行这种模仿性的重复型实践活动,不需要学习和接受新知识,不需要有所创造。与之不同,从事创新型实践活动的主体,其素质和能力需要不断更新,他们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运用新思维,采取新方法,具备不同于前人或别人的实践活动模式,有所发现,有所作为,有所超越,有所创新。
生命的基本存在方式是活动,诸如生理活动、心理活动、认知活动、思维活动和实践活动等。人的存在不同于动物的主要标志在于,人有理性认识和思维活动,并在思想意识参与指导下从事感性实践活动,从而构成人的存在的基本特征。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人的实践不是某种纯粹的概念、观念或范畴,而是现实人的主动选择和参与的具体活动过程,细分起来,该过程包括以下几个具体的相互区别、相互衔接的环节:(1)建构实践观念的环节。在这里,实践主体要明确自己从事实践活动的目的,确立指导实践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措施。正是在这里,人的实践活动与动物的本能活动具备了本质的区别,动物的活动是片面的,人的活动是全面的,人在“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2]202。这里集中体现了“理论先行”的原则,人的目的、计划、方案、措施不是在活动之后,而是在活动之前提出。没有全面正确的建设理论,就不会有卓有成效的建设实践;没有改革的理论和勇气,就不会有改革的实践;没有自觉的生态理念和环境意识,就不会有绿色环保、健康可持续的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没有对已有实践的反思和超越,就不会有真正的创新实践。(2)主体运用实践手段作用于实践对象的环节。这里的关键在于实践主体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实践工具或手段的科技含量。马克思说:“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1]142人的活动方式决定了人的生活质量和存在方式。(3)获得实践结果的环节。在这个环节,经过实践主体的实际活动,实践目的和计划付诸实现,从主观形式转化为客观形式,主体的本质力量得到了外化或现实化,即人的实践活动收获了客观实际的结果。这里体现了实践观念从主观形式向客观实际的转化。(4)对实践和实践结果进行评价的环节。面对实践结果,实践主体需要作出认真的比较鉴别、分析评价,对于实践活动进行总结,梳理出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失败的教训。这里体现了人的实践活动永远不满足于既定的结果,而是不断在实现自身中超越自身。(5)实践的反馈环节。经过实践评价,如果发现实践结果中出现了不合目的的后果,即实践的结果不仅不利于实践主体,反而有害于实践主体,那就意味着实践发生了异化,就需要对已有的实践活动进行反思、矫正、扬弃和超越,进一步用更新了的实践观念去指导下一个序列的实践活动。这是一个首尾衔接的、不断更新的、永不封闭的、辩证发展的“实践圆圈”。每经过一次这样的循环,人的实践活动就会进入比较高一级的程度。这里体现了实践本身的自我更新机制,体现了实践主体的高度自觉。掌握了实践过程的以上环节及其特点,就不难理解创新型实践的本真意义。实际上,创新型实践决不是笼统的、空泛的、概念上的创新,而是实践主体主动地在实践的每一个具体环节上不断增添新的因素,输入新的信息,投入新的劳动,做出扬弃和超越前人、超越自身的创造性奇迹来。
二、创新型实践的主要特点
在我国教育领域,用体力劳动弱化或代替专业知识教育的倾向,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就发生过,那时候,一批批校办工厂、校办农场纷纷上马。在处处“插红旗,拔白旗”的政治运动中,知识分子被遣送到边远地区劳动改造,他们所具备的业务专长被闲置起来。到了极“左”思潮的狂热年代——文化大革命时期,知识分子普遍被关牛棚、送“五·七干校”(劳改农场),用从事“粗放型的实践劳动”代替了他们熟悉的“知识型实践活动”,轻视知识和知识分子、糟蹋人才,一时成了时髦的“革命风尚”。结束“文革”之后的改革开放时期,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在中国又重新得到提倡,但是,轻视知识和知识分子、把脑力劳动不当成劳动的偏见,还时有抬头复燃之势,特别是在教育领域“淡化专业”、“重视实用”的实践教学中,学习专业知识与增强实践能力的关系问题,一直没有能够真正得到解决,尤其是在培养学生什么样的实践能力的问题上,没有把“重复型实践能力”与“创新型实践能力”根本区别开来,更没有明确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点不在于培养学生的“重复型实践能力”,而在于培养学生的“创新型实践能力”。于是,实际中的实践教学就存在“只要学生参加实践就行”的倾向。学生在实践教学中并没有得到多少有技术含量或知识含量的实践能力的提升,而是以从事体力劳动代替专业知识学习,其结果浪费了青春年华。
历史之镜是认识现实、反思现实、矫正现实的重要工具,是规划未来、开创未来的重要参照。我们要以历史教训为鉴,在如何培养和怎样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问题上逐步提高认识,自觉反思,矫正偏差,不断超越,开辟更加美好的明天。
人类的社会实践既具有历史性特点,又具有世代创新性特点。基于实践的历史性,人们应当用历史主义观点看问题,防止对实践采取历史虚无主义态度,一概否定人类既定的实践活动和实践经验;基于实践的世代创新性,人们应当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防止墨守前人的实践经验,畏首畏尾,不敢创新。
正如现实的个人具有不同于他人的个性一样,他们所从事的具体实践活动必然具有自己的特点,在自己的活动中有所创造,有所更新;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人们所从事的实践活动,也都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不能因袭或照搬前人和别人的实践经验,亦步亦趋,简单模仿。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完全的、纯粹的、绝对的重复性实践在实际上是没有的,都会因实践主体的不同和客观条件的差异而彼此有所区别。当然,这里的区别不一定都是创新,而是存在两种情形:一是有些具体的实践活动相对于既定的实践,不该丢失的信息丢失了,不该忽略的宝贵经验失传了,从而影响了人的生活质量,弱化了实践主体自身的素质和能力,这实际上是一种实践的退变或倒退;二是有些具体的实践活动在既定的实践基础上,增添了新的信息,增加了更加先进、更加宝贵的实践经验,从而进一步丰富了人的生活,丰富了实践主体自身,把实践推进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或新的阶段。创新型实践造就了实践主体的创新能力。这种创新型实践能力大致具有以下特点。
(一)实践主体的思维模式和理论视角的创新。创新型实践能力首先体现在实践主体的观念、思想、理论的创新,而理论的创新对于实践的创新起着先导的作用。列宁指出:“早已有人说过,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而现在未必有再来证明这个真理的必要。”[3]190这就要求实践主体具备相对丰富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打破常规的开拓性、超越性的创新思维能力。
(二)实践主体的实践手段和操作技能的创新。创新型实践能力不是停留于书本上的纸上谈兵,而是勤于实践,大胆探索,不怕挫折,持之以恒,熟能生巧。
(三)实践主体的活动结果新颖。创新型实践能力的重要标志,在于取得富有特色、别具风格的实践效果。这里的关键是因为,实践的结果正是主体实践能力的外化或对象化:结果新颖的背后是实践者的素质能力新,“物新”的背后是“人新”。
(四)实践主体具有自我反思、自我超越能力。创新型实践主体是高度自觉、自主的人,他不仅善于审时度势,而且更能够正确认识和对待自己,正确评价和反思前人的和自己的活动过程和结果,决不因一时的成功而沾沾自喜、忘乎所以,也不因失败和挫折而止步不前、自暴自弃,从而能够及时地扬弃过去,开辟未来。
(五)创新型实践的循环序列永无止境。创新型实践主体必须能够全面把握实践的各个环节及其创新特质,把创新型实践视为一个逐步递进的动态过程,该过程又是一个永不封闭的开放系统,因此,创新型实践的深度将不断深化,创新型实践的广度将不断拓展,它自身所携带的有价值的信息将“滚雪球”式地不断叠加,它的每一个具体环节都将为其下一个环节积累新的经验,创造有利条件,积淀新的能量。这样一来,在创新型实践的每一前后相继的链条上,就存在一种内在的无限循环机制:在“建构实践观念—实践主体与实践对象的相互作用—实践结果—实践评价—实践反馈”诸环节中,每一次循环都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都达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种创新效应永远面向未来,从不自我封闭,永不停息。
三、教育实践观的正确选择
教育实践观的正确选择在于超越重复型实践的窠臼,把培养“创新型实践能力”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才能,拓宽学生的理论视野,提升学生的实践创新意识,让学生有充分的思维活动空间和广阔的实践创新空间,防止把学生投入到重复型实践活动中充当普通劳动力。
唐代著名思想家韩愈在其《师说》中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对于这里的“传道、授业、解惑”的理解,多年来尽管存有异议,但在“传授道理,传授知识,解除疑惑”等方面还是达成了基本的共识。假如作为老师不能尽到上述基本的职责,那么他就不是一个称职的老师;作为一所学校,不是以上述内容作为教育的基本内容,那它就不是一所真正合格的学校。假如学生到了学校不是以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而是用大量时间去从事体力劳动,那就没有办学的必要,也没有必要请具有专业知识者来做老师,因为体力劳动的训练尽可以请那些没有受过专门教育的普通劳动者(工人、农民)来指导。
显然,创新型实践不等于简单的体力劳动,培养“创新型实践能力”不等于用体力劳动代替或排斥专业教育或理论教学。进一步说,只有搞好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才能有效开展“创新型实践能力”的培养;否则,缺少了专业知识和理论教育,实践教学就有被“釜底抽薪”或严重缩水的危险。这样一来,实践教学就只能是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缺乏底气,培养出来的学生就可能是“先天不足”的隐形残疾人,或者充其量是夸夸其谈、没有真才实学的空中浮尘。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重复型实践也并非无足轻重、可有可无的;相反,它的社会意义或实际生活意义并不亚于创新型实践,因为正是这类重复型实践及其结果,构成了人类物质生活的基础或基本需求。因此,总是需要人们去从事大量的重复型实践活动,用以维持人类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况且,在这种重复型实践过程中,还常常孕育着不易觉察的创新型实践的成分或因素,促使一种特殊的创新性活动蕴含在默默无闻的重复型实践之中。这是一种特殊的创新形式,因为它是以不明显、不自觉的方式发生的,所以,经过一定的历史积淀,有望获得“于无声处听惊雷”的效果。比如,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农民所从事的农业手工劳动,短期内几乎发现不了其中的任何创新,但是,天长日久,人们会突然发现,自己所从事的农业生产劳动,其方式,其效果,都和原先的活动有所不同了。虽然这种创新不同于我们上述所说的自觉的、有理论准备的创新型实践活动,但确实有了实实在在的创新。在这个意义上说,“重复型实践”与“创新型实践”之间的界限也是相对的,它们之间并非绝对的彼此分置。由此说来,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也没有必要完全拒绝参加任何“重复型实践”,尤其是假期回家的学生,应尽量抽出一定的时间,主动参加一些适当的体力劳动。因为参加“重复型实践”仍然能够有利于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丰富学生的社会经验,锻造学生热爱劳动的美好品质。
需要强调的是,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加强专业教育与培养学生的“创新型实践能力”之间,具有内在的有机联系:
(一)专业教育为创新型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知识准备。创新型实践不是盲目的心血来潮或一时冲动,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和深入探讨的结果。它需要长期总结经验、广泛收集资料、精心作出假说、缜密制定方案,才能有望真正超越传统实践,用创造性理论和行动把实践推进到崭新的阶段。因此,通过专业教育让学生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是创新型实践的灵魂。
(二)创新型实践为理论知识提供具体应用和丰富发展平台。学生参与或从事创新型实践活动,是把书本上的“死知识”转化成有生命的“活知识”的现实平台,也是学生真正成熟、全面发展的重要标志。恩格斯说:“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4]406学习专业理论知识要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毛泽东曾经强调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之“箭”,必须用了去射中国革命之“的”。然而,在教条主义盛行的特殊历史时期,“有些同志则仅仅把箭拿在手里搓来搓去,连声赞曰:‘好箭!好箭!’却老是不愿意放出去。这样的人就是古董鉴赏家,几乎和革命不发生关系”[5]777-778。“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能够精通它、应用它,精通的目的全在于应用。如果你能应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说明一两个实际问题,那就要受到称赞,就算有了几分成绩。被你说明的问题越多、越普遍、越深刻,你的成绩就越大。”[5]773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是这样,学习其他专业理论知识也应该是这样。只要善于把所学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行动中去,那么,他所从事的实践活动就很可能具有创新型实践的成分和特点。
(三)专业教育和创新型实践共同磨砺素质高、能力强的全面发展的人才。创新型实践是一个多因素共同起作用的综合过程,它不仅要求实践主体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具有不拘一格的特殊思维和高瞻远瞩的独特视角,而且要求实践主体具有坚忍不拔的顽强意志和卓越超凡的实践能力。于是,参与创新型实践活动的主体在发挥自己的自觉能动性和综合能力的同时,又经受该实践过程的有效磨砺,从而不断提升自身的理论素质和实践能力。人的实践过程不仅仅在于改变实践对象,更重要的在于改变人自身。马克思曾经指出:“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2]202从价值观说来,实践的结果无论多么丰厚,其本身都不是人类活动的目的和轴心,实践的价值轴心始终是人生意义的全面实现。如果用实践过程和结果掩盖了实现人生价值的核心目标,那必将导致“见物不见人”的价值论的根本扭曲和颠倒。
鉴于上述,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高等学校,应在坚持好专业理论知识教学的前提下,积极引导、组织和鼓励学生参加与理论教学关系密切的实践活动,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型实践能力”,而不要用单纯经济观点去指导、组织所谓的实践教学。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3]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5]毛泽东选集(四卷合订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8.
【责任编辑:孙艳秋】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600(2016)02-0102-04
作者简介:崔永和(1942—),男,河南清丰人,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唯物史观与生态哲学、环境伦理学研究。
收稿日期:2015-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