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问题的探讨

2016-04-12 16:17:04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经济法市场经济原则

程 小 军

(山西体育职业学院 体育经济系,山西 太原 030006)



关于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问题的探讨

程 小 军

(山西体育职业学院 体育经济系,山西 太原 030006)

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对经济发展过程进行管理、调控和指导,国家对经济的适度干预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构建以及实际应用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在思想观念与经济发展以及市场经济与政府干预等方面存在矛盾,建议加强法律对国家干预的限制,国家干预经济生活要有法律保障。

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问题

国家适度干预经济是指国家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经济发展过程进行整体、适度的管理、调控以及指导。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国家适度的干预,国家对经济的适度干预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构建以及实际应用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问题,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和解决。本研究主要从国家对经济的适度干预原则的背景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从社会发展的历史来看,经济与法律是同时出现的,在历史的发展中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经济的发展以合理的资源配置为基础,只有各种资源合理组合,才能够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一直都存在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干预,共同支配资源的分配以及经济的调节,难免会出现不协调现象,影响经济发展。市场经济本身是有序的,但是由于一些经济主体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导致市场的无序性,需要制定一定的法律来维持市场经济的秩序,惩处扰乱秩序的行为和个人,促进经济的健康、稳步增长。

一、 经济法与国家适度干预原则

经济发展一般包括三个阶段:自由经济、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在市场经济阶段,对于资源配置、社会财富的创造以及积极性与创造性的调动,市场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其自身的弊端会逐渐暴露出来,最终可能会导致市场失灵现象。只要是市场经济,就难以避免市场失灵的情况,一旦出现市场失灵,就需要由国家干预来完成。我国是法制国家,需要依法办事。然而,行政法并不能够对国家干预进行调整,所以,国家干预经济法应运而生。经济法能够赋予国家公权接入私权这一权利,使其干预具有一定的合法性,但是,在国家干预的过程中可能会有政府权力失控的现象,最终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由此可见,政府干预需要受到限制,这已经成为经济法中需重点研究的内容。

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要以社会公益为基础,并把握适度、适当的原则。经济法的设立是为了能够使国家更好地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经济法主要为社会经济生活干预提供保障。在经济大力发展的条件下,只靠市场“无形之手”的调节难免会出现漏洞和缺陷,所以国家对经济的调控之权是维持经济市场秩序的客观需求[1]。社会生活需要介入国家管理,这属于国家干预的范畴,而法律是国家介入社会生活的保障和依据。经济法是为了使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更合理和有效而设置的一种法律形式。国家在经济生活中的干预程度,用什么方式进行干预以及干预需要遵循的原则等问题,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法律和政策,同一个国家的不同时期和阶段其干预的原则、方式以及范围也不相同。西方一些国家在经济生活中的过度干预以及过少干预都印证了一定的经济规律:干预过度会限制经济的正常发展,而干预过少又会使经济发展太多的自由,导致市场失控现象发生。通过对其他国家经验的总结,我国采取适度干预原则。而这种适度的干预原则需要有一定的法律提供保障。

二、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的必要性

(一)国民经济的有序发展与社会进步需要法律保障

金融危机风波影响全球经济发展,中国的经济也受到了一定影响。为了保障经济的稳步发展,不仅需要增加固定的投资来提高经济发展的动力,还要对经济结构进行优化,使我国的经济能够快速摆脱困境。同时还要根据我国的国情来调整货币政策以及汇率制度,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从自身发展入手,深入挖掘自身存在的潜力,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改善投资的软、硬环境,大力吸引外资注入。而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实施都离不开国家的干预,急需对经济市场进行立法。

(二)为国家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提供保障

我国经济结构中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产业结构不合理、城镇化建设水平低、地区发展不协调等。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够扩大内需,进行有效供给,在国际竞争中争得主动权。以我国西部大开发为例,大力开发西部地区经济是我国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措施之一,在西部开发的过程中不仅需要有充足的资金、高超的技术以及高素质人才,还需要以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依托[2]。通过分析一些失败的经历可知,只有在法律的保障和约束下将开发政策固化,才能使开发的过程有章可循,在开发的过程中没有后顾之忧,从而实现落后地区的快速发展。对于西部开发必须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并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西部开发的决策不会因为领导人的换任以及个人意愿而改变,所以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对西部开发的政策进行完善,从而使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能够得到贯彻和实施。

三、我国经济法适度干预原则存在的问题

国家经济法的适度干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多困难,特别是我国正处于经济制度交替阶段,开展适度干预具有局限性。

(一)思想观念与经济发展的矛盾

在经济的适度干预中,政府需要以依法行政为准则,根据法律中对政府干预界定的范围、手段以及程序进行正当、合理的干预。但是由于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政府的绝对统治地位在人们的观念中根深蒂固,导致一些地方缺乏依法行政和依法干预的理念,在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干预行为是否合法,一直将政府的职能凌驾于市场之上,采取粗暴的方式对市场进行干预。一些地方政府的本位思想严重,偶尔会将权力之手伸到法律范围之外,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干预。这种现象的出现使经济法的适度干预原则难以有效落实。

(二)市场经济与政府干预的矛盾

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要以政府与市场的运行规律为依据,在对成本收益进行对比后,以经济自由、公平、安全为目的,严谨实施干预行为。但是我国的经济体制目前仍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阶段,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根深蒂固,要想改变现状还需要承受其带来的强大惯性作用,这也导致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远远未成功建立,政府职能的转变也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进而产生市场短缺以及政府职能发生错位的情况[3]。市场的短缺具体表现为市场制度不完善、体系不完整、信息渠道不畅通以及市场信号被屏蔽或扭曲。而政府职能的错位具体体现在政府干预经济过轻或者过重,从而造成市场经济紊乱。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介入的领域不合理:一些本应该由市场调节和企业管理的领域,政府也介入其中;或者本该政府干预的事情,又由于政府的财力以及权威性没有得到有效发挥而使干预能力不足。

四、关于我国经济法适度干预的建议

(一)加强法律对国家干预的限制

我国经济法适度干预原则在落实过程中存在困难,主要是因为政府在干预过程中缺乏依法行政理念。政府相关部门必须要建立规范的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体系,其中包括国家干预的范围、力度、程序以及手段等,从而使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能够遵循规范化和法治化原则[4]。目前我国干预主体在干预过程中经常出现滥用职权的现象,在制定法律条款过程中需要对这些内容进行明确,特别是要加强对干预主体的法律控制,并确定政府市场干预的监督部门,使政府的干预活动能够受到有效的监督和控制,督促政府依法干预。此外,还要对国家干预程序进行法制化管理,使国家在经济的宏观决策、微观管理以及政策和财政救济中能够有章可循。

(二)关于国家干预经济的建议

在对经济生活进行国家干预的过程中,一定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进行。而干预权则来源于法律规定,同时与法律规定程序相吻合,不允许在法律没有授权的情况下随意进行干预。其中,国家干预的方法有很多,有经济、行政与法律这三种,而法律在其中占据重要位置。要站在法律的基础上进行适度干预,并且充分地展现客观规律的要求,保证国家适度干预的有效性。而在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过程中,首先要对原有的错位经济职能进行纠正。对国家经济职能体系进行梳理,并对政府的经济职能或者是企业本身所需具备的权利进行限制,进而将市场调节职能真正地转交给市场,保证其在资源配置方面能够发挥作用,避免由于国家的过度干预而受到影响。而对于市场失灵的领域,则应该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并且通过国家干预来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转变国家调控权威与能力弱化的状态。在此基础上,对于市场短缺而难以实现资源配置的情况,国家干预需要发挥替代、培育以及推进市场化改革的相关功能,进而在市场的发展进程中,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而国家需要对市场发展过程中的障碍进行拆分,更好地进行市场改革[5]。

国家的适度干预是经济法逐渐完善和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经济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内在需求。实现国家对经济的适度干预能够促进经济更快转型,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在对经济法干预原则的落实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职能部门必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分析出问题的原因,进而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调整。

[1] 甘强.经济法中的国家干预:基于法律文本的实证考察[J].现代法学,2013,35(5):68-75.

[2] 吕柏婷.论经济法基本原则之国家适度干预原则[J].青年与社会,2014(19):108-109.

[3] 魏博洋,张严冰.浅析经济法的国家适度干预原则[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3(2):76-77.

[4] 宋舒.试论经济法的国家适度干预原则[J].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85-86.

[5] 俞佳.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J].商,2014(51):219.

责任编辑:张文革

On the principle of national moderate intervention by economic law

CHENG Xiao-jun

(Department of Sports Economics, Shanxi Sports Vocational College, Taiyuan, Shanxi 030006, China)

National moderate intervention by economic law is an action through which a state manages, regulates and directs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process according to law.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on the construction of basic principle of economic law and its practical application. Yet, there is a contradiction in the ideology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market economy and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Legal restrictions, therefore, shall be strengthened.

economic law; national moderate intervention; matter of principle

2016-03-06

程小军(1978-),男,山西右玉人,山西体育职业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经济法.

1009-4873(2016)05-0047-03

D920.4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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