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楠 郭元飞
(作者单位:1.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
浅析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绿色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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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基本要求,并对其做出了解释,其中在资源环境约束方面,是“绿色经济”的发展具有内在一致性。但就我国目前的发展水平来看,我国的“绿色经济”发展在技术创新、资金支持、民众绿色发展意识和绿色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障碍,这就需要政府、群众和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绿色经济”的健康发展,并通过提高民众的绿色消费意识,促进经济发展的绿色化,达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绿色经济;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世界发展史上的奇迹。但是经济发展的背后也付出了较大的代价,即自然资源的极大消耗和浪费、环境的严重破坏以及生态系统的失衡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质量,也阻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所以需要转变经济的发展模式,发展“绿色经济”,使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以达到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的目的。同时,绿色经济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重要特征,以经济绿色化和绿色产业化为内涵,包括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在内的高技术产业,有利于转变我国经济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高排放的粗放发展模式,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集约式发展和可持续增长。
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科学认识当前形势,准确研判未来走势,必须历史地、辩证地认识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1]会上对还从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市场竞争等九方面阐述了经济新常态的特征,从资源环境约束看,过去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空间相对较大,现在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这表明,在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绿色经济”的发展是十分必要的,是符合当今我国基本国情的。只有以“绿色经济”为主要的发展方向,才能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绿色经济”这一概念首先是由英国经济学家皮尔斯提出的,他主张从社会和生态的角度出发,建立一种“可承受经济”,即不会因为盲目追求经济量的增长而造成社会分裂和生态危机,不会因为自然资源耗竭而使经济无法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2]之后,联合国又将“绿色经济”定义为:改善人类福利和社会公平,同时极大地降低环境危害和生态稀缺性的经济模式。但是,在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视域下,“绿色经济”具有更丰富更具体的内涵。
(一)“绿色经济”的宗旨是以人为本
纵观我国近两年的会议和报告,无论是宏伟目标还是战略部署,以人为本是最主要的宗旨。从人民的角度作为一切问题的出发点,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整个民族未来长远大计的问题,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执政使命的深刻认识和充分理解。所以,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不能再单纯地以GDP的发展速度和增长总量为主要目的,而应该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原则,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做到真正依靠市场和社会的力量,特别是以人力市场机制做为根本出发点,大力发展多层次、多元化的“绿色经济”发展体系,实现绿色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有效流动配置,面向社会、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从而使其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自始至终建立在稳定有序的人力资源支撑能力的基础上。就如宇春祥所说,“经济和环境资源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绿色经济发展的表现形式。追求人类社会福利最大化是绿色经济发展和增长的根本动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是绿色经济的根本目标”。[3]
(二)“绿色经济”是以质量和效益为发展目标的经济
新常态视域下,经济发展的条件出现了新变化。生产要素上,开始了由主要依靠劳动密集型向主要依靠人力资本质量和技术的转变;市场竞争上,开始了由主要以数量扩张和价格竞争为依托转向以质量型、差异化竞争的特点;资源环境的利用上,开始了由过去的能源资源和生态空间相对宽松的状况转向环境承载力减弱以致于将要达到上限的状况,人民对良好的生态环境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迫切。这些情况的新变化,都要求在以后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要以经济的质量和效益为目标。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虽然发展是第一要义,但不是盲目的。我国经济不仅要保持稳速的增长,更要注重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即“绿色经济”发展要摒弃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实现经济的集约型增长,以最少的要素投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付出产出最多的产品,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如果不彻底改变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就会缺少基本的保障,也不利于我国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所以,要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发展目标的“绿色经济”。
(三)“绿色经济”是保护环境的有效机制
“绿色经济是以改善生态环境、节约自然资源为必要内容,以经济、社会、自然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以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落脚点,以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兼得为目标的一种发展模式”。[4]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粗放型发展和粗放型的消费对我们现在的环境和资源的损耗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这为我们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敲响了警钟。如果只一味的追求经济的增长,而不管资源利用和环境破坏的程度,这是和我们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背离的,所以走建设资源利用集约型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的经济发展道路,即”绿色经济“的发展道路是势在必行的。这也是我们放弃高耗能、高污染的增长模式,实现经济转型,破解环境污染、寻找蓝天白云、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选择,是保护环境的有效机制。
“绿色经济”的发展是我国发展的内在要求,这不仅可以提高经济的发展水平,还可以到达保护环境的作用,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和“绿色经济”发展有内在统一性,“绿色经济”要适应新常态的发展要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保持平常心态,使经济发展实现从量到质的飞越,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和进步。
为促进中国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绿色经济”在中国土地开花结果,我们需要作出以下措施。首先,从国家层面上,政府要继续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通过税费等方式引导企业进行高技术、低污染产品的研发,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过剩产能,以补贴的方式推动节能产品的市场推广。其次,从企业层面上,生产经营者在获取利润的同时,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促进绿色经济的发展。最后,在社会层面上,我们要坚决支持绿色经济的发展,以身作则,在日常生活中做到节能环保,为中国绿色经济做出贡献。
(作者单位:1.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
[1]2014年中央经济会议报告[R].北京.2014.
[2]皮尔斯.绿色经济的蓝图[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89-115.
[3]余春祥.对绿色经济发展的若干理论探讨[J].经济问题探讨,2003(12):92-95.
[4]张小刚.长株潭绿色经济发展现状及评价研究[J].特区经济,2010(9):184-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