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航帆
(作者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浅析我国高等学校税收政策
芮航帆
随着近年来高校的扩招,高等教育的发展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高校的税收政策对高等学校的发展、高等教育的前景具有重大影响。本文将通过概述我国高校税收政策的现状、对比中美高校税收政策的差异,分析我国高校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提出一些建议,从而改进现有的政策,更好地促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高校;税收政策;税收优惠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提出了“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等战略,也越来越重视高等教育对人才的培养和教育。近年来,高校不断扩招、生源不断增加,高校的发展成为一项重要议题,而高校的税收政策直接影响到高校的发展,也逐渐成为学者讨论的热点。我国的改革已进入深水区,针对高等教育的发展,财政政策继续作用的空间不大,应该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杠杆效应。然而我国高校税收筹划才刚刚实施并运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改进,才能更有效地促进高等学校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我国税法——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6 号)等,专门面向教育事业规定了税收政策,这些规范性文件体现了国家对高等教育税收的大力支持。
目前开征的税种共涉及12个: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关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根据税法规则不同,可以将其归为四大类: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和行为税类、关税类。
从政策对象来看,高校税收政策首要指向高等学校,但是其调节范围还包括与高校相关的附属实体,如后勤集团、校办企业、附属幼儿园等。
从税收政策工具来看,高校准公共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高校税收政策工具主要是税收优惠。
在美国,无论是公立高校还是私立高校,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都可以获得免税地位。但是,联邦政府的免税政策是附条件的,也正是通过这些条件来影响高校的组织结构和活动。例如,通过税法明确限制高校的游说活动和政治活动。又如,1971年确立的一项税收基本原则规定:没有针对学生实行种族非歧视政策的私立院校不能获得免税资格。
美国的高校税收政策覆盖面广、举措多、影响面比较大。对高校的慈善捐赠可在税前减扣;个人获得的奖学金可以免除税收;向学生提供额外的个人免税。新的《纳税人救助法》对大学生贷款、终身学习等提供税收优惠政策。
美国将政府责任与个人责任有机结合在一起。一方面,联邦政府或州政府向大学拨款,进行专项建设、科研和日常运营;另一方面,将个人捐赠收入作为一条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一种是直接捐赠,另一种是基金会,它将个人捐赠的资金集中管理,进行资本运作,对收益进行使用。
美国对公私立高等院校一视同仁。联邦政府并未专门针对公立或私立高等院校出台特殊政策,这种一碗水端平的做法为高校的发展营造了一个平等的环境,保证了私立高等教育与公立高等教育共同健康、持续发展。
我国高等教育的税收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到繁荣的过程,但与国外高校的税收政策相比,迄今为止仍未形成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完善的税收制度体系,政策方面仍存在很多盲点。特别是公立高校和私立高校之间的税收政策还存在很大差异,个人对于高校的捐赠部分在所得税的抵扣中还没有国外的优惠程度高,他们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1、我国高等教育税收政策尚未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
当前,我国现在比较系统、全面地对高校税收政策进行规范的文件有:财税[2004]39号和国税发[1994]156 号。其他相关规定则散见于一些规范性文件中,尚未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专家和学者们对于这一方面的研究还不多,可供参考的文献还不多。
2、没有充分调动社会与个人捐赠的积极性
在实际生活中,社会与个人对高校的捐赠主要体现在校友对母校的捐款、捐资,高校基金会并没有发挥多大的作用,甚至有些高校尚未设立或者已经取消这一组织。而国外的高校通过基金会和捐赠基金管理公司获得高额捐赠,维持高校的发展,这与他们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关。我国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高校税收政策还没有充分调动社会与个人捐赠的积极性。
3、民办高校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公办高校相比有很大差距
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民办学校依法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但是,仅就现有的民办高校营业税来看,其应税范围比公办高校宽。其他税种及征税范围,在具体实践中也因地区差异,各地征免不同。
高等教育是准公共产品,有一定竞争性和排他性,同时又有正外部性。高校的税收政策直接影响高等教育的发展。因此,针对前文所述的我国高校税收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应当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从法律的高度提出高校税收政策要规范化、系统化,从立法的角度提出优化高校税收优惠的方式、扩大税收优惠范围的措施。让政策的执行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也要注重政策的普及,让每一位基层执行者都能深刻认识到政策的内涵,才能掷地有声,保证政策的执行力度。
(2)政策的出台注重公平性。针对民办高校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公办高校的税收优惠政策之间的差异,制定新的部门规章、政策性文件,不断缩小二者之间的差距,让二者在公平的环境中竞争、发展。
(3)继续给予现有的税收优惠,放宽获取税收优惠的条件限制,鼓励个人对高校的捐赠,将社会资本引入高等学校,充分发挥税收的引导作用。
(4)学习和借鉴先进国家、先进地区的经验。政策的制定者可以适当到国外发达国家调研,侧重其高校税收政策措施,将之中国化,适应我国的发展需要。同时也可以向国内的先进地区学习,将试点的政策推而广之,在全国范围内应用。
(作者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董伟、杨森平,借鉴美国经验完善我国高等教育税收政策(J),国际税收,2012.11
[2]陈灿军,美国高等教育税收政策研究及启示(J),现代企业教育,2013.20
[3]温晓云,灵活运用税收政策完善高校税收筹划(J),教育财会研究,2009.1
[4]蔡成珉,高等学校的税收政策研究(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14.6
[5]张旺,美国联邦政府高等教育税收优惠政策及借鉴(J),涉外税务,2005.9
[6]窦静,高校税收优惠政策研究(J),商业会计,2013.17
[7]郝琳琳、翟帅,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税收制度现状及其完善(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2.10
[8]郭峻、黄英、冉茂盛、孟卫东,教育税收优惠政策下高校收入纳税筹划研究(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
[9]魏娜,高等教育税收优惠政策探讨(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