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俏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国家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胡俏
国家从产生就对社会生活产生了各个方面的影响,国家问题一直是社会科学体系中的重要问题。我们在研读马克思的著作时,可以从国家的起源、国家的本质、国家的职能以及国家的消亡等方面去归纳总结。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科学总结社会主义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以制度、能力、方法创新,适应和引领时代潮流。
国家;资本;批判;国家治理现代化
唯物主义马克思国家观认为,国家是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相应的上层建筑,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马克思的国家理论思想和资本批判逻辑、社会历史发展理论是内在统一的:通过分析个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解开了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的面纱,直达物压迫人的价值层面。在批判资本主义国家治理以物为本的基础之上,建立了以人为本的共产主义国家治理机制。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是马克思理论的新发展、新篇章,具有崭新的时代价值。
19 世纪四十年代,工业革命以后,资本主义在欧洲各国迅猛发展,并迅速完成由工场手工业到机器大工业的过渡。这种发展引起欧洲社会的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在社会生产力、科学技术和人类交往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人们更好地认识自然和社会提供了条件。资本主义的发展也造成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激化,无产阶级广泛展开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从而登上政治舞台。总之,在当时,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已经以前所未有的形式爆发出来。因此,19 世纪 40 年代的欧洲,出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即资本主义制度的固有矛盾的尖锐化和明朗化。马克思的国家治理思想和资本批判逻辑、社会历史发展理论是内在统一的:通过分析个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解开了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的面纱,直达物压迫人的价值层面。在批判资本主义国家治理以物为本的基础之上,建立了以人为本共产主义国家治理机制的。
马克思国家理论批判地继承了之前的优秀思想成果,其直接理论来源是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在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中,马克思指出:“理念变成了独立的主体,而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的现实关系变成了理念所具有的想象的内部活动。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的活动者,而思辨的思维却把这一切头足倒置。”[1]
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批判精神对起到了马克思更为重要的影响。马克思曾指出:“它们提供了启发工人觉悟的极为宝贵的材料。”[2]从这个角度可以说,马克思的国家理论是空想社会主义者对国家批判精神的继承者和完善者,当然,马克思在对空想社会主义批判基础上的“扬弃”,而非全盘地接受。
马克思国家理论形成的又一重要理论是对资产阶级国家观的批判。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论犹太人问题》等著作中,马克思通过对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的研究与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批判了自由主义国家观,得出:新的政治革命除了是政治解放,更要实现人类解放——消灭资产阶级,让社会主义阶段的国家在过渡中渐渐失去政治性,直至消失,实现共产主义。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从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的角度逐步探求国家起源;在批判黑格尔理性国家观的基础上,找到了理解国家的关键性因素——市民社会,从市民社会中找到国家存在基础与动力。继而论述了国家起源:“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3]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分离在理论上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反映了一种历史的必然性。“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各个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4]
国家职能与异化理论在市民社会的本质和国家的性质基础上马克思分析了国家的职能。他指出,国家职能“既包含一切社会的性质所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含由各种特殊的因政府与人民大众互相对立而起的职能。”[5]在马克思的观点中,国家执行着维护统治权威、迫使反对者就范的任务,是暴力机关,当然也是社会管理部门和文化教育部门。
国家与意识形态理论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马克思批判旧世界、发现新世界的一个理论质点。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对他的国家与意识形态理论进行了集中论述,他认为,意识形态的起源在阶级和阶级对立的形成以及国家的产生,阶级同国家提出了意识形态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意识形态的根本基础是物质生活条件,它实质上是对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一种“反射和回声”。[6]意识形态总是在历史的文化传统的影响下形成的。并且意识形态总是反映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意识,可以说是社会成员普遍的思维方式、行为准则。马克思认为意识形态最为基本的规定是“阶级社会的维护意识”。
马克思国家理论的一个特征是彻底的批判精神。批判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深刻的反思模式,也是马克思国家理论的思想核心。马克思的国家理论突出表现在批判性地反思之前的思想并与时俱进显现理论的延伸性和延续性。马克思国家理论的第二个特征是实践基础上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有机统一。既是继承社会科学史上各学说,也是对之前各学说的超越。这表现在它是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哲学依据,并在用理论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马克思国家理论揭示了国家是在一定历史阶段存在的必然性和国家必然消亡的统一。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关系中揭示国家的本质,再从这种社会的物质生活关系的变化中来探讨国家的产生、发展和未来归宿的,使马克思国家理论成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可以推断,国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同阶级矛盾不可调和表现,会导致其走向灭亡,最终国家必然消亡。
毛泽东进一步指出:“马克思主义一定要向前发展,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不能停滞不前。”[8]治理现代化的理论,是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实践中的新篇章。这表明全新的 “自动控制”、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系统更为完备,完善了科学社会主义系统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崭新的历史课题,需要在生产实践中深入探索、逐臻成熟,要善于运用政治治理能力和方法把握方向,解决核心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提升宏观调控与引导资源配置的能力,利用大数据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运用科技、经济、法律等综合方法治理社会生态环境,努力实现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提高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01).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 卷.人民出版社.1956 年.第 250-251 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年.第 304 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 174 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 69 页
[6]马克思恩格思全集.第 25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年.第 132 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年.第 30 页
[8]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