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存斌 刘 毕
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强化协作合力办案
■ 高存斌 刘 毕
近年来,右玉县纪委以强化组织领导为抓手,以完善体制机制为核心,以严肃追责问责为保障,积极协调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扎实推进协作配合办案工作,逐步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2015年以来,县纪委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件,司法机关移送县纪委案件6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升工作效率。县委成立了右玉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对全县协调配合办案工作的领导。县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均成立了协作配合办案工作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协作配合联络工作,做到了组织协调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办。同时,县反腐败协调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及时通报案件信息及案件查处情况,确保案件线索及时移送。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为了保证协作配合办案工作落实到位,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健全了工作例会制度、案件信息登记制度、案件线索通报和移送制度、重要案件协调工作报告制度、案件协作配合制度等5项制度,统一制作了案件线索移送、涉案款物移送等规范文书,对案件移送要求、随案移送的具体材料、涉案款物、收到移送案件的审理、移送案件的办理时限等都做了明确的要求,推动了协作配合办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工作落实。为了确保协作配合办案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县纪委明确了“三个必究”工作纪律。即:在工作中发现涉及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不及时报告的,在案件移交工作中隐瞒包庇、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的,在工作中违反办案纪律、泄露工作秘密或案情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将反腐败协调配合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促进相关部门认真履责。
(责编:许树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