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下的媒介“权力”认识

2016-04-11 20:17乔玉为
数字传媒研究 2016年8期
关键词:舆论传统媒体话语

乔玉为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湖南省长沙市410000

新媒体时代下的媒介“权力”认识

乔玉为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湖南省长沙市410000

新媒体时代,人们更倾向于通过互联网平台了解外部世界。随之,基于互联网技术而产生的媒介平台应运而生,即新媒体平台。新闻可以通过互联网的即时发布功能,第一时间将信息发布出去。这使得新媒体的影响力日趋增大,直接影响着舆论与话语走向。相较于传统媒体的“第四种权力”论,新媒体的发展逐渐演变为了影响人们生活的“第五种权力”。在新旧媒体不断融合的过程中,这种“权力”的角逐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新媒体时代“第五种权力”反向全景敞视

马克斯·韦伯认为“权力意味着在一定社会关系里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任何机会,不管这种机会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曾提出一个极有影响力的论断——“话语即权力”。传统意义上的媒介权力概念,一般是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传播者所具有的因其对传播资源和传播渠道的占有,而对接受者、权力机构甚至整个社会所具有的效果。大众传媒是靠生产话语生存的,声音语言和视觉语言是它耕耘的锄头和犁子。尤其是新闻媒体可以通过议程设置的话语(包括新闻报道和评论)来对受众进行主动而直接的态度和观念的作用,从而影响受众的行为,这种案例几乎出现在大众传媒发展史的每个时间点上。所以,大众媒体是拥有一种实实在在权力的,与政治性权力不同,这是一种社会性的权力。而在现实社会中,这种权力更具体地表现为对政治性权力的监督,对其他社会性权力的守望

一、传统媒体“第四种权力”的解构

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习惯上被人们称为“第四种权力”,就是因为它们在从事新闻报道等业务行为时,发挥着对政治生态、社会动态和国家事务密切、及时地监督和反映的功能,尤其是发生侵害社会大众的公共利益时,这些传统媒体能够通过各种渠道和各种发声方式引起民众和政治系统的注意力,去试图纠正和制衡。基于此,我们把以上传统媒体称作一种“权力”是合理的。而在互联网络和各种新媒体蓬勃发展的今天,媒体作为一种社会性权力进行新闻与舆论监督的作用现状已经较十几二十年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媒体固然仍坚守着自己在社会公共利益守望方面的一亩三分地,且仍步履谨慎,在循规蹈矩中碎步前行是其不变的生存法则;而透过互联网络和新媒体,一种更加洪亮、震撼的话语正在被发出,它的力量在有些时候甚至超过了传统媒体,以至于传统媒体不得不时地寻找合适的角度去附和这种话语。显然,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互联网络和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在话语权力发挥程度和方式等方面的差异性愈来愈明显,因而有了将互联网或新媒体称为独立于传统媒体(第四种权力)外的“第五种权力”的学术观点。

二、新媒体的“第五种权力”

南开大学传播学教授刘畅在其著作《新闻传播理论新探》中,提出并详细阐述了“第五种权力”的内涵。“这里所谓的‘第五种权力’,也是相对于‘第四种权力’而言,即相对于‘第四种权力’的各种依托于网络平台的网民舆论或网络话语权。”“第五种权力”的形成是由于发生了权力转移,即以往传统的新闻媒体具有的舆论监督权力正在向网络舆论或网络话语权悄然转变;且因为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参与、表达与互动,所以“第五种权力”具有自由的天性,是信息自由之子。同时,刘畅教授提出将网络舆论定性为“第五种权力”的原因之一就是“它可以聚拢网民意愿,在传统媒体之外单独设置社会议题,引导公众舆论,最后达到一定社会效果。”

三、新旧媒体“权力”的角逐

给网络新媒体进行“第五种权力”定位的提法符合其话语权力的现实情况。但对所谓“权力转移”的论述却有疑惑。其实,传统媒体仍然保持着其以往的话语权力的运行模式,甚至在网络新媒体传播欣欣向荣的生态的刺激下,还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创新,传统媒体的话语权力与以往相比并没有削减。相反,近些年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通过不断的“上网”尝试,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的新闻监督话语生态:

网络新媒体<=>传统媒体<=>大众社会

也就是说,如今的传统媒体会将网络舆论话语整合筛选后转变成传统媒体的话语传播给社会公众,也会将自己从社会生活中采访收集到的新闻信息变成传统媒体话语和网络新媒体话语,并通过线上、线下两条渠道进行传播。目前来看,电视观众、报纸读者等仍然是一个巨大的受众群体,近些年来通过媒体改革和节目栏目创新,一批国家级和省市级的新闻节目仍然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传统媒体的话语影响力即话语权力仍然能够在监督社会性权力尤其是政治性权力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举足轻重的作用。从这个角度来说,将“第五种权力”的生成视为“第四种权力”的话语权力转移结果是不准确的。应该说,这两种权力是共生共长的,在“第五种权力”借助网络新媒体手段奋力抽出桠枝并渐成浓荫的时候,“第四种权力”也在通过改善自己的技术性生存环境而得到话语权力的不断提升,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传统媒体与互联网的融合,传统媒体正在互联网舆论中建立自己的舆论权威性。

罗梅维茨的“媒介情景论”认为“网络场景”是一种介于物质和非物质之间的存在:一方面,它确实要依赖一些电子设备和电磁波,因此将之称为“电控空间”;另一方面,它又远远超出了这些物质依赖,给人带来精神满足。在这种“电控空间”中,存在着这么一群人,他们不成组织但却独立于现实政治体制之外,往往具有和倾向表达共同的利益诉求,这个群体被称为“潜在压力集团”。在现实社会中,由于传统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受到体制的约束和局限,它的舆论监督或话语权力的实现程度不尽如人意;而我国的深度改革实行的是体制内改革,在进行“纠错”时既是纠正者又是被纠正者,陷入裁判员与运动员集于一身的窘境,这种情况被称为“裁判员困境”。在政治性权力侵犯社会公共利益或公民个人利益时,由于“裁判员困境”的存在,纠错部门并不能很好的发挥自己的职责作用,“在场”却犹如“离场”“缺场”,于是形成了所谓的“在场困境”;而在现实生活中当发生政治性权力侵犯公众利益时,人民大众具有“普遍在场”的特性,但他们由于缺乏沟通和表达渠道,反而难以发挥公众的社会监督作用,因此他们虽然在事件矛盾中“在场”,却在社会监督过程中实际“离场”,这种情况被称为“缺场悖论”。

网络新媒体或网络舆论在此时却以“第三方”的姿态或者“他者”的身份进入了舆论监督领域,使得“在场困境”和“缺场悖论”都有了解决的可能。网民一般在现实社会中都是体制外的人,尤其是在网络上匿名性的发言受到约束的程度较低,言论自由的实现程度比传统媒体更大,因而,网民作为与政治系统利益交汇点少的群体,能够更加洒脱地以“第三方”和“他者”的超然身份进行社会舆论监督,更自在地质疑权威、监督权力。而这些网民便是网络世界里的“潜在压力集团”的成员。这也诠释了“第四权力”与“第五权力”各自的特征,即新媒体通过互联网技术可以实现快速传播,但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其真实性和准确性,会有大量的激情表述出现,这是不可避免的。传统媒体虽在传播速度上无法与新媒体相比,但其权威性是新媒体所无法比拟的。

英国哲学家边沁曾提出一个“全景敞视”建筑的构想:四周是一个分割成许多小囚室的环形建筑,中心是一座瞭望塔。瞭望塔内的人可以在任何时刻观察任何囚室里的囚犯的一举一动,但囚犯们却不知道自己具体在什么时候被注视着。而本书作者在分析网络舆论作为“第五种权力”的角色时,参考边沁的构思后提出了“反向全景敞视”的解释。他认为,“互联网的出现,也催生了一种新的‘技术权力’,一种‘反向全景敞视’,即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位置发生了颠倒和置换,原先的监督者处于被监督的位置,而原先的被监督者则处于监督者的地位。”由于互联网的“无处不在”性符合并将“全景敞视”原则发挥到了极致,并且这种“全景敞视”所监督的对象不是普通民众,而是传统意义上的权力的所有者,因此称之为“反向全景敞视”。正是在互联网新媒体时代,网民所组成的“潜在压力集团”能够“全景敞视”政治权力系统成员而很难被他们过早发现,也就促成了在传统媒体传播环境中“在场困境”与“缺场悖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的破解。现阶段,传统媒体也在加大与互联网的融合力度,传统媒体在新媒体的传播途径中占领话语主导权的制高点,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的跨度在缩小。

四、结语

通过对网络新媒体时代网络舆论话语权力运转和成效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媒介是一种信息资源和传播载体,拥有很大的权力。是网络新媒体技术成就了这个时代网民参与社会监督和权力监督的主体性和主动性,而这些网民话语的活跃性和社会现实的需求又反过来成就了网络新媒体的“第五种权力”特性,网民的广泛参与性是新媒体权力与传统媒体“第四权力”的根本差别。然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新媒体在运用自身权利的同时,必须接受社会制度的约束,人民的监督,更要加强自身的道德防线。

[1]郝雨,路阳.媒介权力运演及社会权力结构嬗变——新媒体发展对社会权力结构的冲击与重塑[J].新闻大学,2015(5):119-124.

[2]刘畅.多维视角下的新闻传播理论新探[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3.

[3]田大宪.媒介的权力及其异化[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6):96-100.

责任编辑:孟宪超

G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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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6-0751(2016)08-0004-03

乔玉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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