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茂鹤(上海)
房地产业改革必须突出重点
文/沈茂鹤(上海)
深化改革是确保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作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的一个重要领域,需要顶层设计,确定改革的重点和改革的方案。由于房地产业涉及土地管理、住宅建设、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费和房地产金融等各个方面,就各个方面而言都存在推进体制机制完善健全的改革任务。但是在改革部署上,需要运用正确的改革方法,增强改革的精确发力和精准落地能力,切实发挥出改革的效应。
一般说来,那些在体制机制系统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核心环节、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起着主要制约作用的关键环节、有利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矛盾且具备相关条件的重要环节,应该成为当前和未来改革的重点,例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房地产税制改革等,对这些重点改革,应该在周密规划的基础上,集中力量一鼓作气地推进。因此,对于房地产业改革,首先必须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条件导向的基础上明确改革的重点,通过突破重点带动全局。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全面梳理并解决各方面体制及其各个环节的弊端,这并不意味着改革于每一方面、每个环节都要面面俱到、同等用力。笔者认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突出重点:一是面面俱到的改革会使有限的资源分散,导致全部或大部分改革目标浅尝辄止,不能产生彻底的、长期的改革效应;二是面面俱到的改革容易导致鱼龙混杂,甚至把并非改革的内容笼而统之地囊括在改革名下;三是面面俱到的改革容易混淆视听,造成改革泛化,导致“社会恐改革症”,带来不必要的社会负面反应,增加不必要的改革成本。更重要的是,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抓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才能带动全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