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 龙/江苏省海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农村
姜 龙/江苏省海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海门市是首批“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江苏省农业现代化建设试点市”,近年来全市农业基本现代化水平一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2015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达1.9万元。“十三五”开局之年,海门市将立足新起点,厚植新优势,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农村。
一是坚持融合发展,优化空间形态。突出规划引领,进一步优化都市农业、城郊农庄、家庭农场、稻麦轮作、文创农业等农业形态在城镇体系中的空间布局,全力打造层次分明、形态各异、特色显著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继续实施百亩家庭农场、千亩特色园区、万亩高标准农田“百千万”工程,不断放大现代农业的规模效应和辐射作用。
二是坚持特色发展,丰富功能业态。突出市场引领,加快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新型家庭农场,扶持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市场流通体系,不断提高现代农业的市场化经营水平;加快沿江沿海休闲农业观光带、三厂星期七生态休闲农业园等建设,打响做靓家纺节、航乐节等休闲农业品牌,加快发展兼具江海风韵、人文风俗、田园风情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三是坚持内涵发展,提升经营质态。突出科技引领,注重与物联网链接、与互联网融合、与信息化接轨,不断创新感知农业、智慧农场、电子商务等发展模式。不断健全质量农业监管和追溯体系,积极发展有机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低碳农业、标准农业。不断吸纳文化创意、品牌经营等前沿理念,全力打造海门现代农业的“微笑曲线”。
一是放大中心镇的极化效应。按照功能升级、平台升档、投入升温的要求,全力打造特色中心镇。继续推进区域治污、交通路网、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功能和形象同步提升。坚持“项目为王”“产城融合”,夯实产业平台,强化链式招商,狠抓项目投入,提升中心镇的发展能级。创新发展理念,优化发展路径,破除发展瓶颈,拓展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空间。
二是彰显新农村的宜居风情。继续推进农路提档升级、水利现代化、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实施教育布局优化调整、医疗卫生提档升级等建设,推进农村民生实事从“有”向“优”转变。纵深推进城乡生态环境提升工程,继续开展“美丽乡村”和“美丽农家”建设和畜禽养殖污染依法治理等行动,加强造林绿化,打造绿色海门。
三是完善一体化的管理机制。充分放大扩区强镇效应,加快健全城乡规划编制、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统筹机制,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向农村流动。积极探索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转职能、降成本、优服务、提效能。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社保、医保、五保等民生政策的配套衔接,力争到“十三五”末真正实现政策并轨、城乡接轨。
一是优化富民增收结构。全力保障企业稳健发展,加强农民适岗技能培训,拓展农民就业空间。依托农业现代化工程,积极发展农业加工、农资经营、农村电商、农机服务等产业。放大建筑、家纺、红木等支柱产业带动效应,加快剩余劳动力农外转移。坚持改革富民,深化农村产权交易、社区股份制改革、农村转移支付等综合改革。
二是壮大集体经济规模。创设增收载体,加快城镇物业、工业平台、农业园区等建设,探索公有民营、联合经营等新模式。创新发展思路,发展农产品加工、互联网销售、全托管服务、农家乐休闲等产业经济。创优开发机制,结合交通大通道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程,统筹谋划经济薄弱村的开发帮扶,加大政策扶持,增强薄弱村自我发展动力。
三是缩小相对贫困比例。按照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的标准,加快收入脱贫计划,尽快实施城乡居民低保统一标准。将精准扶贫同综合施策相结合,既精准识别帮扶对象、安排项目,又多管齐下,提升扶贫脱困的整体效能。将开发扶贫同政策保障相结合,对有劳动能力的,通过岗位安置、项目帮扶等途径开展帮扶。对支出型贫困家庭和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不断丰富政策内涵,织牢保障底线。将政府主导同社会参与相结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共同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
一是探索集体土地入市。以农村“双置换”改革为抓手,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完善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入市交易规则、服务监管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二是引导工商资本入农。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投入方式,提高整体效益。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过程监管和风险防范,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向农村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加快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竞争适度、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加快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积极开发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
三是激励农村居民入城。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市民化的制度设计,注重养老、医疗、住房等分层次社会保障的政策衔接,加强教育、就业、户籍等分区域公共服务的制度融合,加速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民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着力提高城镇化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系统化运用农地确权登记、农村“双置换”、社区股份制改革等试点成果,积极引导农民“三权”分置脱钩,加快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真正让农民群众进得了城、落得了户、生得了根。□
开评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
今年,海门市将开展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和“先进人物”评选活动,在符合条件的对象中评选出20个“美丽乡村”和20名“先进人物”,以此激发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和经营主体活力,广泛调动社会各界人士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为全市城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新动力。
据悉,符合“美丽乡村”条件的村,必须具备村级经济强、农民生活富、村庄环境美、文明程度高四大特点。村级经济必须做到年村营收入稳定在60万元以上,债务低于全市行政村平均水平80%以上。农民生活富指的是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市农民平均水平30%以上。村庄环境方面,必须做到村容村貌整洁优美,农民居住相对集中,基本达到《江苏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指导标准》。文明程度方面,必须做到村级管理民主,班子“双强”、领导作用好,干群关系融洽。
“美丽乡村”由各区镇先行推荐,再由海门市新农村建设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海门市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农办、农业等部门进行考察核实。新农村建设“先进人物”由海门市新农村建设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纪检、组织等部门核实主要事迹。最终,提交海门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