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梦琳
就在我现在写作的时候,2016年1月,一部电影正在全美公映,因为获得了今年奥斯卡最佳影片的提名,加上主演是大明星里奥纳多·迪卡普里奥(Leonardo DiCaprio)而备受观众瞩目。这部电影就是 The Revenant,国内译作《荒野猎人》。
《荒野猎人》这部电影自1月8日公映以来,受到了批评家和观众的好评,特别对主演的表演、导演的执导水平以及摄影师的拍摄等都被给予了高度评价。由于此前该片已经获得了三项金球奖,此次又获得了包括最佳影片奖、最佳导演奖、最佳男演员等12项奥斯卡奖项提名,是2016年获奖提名最多的影片,因此备受各界关注。其最大的看点,或许是迪卡普里奥能否一举斩获其人生中的第一个奥斯卡大奖。这位曾经在童年时期即在《成长的烦恼》中崭露头角的演员,在成年后的1994年19岁时,即被提名奥斯卡,到后来主演《泰坦尼克》《盗梦空间》等而红遍全球,又4度获得奥斯卡提名,但每次都失之交臂。这次能否如愿,大家都在拭目以待。
其实,电影《荒野猎人》主要是根据美国作家迈克尔·庞克的长篇小说《荒野猎人》改编而成。有趣的是,这部出版于2002年,出版后虽然也受到了批评家的好评,但总体来说是受到了冷遇,成为了默默无闻的作品。然而,随着此次电影的公映而重印,《荒野猎人》再度进入了读者的视野,而且也因电影的改编冲入了《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
那么,迈克尔·庞克是怎样的一位作家?作为小说的《荒野猎人》,又是怎样的一部小说?为何能够在今天进入人们的阅读空间呢?
迈克尔·庞克是谁
迈克尔·庞克(Michael Punke,1964-)的身份是多元的,很难用一个词或者两个词来定义。他既是一名小说家,也是一位教授,既是政策分析家和咨询专家,还是一名律师。目前,他是美国联邦政府的高级官员,身在瑞士的日内瓦,既是美国贸易组织的副代表,也是美国出使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大使。
庞克生长在美国怀俄明州的图灵顿,有兄弟姐妹三人,父亲为中学生物教师。庞克在中学阶段热衷于历史,曾经在所在州著名的国家级历史遗迹(Fort Laramie National Historic Site)处工作过,被称为鲜活的历史讲解员,备受赞誉。在高中时,也曾成为学校辩论冠军队的成员。高中提前毕业,进入麻省大学安姆赫斯特分校(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Amherst),随后转入乔治·华盛顿大学(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学习国际关系专业。后来,又进入常青藤盟校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学习,获得法律博士学位(Juris Doctor),主攻方向是贸易法。在康奈尔读书期间,他曾担任《康奈尔国际法杂志》的主编。
从康奈尔毕业之后,庞克即进入政府机关,为当时的参议员、现任美国驻中国大使博卡斯(Max Baucus)工作。最开始担任博卡斯(时任美国金融委员会下属的国际贸易分委员主席)的国际贸易顾问,后来,到白宫担任国际经济事务委员会(International Economic Affairs)的主任。此后,还曾担任美国贸易代表组织的高级政策顾问。2009年,奥巴马总统选用他担任现在所任职的美国贸易组织副代表和WTO大使的职务至今。他还是蒙大拿大学(University of Montana)的兼职教授。
作为作家的庞克,作品屈指可数。迄今为止,仅有长篇小说《荒野猎人》,和两部非虚构类作品《地狱之火》(Fire and Brimstone: The North Butte Mining Disaster of 1917,2006)和《决战》(Last Stand,2007)。
《地狱之火》是一部纪实作品,主要描述了1917年发生在美国蒙大拿州的一次矿难。该书曾经入围山与原畅销书奖(the Mountains and Plains Booksellers Award),曾经受到《出版家周刊》和《柯卡思评论》等书评文章的好评。《决战》算得上一部传记,主要描写美国历史上著名的人类学家、历史学家、自然主义者和以唤醒美国人要立法拯救水牛(buffalo)的格林奈尔(George Bird Grinnell),是如何发起拯救水牛之战,进而在美国历史上诞生了新西部的感人故事。
除了上述著作之外,庞克还为一些报刊撰写历史方面的文章。当然,现在,庞克自然因自己在2002年所写的这部《荒野猎人》而为人所知。
《荒野猎人》:一部取材历史事实的长篇小说
《荒野猎人》(The Revenant)其实还有一个副标题,叫做A Novel of Revenge(一部复仇小说),这个副标题基本上点名了小说的主题与题材。是的,庞克这部出版于2002年的处女之作,是在写一个复仇故事,且是根据美国历史上的真人真事所创作的故事。
小说的历史背景是1823年的夏末,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在蒙大拿州的边疆地带。小说的主人公取自美国一位真实的历史人物——修·格拉斯(1783-1833)。
格拉斯是一位海盗、猎人、拓荒者、毛皮猎人和皮货商。这位生长于宾夕法尼亚州的苏格兰与爱尔兰的后裔,后来到西部和北部,成为19世纪密苏里河上流流域,当今蒙大拿州、北达科他州、南达科他州及内布拉斯加州一带沿河流域的探索者。在美国历史上,格拉斯因其人生经历中曾身负重伤遭同伴遗弃,之后绝处逢生成功复仇而闻名。
格拉斯参加的是在历史上被称为“艾希礼将军1823年远征”(General Ashleys 1823 Expedition)的一次行动。当时,艾希礼将军召集了100人的队伍,要沿着密苏里河而上,去完成一次毛皮交易的行动计划。当时不少人参加了此次行动,后来也都一举成名,被后世称作“艾希礼百人团队”。
小说《荒野猎人》讲述的就是格拉斯的真实故事,但在小说中,情节和人物有些变动。在小说中,格拉斯效力于落基山毛皮贸易公司,是公司中最优秀的猎手,深受亨利船长(Capt. Andrew Henry)的器重。由于在远征中遭到了当地土著印第安人阿里卡拉人(Arikara)的攻击,格拉斯腿部负伤,远征队伍也因此改变了行程线路。途中,格拉斯与大灰熊不期而遇,双方在搏斗中格拉斯遭到重创,昏迷不醒,后幸亏被船长和同伴找到才捡回一条性命。但因为走出山林的道路极为艰险,加上有当地土著人的围追堵截,亨利命令其中两人留下来照顾重伤缠身且在发高烧的格拉斯,叮嘱他们,如果格拉斯不幸身亡,就给予厚葬,如果伤好恢复了体力,就一起归队。这两个人,一位是年仅19岁的布里杰(Jim Bridger),一位是23岁的菲茨杰拉德(John Fitzgerald)。然而,这两个人却认为格拉斯是自己逃生的累赘,看他痊愈无望,抢走了他的武器——匕首和步枪,然后将他抛弃在了山林之中。菲茨杰拉德和布里奇赶上大部队后,谎称他们遭到了阿里卡拉人的袭击,格拉斯已经死亡,他们也是侥幸逃过一劫。就是在这样身负重伤、手无武器的情况下,格拉斯拖着受伤的身躯,在冰天雪地中爬行了200多英里(大约320多公里),最终抵达了最近的城堡。在身体尚未完全恢复的情况下,他开始寻找背叛并遗弃自己的人,希望找回正义。
一部重塑历史的当代小说
像这样一部有关美国西部边疆题材的小说,何以在当代能够引起好莱坞编剧和导演的兴趣,又如何在改编成电影后引发读者的兴趣再去阅读,或许我们应该进一步去追问该小说在当下的意义。
首先,小说聚焦于早期西部扩张运动的历史事实,特别反映落基山脉地区的商人与毛皮贸易公司的活动。从中可以看到,那时的人们对于毛皮、兽皮的渴望,以及为此所发生的你死我活的战斗,期间,还夹杂着与土著印第安人的种族斗争。
实际上,由于来自欧洲的买家在西部扩张运动中的推波助澜,才诞生了格拉斯所效力的落基山毛皮贸易公司。也正由于这种经济力量在起作用,才会产生诸如格拉斯、菲茨杰拉德和布里杰这样不顾山川河流、荒野丛林的艰苦环境而攀援其中的猎手,他们不仅要与土著的印第安人搏斗,还要与来自西班牙、法国的同行竞争。在这样的描写中,作者将事实与虚构结合起来,让我们看到了最初的西部牛仔式的人物。正是在这样意义上,《柯卡思评论》刊文称赞说,这样一部惊险的传奇故事,既有浓郁的历史情愫,也极富地方色彩,感人至深。
其次,在历史背景衬托下,小说中的人物个性鲜明,令人印象深刻。主人公格拉斯在濒临死亡的时刻,因为渴望生命,更因为内心中的那份复仇的欲望,支撑着自己战胜了千难万险,从死亡线上爬起来、重新站立起来,其昂扬的人生态度以及坚强的生命力,鼓舞人心。另外,菲茨杰拉德的贪婪、凶狠,布里杰的胆小、自私,也都在历史环境的衬托下表现得自然而又令人唏嘘不已。
《出版家周刊》曾经刊文指出,《荒野猎人》讲述的是一个富有英雄主义色彩的杀敌复仇的迷人故事。其实,杀敌复仇并非主要情节,就格拉斯而言,在其鲜明的个性背后,蕴藏着一种巨大的信念的力量,才是真正打动读者的地方。虽然小说名为“复仇”,从情节上看,也是复仇的信念在支撑着格拉斯活下去,但实际上,人们从格拉斯的遭遇与奋起中获得的更多的思考是,在一种极端恶劣的情形下,因为有了信念的力量,人的意志完全可以超越人们日常的想象以及现实生活的边界,从而发挥出更多的能动性,进而做出超凡的事业。
最后,这本小说符合当代人阅读趣味的写作手法,让人有兴趣阅读而不会觉得乏味。《荒野猎人》的故事从1823年9月1日说起,引子只有不到3页的篇幅,讲述了格拉斯因身负重伤而在半梦半醒之间,聆听着两位即将遗弃他而去的人的对话,在听到他们欲抛弃自己甚至要加害于自己时,他挣扎着要发出声音却不能,可谓痛不欲生。随后,那两位夺取了他所拥有的匕首和步枪,丢下他逃之夭夭。从此,格拉斯不得不开始了自我拯救的漫长的爬行之旅。简短的引子之后,才是正文的开始。小说采用倒叙的手法,从1823年8月21日讲起,全书共分28个部分,一直写到1824年5月7日。
在我看来,该小说最大的特征即是语言简洁精妙,每个章节短小精悍,少则两三页,多则不过10页左右,令人读起来有欲罢不能之感。
一部呕心沥血之作
格拉斯的故事与传说,在美国流传已久。1971年,他的故事被人改编为电影《荒野中人》(Man in the Wilderness)。但到目前为止,庞克的《荒野猎人》对格拉斯的描写,无疑是最成功的,虽然人们对它的认识晚了十几年。
庞克创作这部小说的经历,颇为值得说上一说。据介绍,庞克是在一次飞行途中看到了一本历史书上有关格拉斯的事迹而触动了写作的心思。但真正开始写作,是在1997年,当时,庞克在一家法律事务所工作。为了写作这部作品,他每天早上5点赶到办公室,连续写作大约3个小时,到8点钟,开始转换角色,从事自己的律师工作,要连续工作8到10个小时。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庞克的写作持续了4年时间。据庞克的弟弟介绍,在这部书的写作过程中,庞克曾经至少四次患上肺炎,为此劳心劳力可见一斑。为了获得一手资料,庞克对主人公格拉斯的人生经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包括格拉斯怎样去设置狩猎的陷阱,都要亲力亲为,力争不想当然。这样的一种精神和投入,自然为小说的写作增添了色彩。
囿于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现在身为联邦政府高级官员的庞克,尽管可以从作品中获得版税,但却不得为推广自己的文学作品说任何话、做任何事,所有诸如接受采访、签名售书、聚会等有可能使自己获益但有损其官员身份的活动,都是被禁止的。
虽说如此,但有一个事实是谁也阻挡不了的,那就是:从此以后,庞克是一位知名作家了。
(作者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