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少数民族的文化自信与文化产业发展

2016-04-08 18:44刘玉
2016年8期
关键词:文化自信文化产业少数民族

刘玉

摘 要: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是我国实现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少数民族参与文化建设,共享文化成果的一个重要途径。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自身文化的自信,同样,文化自信作为一种精神力量也需要实现载体。本文试图探讨少数民族的文化自信与文化产业发展的互动关系,并提出自己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少数民族;文化自信;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作为一种新兴产业,是文化发展的当代形态,也是当代文明的重要体现方式之一,其核心生产要素是文化,人文关怀更强烈,能够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是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我国少数民族众多,各民族都为中华文明的进步贡献了力量和智慧,是中国实现文化强国之路的必然依靠力量。少数民族独具特色的多样性文化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资源宝库,但目前面临的实际情况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流失严重。同时,对新文化的创造力不足,导致部分少数民族对本民族的文化表现出不自信,这种不自信深刻影响着民族文化产业的实践。

一、 文化自信

文化自信就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对自身文化持有的认可和信心,这是坚持文化自尊、文化自立的基础。具体来说,它是指国家、民族或正当,在清晰地认识自身文化内涵的基础上,对自己文化价值和理念的认同和传承,以及对自身文化生命力蓬勃发展的坚定信念。[1]文化自信归根到底就是要对本民族文化的过去、现在、未来都持有积极和肯定的态度,并以此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在与其他民族文化的交流中对本民族的文化有强烈的归属感和自豪感,同时也能批判性的反思本民族的文化,表现出一种不卑不亢的态度。与文化自信相对的是文化自卑和文化自负。文化自卑主要的表现是在于其他文化的接触中,总认为本民族的文化没有发展的希望,持有一种轻视、怀疑和甚至是否定的态度。文化自负则是对待自己的文化容易妄自尊大,有强烈的文化优越感,在与其他文化交往中,总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行为规范是最好的,因而不能客观地看待、评价甚至学习对方文化的优势之处,曾经的“天朝上国”看法就是一种文化自负的表现。

无论是文化自卑、文化自信还是文化自负,多发生在两种不同的文化接触和碰撞过程中。林顿的“本土主义运动”概念,就是针对文化接触中的涵化问题提出的。“形成本土主义运动的原因有一共同点,就是相互撞击的文化之间存在某种不平等关系,表现为优越或自卑的态度。”[2]在主流族群与非主流族群的文化交往中,非主流族群的地位往往比较被动。两种文化构成一个竞争的“场”,主流族群文化的优势地位越明显,根基越牢,非主流族群的文化自信就难以树立,甚至向反方向变化,表现出文化自卑。当前,中国面临西方文化的冲击,少数民族文化的生存和发展更加艰难。城市化加速的社会,青年人学习能力强乐于接受现代文化,老年人接受度则相对较低,文化代沟日渐出现,传统民族文化无法在代际间传承,渐渐失去生存土壤。同时现代的富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创造能力不足,民族文化的生命力越来越弱,民族成员对其文化也会越来越不自信,对文化越不自信,文化就越难以发展。因此,当前少数民族的文化自信问题应该予以更多的关注。

二、 少数民族文化自信与文化产业发展的互动关系

文化产业是少数民族文化在现代社会发展的一种途径,它为少数民族文化的繁荣带来了新契机。充分运用文化自信与参与文化产业互动关系,少数民族成员才能更好的发挥创造力,从精神上和行动上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活力。

(一) 文化自信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能动作用

文化自信虽是精神层面的概念,但作用于具体生活并指导生活实践,能动的影响着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得以发展的前提是民族成员认可本民族文化的价值,对祖先创造的文化财富持有敬爱之情,以积极的姿态主动继承传统文化,在与其他民族文化交流的过程中能有所取舍的反思自己的文化,坚定本民族文化长期持续发展的信念,这就是文化自信。对文化自信才能正视本民族文化的生命力及潜在能量,并进一步保护和开发民族文化,将文化资源转化成文化资本,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提升本民族文化的影响力,扩大其在现代社会的生存土壤,进而又以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作为成果来巩固民族成员的文化自信。相反,如果民族成员对本民族文化没有自信,对其生命力产生怀疑,甚至极端情况下的否定,认为民族传统文化没有存在的必要而主动放弃传承发展的,那么,本民族文化将失去发展的机会。一个民族若主动放弃文化发展而同化到其他民族中,其文化资源和文化特色也将逐渐流失,在文化交流加速的社会里甚至会灭绝。当前一些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较慢的原因之一就是对本民族文化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自信,文化产业若要持久发展,就更加需要以积极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来看待少数民族文化,并以这种自信参与文化产业,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精神保障和支持。

(二)文化产业为文化自信提供实现载体和渠道

文化自信是一个抽象概念,它需要依托具体的实践来体现,一个民族文化产业的大繁荣大发展强有力的表明该民族对本民族文化的一种自信。文化产品和服务作为文化产业的最终成果,能推动民族文化间的交流和取长补短,逐步让本民族文化走入更大的视野并获得认可、接受,扩大本民族文化的影响力,从而强化本民族成员对其文化的认同,提高自信心和自豪感。文化自信的树立并非一朝一夕,但是失去文化自信则是短时间内就可以的。少数民族的文化意识、文化自信需要一代代人通过文化的濡化过程慢慢确立,这种濡化更多的是身体力行而非简单的理论教育。民族地区的文化产业既是经济创收的渠道,也促使民族成员参与本民族文化的开发、生产和营销,将文化自信以富含民族元素、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为成果生产出来实体化,释放民族文化的生产力,继而巩固民族文化自信。

三、 少数民族文化自信主导下的文化产业发展

结合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实际以及文化自信和文化产业发展的互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以文化自信主导文化产业发展。

(一) 坚定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自信,提高产业化能力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绚丽的瑰宝,很多依然能在现代社会发挥功能,如民族医药学、民族手工技艺等。因此,应当对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命力予以肯定,坚信这些适应能力强的文化在进化过程中会不断适应并完善,而非是过时的、落后的,在此基础上理性地对传统文化进行扬弃,进而通过产业化方式来保护、传承和开发以发挥其价值。积极为民族传统文化开辟新的土壤,建立健全民族传统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市场体系,引进现代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效率,以产业化的生产和价值链来助推传统文化走向开放的市场,参与生产、物流和消费环节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运作模式。

(二) 努力创新,增强民族现代文化的创造力

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文化资源不能仅停留在传统文化上,更要在新的时代环境中创造新的民族文化,同样,对民族文化的自信也不是仅仅对传统文化自信,还要对民族文化继续发展有自信。历史上任何一个民族想要更好的发展,文化就必须不断创新而非停止不前。要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培育良好的创新氛围,采取相应机制鼓励少数民族群众的新发明新创造,利用文化产业平台转化创新成果,使少数民族的文化创造力竞相迸发。坚持文化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生产更加丰富的各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

(三) 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参与文化产业的积极性

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民族成员的支持,民族成员积极参与文化产业的过程也有利于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少数民族群众是文化产业持续发展的创意源泉,应培养一批善于开发经营文化产品的少数民族群众,为文化资源的产业化积极贡献智慧力量,逐渐扩大少数民族成员的从业比例并参与收益分配。牢固树立对本民族文化建设、文化进步的责任担当,每一个人都要努力成为本民族文化的建设者、传承者和创造者,以参与文化产业的实践活动坚定对本民族文化的自信气度,增强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作者单位:西藏大学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本文系西藏大学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项目研究成果,项目名称:研究生国内访学

参考文献:

[1] 云杉,文化自觉 文化自信 文化自强——对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思考(中)[J].红旗文稿,2010(15),P.4.

[2] 夏建中,文化人类学理论学派[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P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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