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实务中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问题分析

2016-04-08 18:16黎立
2016年8期
关键词:法律问题应收账款

黎立

摘 要:应收账款质押制度是《物权法》规定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我国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且数额巨大的应收账款,能够质押给银行缺额贷款,降低银行风险。但目前银行实务中应收账款质押落实中容易出现法律问题,导致应收账款质押效果不佳,给银行带来风险。对此,本文分析应收账款质押在银行实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了解问题出现的原因,探究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银行实务;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问题

目前,银行实务中应收账款质押实际实施中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导致银行实务处理不佳,给银行带来一定程度的商业风险或法律风险。为了避免此种情况持续发生在银行中,应当深入分析银行实务中应收账款质押存在的问题,探究解决对策,提高应收账款质押的作用,为银行创造经济效益,同时提高银行实务处理水平。所以,切实有效的解决银行实务中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一、 应收账款质押在银行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应收账款质押作为一项新型融资产品,不仅可以为银行创造利润,还能够解决诸多实务问题。但综合分析目前银行实务中应收账款质押的实施,确定其存在实施效果不佳。究其原因,主要是:

(一) 未能清晰说明可质押应收账款的范围

《物权法》第223条明确规定,应收账款可以作为权利质权标,但对其所涵盖的范围并没有任何详细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第1131项目中定义了“应收账款”,即: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但此种只限于在企业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应收账款,并不适用于法律范畴。如此一来,应收账款质押的应用范围就显得模糊不清,对于很多物质是否可以作为应收账款进行质押比较难以界定。在具体进行应收账款质押时容易出现以下问题:

1. 收费权问题

基于目前学术上,收费权的概述,可以说明收费权涵盖的范围比较广泛。这使得一些研究人士认为收费权属于应收账款范围,一些研究人士持反对意见。综合目前一些方面的收费,如基础设施使用相关收费、医院对患者收费等,并没有明确表明收费权属于应收账款范畴。此种情况下,商业银行在具体落实应收账款质押是比较困难的,并且还会影响金融产品的制定。

2.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存在缺陷

《物权法》并没有详细说明应收账款质押,而《登记办法》中仅说明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相关内容。如此,在具体实施应收账款质押过程中,没有规范、标准、健全的制度约束,往往会使商业银行等级义务过重、登记期限规定不合理、登记部门审查不足等情况发生[1]。

(二)应收账款质押所面临有关法律和商业风险的问题

1. 应收账款质押的法律风险

之所以说,应收账款质押存在法律风险,主要是:

(1)存在应收账款是否合法的质疑。基于法律、合同关系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是合法的;反之,便是不合法的。目前,银行实务中时常会出现虚假做账的情况,如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低于实际金额、莫须有的应收账款作为抵押等。此种情况下,银行应收账款将难以受到法律,并且需要承担法律风险。

(2)存在应收账款是否可转让质疑。《物权法》已经说明,以应收账款为标的设立质权是可以转让应收账款的。但是,在实际银行实务中,往往会出现应收账款不可转让的情况,即债权所包含的权利义务将属于签订债权合同的初始当事人,而非银行。如此银行可能需要承担法律风险[2]。

2. 应收账款质押的商业风险

银行实务中应收账款的落实中,还有可能存在商业风险。如应收账款价位评估风险、出质人引起的商业风险、第三债权人引起的商业风险等。为了避免应收账款价值虚假,银行通常会进行应收账款价值评估,但是因目前还缺乏标准的、科学的价值评估标准及方法,在具体评估中可以出现偏差,导致银行需要承担一定的商业风险。如若出质人通过诈骗手段向银行进行物品抵押,融资,那么后续银行无权处置应收账款,此时银行需要承担商业风险。总之,银行在实行应收账款质押的过程中还需要承担商业风险。

二、 银行实务中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问题的原因分析

基于以上内容的分析,确定银行实务中执行应收账款质押容易出现各种法律问题。那么,追根溯源,到底是何种原因所引起的法律问题呢?笔者参考相关文献,分析,认为主要是因为以下原因。

(一) 应收账款质押制度方面

综合分析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的实施情况,确定应收账款质押立法体系不完善和应收账款质押实施环节存在缺陷等情况的存在是导致应收账款质押过程中出现法律问题的原因之一。应收账款质押立法体系不完善,主要是银行基于《物权法》所构建的应收账款质押立法体系过于粗陋、缺乏操作性,无法对应收账款质押予以约束、监督,使得应收账款质押缺乏立法监督,一旦受到某些因素影响,会使其实施出现偏差,进而引发法律问题。应收账款质押实现环节存在缺陷,主要是在实施应收账款质押过程中,质权人、出质人、第三方债权人并没有规范、合理的实施自己的权利,如质权人为合理实施变价权和优先受偿权,此时应收账款质押,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对有价物质进行押质。

(二) 应收账款质押操作方面

应收账款质押除了受制度方面影响之外,还会受操作不足所影响。从商业银行角度分析,质权人在整个应收账款质押操作中需要承担各种风险,如商业风险等,同时也可以实行自己的权益。但是,在此过程中未按照法律要求合理实施权利或规避商业风险或法律风险,可能会使商业银行的应收账款质押出现法律问题。从出质人角度分析,出质人为适当限制处分应收账款,那么应收账款的价值将会受到影响,如此可能会影响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的实行[3]。

三、 解决银行实务中应收账款质押问题的对策

针对当前银行实务中应收账款质押实行中容易出现法律问题的情况,笔者建议采取以下对策来控制或处理。

(一) 完善应收账款质押法律制度

为了使应收账款质押可以有依有据的实行,需要对应收账款质押制度予以完善,即对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的立法条例予以完善,使之能够约束立法机构的行为,让立法机构人员严肃、认真、谨慎的处理应收账款质押相关事宜;综合分析应收账款的性质,如财产性、可转让性、实效性等,从而合理规范应收账款的质押范围,促使应收账款质押可以有针对性的实施,避免出现法律矛盾的情况。

(二) 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

为了避免银行在执行应收账款质押过程中存在商业风险及法律风险,在行贷之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如选择适合的出质人或第三债务人、做好应收账款的贷前审查等。在行贷后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如对应收账款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对应收账款帐户的监督[4]。

四、结束语

面对当前银行实务中应收账款质押容易出现法律问题的情况,应当注意完善应收账款质押法律制度、做好商业风险防范等,提高应收账款质押的有效性,促使银行通过执行应收账款质押获得经济效益,提高实务工作质量。(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参考文献:

[1] 马璟瑀.银行实务中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问题研究[D].河北大学,2011.

[2] 李峰.应收账款担保法律制度研究[D].复旦大学,2011

[3] 曲希佳.论商业银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风险与防范[D].上海交通大学,2010.

[4] 秦鑫.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问题研究——以我国应收账款质押实务操作为中心[D].中国人民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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