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下的农民土地问题

2016-04-08 09:18岳晓莹
2016年8期
关键词:土地制度新农村建设

岳晓莹

摘 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在经济和政治领域。但一个国家的发展最终要看人民的生活水平,而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农民的人数不容小觑有近8亿人口。农民的发展也就是农民土地的发展。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在历史的沉淀下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土地私有制到完全所有制,再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制度的转变给农村生活经济乃至中国的经济社会都带来巨大的转变。但近几年来农村土地纠纷、非法征收土地、强制征地拆迁的问题,打击着农民的积极性。生产力下降,农民生活质量水平下降,影响着现代化新农村的发展。因此,加强农村土地的宏观调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农民的积极性,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关键词:土地制度;农民土地问题;新农村建设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土地制度

土地问题是维系国家人民生计同样也是“三农”问题的核心。我国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那土地便是农业的根蒂。中国的基本国情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1]那么对中国国情的认识与把握使中国共产党把农民问题看做是中国革命建设的根本问题。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对农民土地问题进行了多次的改革。

(一)个体农民所有、家庭分散经营的土地制度

1949年—1952年中国农村土地的分配比例严重失衡,农民的土地大部分被地主阶级占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进行土地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的个体农民所有、家庭分散经营的土地制度逐步建立。它的确立及土地革命的成功,激发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同样也提高了农民的政治地位。土地革命是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一场消灭封建制度和地主阶级的伟大革命运动,使人民翻身成了土地的主人,不再被欺压。这次的改革不仅是农民有了土地,也有了一定的政治地位,改变了乡村的旧习俗,为后来的农村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形成农村的新风气。[7]

(二)集体所有、集体同一经营的土地制度

1953——1978年中农村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土地改革后我国的农村社会及农业逐渐稳定、逐步发展。但现阶段农村中的贫富差距越来越明显,个体经济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无法适应国家实行工业化的需求。就这种变化政府实行集体所有、集体同一经营的土地制度。在农村的问题逐渐现行,中共中央在《关于1951年农村生产的决定》、《关于农村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中,明确提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各级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加强对农村互助组的领导、发展和及时巩固工作。并且使互助合作化运动速度进一步加快。”虽然期间人民公社化运动脱离了实际,但最终结果还是完成任务,各项工作逐渐稳定。

(三)集体所有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制度

1978年——至今,在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影响慢慢消散,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实行集体所有制、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制度。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制度主要是我国每段时间所经历的经验积累而成的。其中在这一阶段里国家根据实际分析,实行了不同的政策,1979年到1983年实行了“包产到户”;1984年到1993年明确提出土地承包期为15年。[2]时至今日,国家还在沿用着这些制度,虽然最近国家有出了新的制度,但是都是加大对农民种地的支持。让农民有良好的氛围完成自己的生活生产。[6]

二、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中的土地政策

近年来,中国的发展越来越快,中国的农民生活也越来越好,在农民的政策上面党中央也在对土地上面也做了好多的利于农民的政策。

大会当中提出的关于农民土地的政策:(1)加快推进新的农业管理系统模型的构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推动多种经营方式创新发展。稳定土地承包和土地承包不变的情况下,对承包的土地可以有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等。让农民利用土地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2)给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民的宅基地用益物权,改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3)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维护农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了新农村的建设。[3]中国的政策一步步的提出,也更又利于农民的生活,同时面对农民土地出现的问题也提出了相应的政策。

三、现在国家农民土地面临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中提出了国家要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历史使命。土地的承包、流转等解决了农民土地的又一发展问题。根据国家的相关土地政策,党中央是鼓励农用地的土地流转,但实际收益的并不是农民,而是掌控不是农用地的公司为最终受益着;目前,专家认为,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的补偿太低,且平均耕地流失在中国明年会超过20万亩,土地浪费严重。近几年来,房地产的开发与发展,在金钱的诱惑与城镇发展的趋势下,政府默允了开发商占用耕地,导致非农用建设占用农用地比重越来越大,逐年增加。我国的非农用建设占用耕地主要记得在市郊的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两年因为征地拆迁、农民的土地纠纷问题每年都会发生,也导致现在新一代的接班人,不种地;认识不到土地的重要性。土地纠纷也一直是农村社会问题的一大焦点。农村社会问题办理不好就要影响到国家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只有一样一样的解决掉这些土地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向着新农村的道路又近了一大步。

国家颁布了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加上近年来农产品价格上涨,农产品在加工的工厂逐年增长。很多公司打着名义上的土地流转政策,掌握着农用地的权益获益,在钻政策的空子。农民对自己土地产权的法律知识认识薄弱。这样让更多的农民都去打工,而不愿去种地。这对于以农业大国著称的中国是个影响。也不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提出和建立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又称在十八大中许多人大代表的建议中也有明确提出,让失去土地的农民生活长期有保障,有稳定的生活。

在十八大会议中人大代表曾表示,这两年因为征地拆迁与征地问题在一些地方发生冲突,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部分地方政府在一定时间内许要完成征地,不顾农民利益及忽视有关的征地法律,这样矛盾一下激化发生顿引发纠纷。二是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设计存在问题,补偿与安置不到位农民心里觉得不合理亦然是变成矛盾激化的缘由之一。三是缺乏有效的调解纠纷的机制,近年来的土地纠纷,许多农民因为维护不好自己的利益,导致利益受损,而反对征地。[4]但是大多数农民并不是反对征地,就这样缺少调节导致农民与政府或开发商之间发生纠纷。这样的矛盾发生最关键的问题是把群众的利益没有放在第一位,才导致这样的问题发生,以至于出现了各种的“钉子户”。这就是现实的体现。该怎样解决还需要各级政府积极配合中央的政策,商量好应对的策略,给予农民合理的解释与安置保障。建立调节机制,以免再发生矛盾,再出现“钉子户”与“强拆”事件。

四、 党中央及各级政府对土地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法

为了化解这些矛盾,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问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各级地方政府按照自己省县的是实际情况,实施有效的政策和方案。如:(一)坚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承包方不得未在农民的同意下强行流转土地的承包,不得非法占用农民的承包地,以确保承包关系长期稳定。[5](二)坚持政策的连续性。沿用老政策,提出新政策。不能用现有政策去处理以前的土地遗留问题。

要依据事实来判断,合理解决问题。(三)坚持多渠道解决人地矛盾,根据各地的实际问题,加速新农村建设,拓宽就业加速劳动力的转移,多方面解决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四)坚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实在无法解决要通过平等协商或民事调解等。尽量把伤害降低到最低,几近完美的解决好出现的问题。

在农民的土地纠纷问题上,出现的问题、表吸纳的形式多种多样。觉得在农民方面,各级政府应该加强农民的法律教育,多宣传写关于征地与流转的政策与法律,农民自身也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保障自己的权益;在政策上,严格规范管理机动地的管理,积极促进土地承包的经营权流转,妥善处理承包期内收回的农户承包地,妥善处理征收地的征用或占用农户的承包地的问题。根据法律处理纠纷问题,在尊重历史的原则精神上,妥善处理;在领导方面,要建立领导和管理部门来具体处理纠纷问题,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政策观念,搞好发生问题的前因后果,落实好下乡调查,深入农民内部去了解情况。对发生的问题要认真落实好责任人,积极解决问题。

五、 土地问题的解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下的新农村的发展

新时代社会在科学发展观的全面可持续发展调解下快速的发展,在以人为本和构建社会和谐的理念这样的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关键。我国的经济总体是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中央政府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新农村建设建设是一项艰巨的使命,而土地问题则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任务。土地是农村、农业、农民之间的根本,是一切生存的重要枢纽。因此,土地问题是影响整个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如果土地和土地管理的问题没办理好,从而影响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合理规划利用土地;多渠道发展剩余劳动力;多宣传法律与土地政策,加强对农民知识教育;解决在土地问题上遇到的各种问题,党中央及各级领导做好带头作用,建立合理的部门机制并对其负起责任。而农村的土地管理问题想要切实有效的解决,需要不断的摸索,在发展中完善农村土地管理,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同时需要党中央及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者单位:贵州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 叶笃初.党的建设词典[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292-341

[2] 江泽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R].北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2003:20

[3] 胡锦涛.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R].北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2012

[4] 姚引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R].北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2012

[5] 胡锦涛.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R].北京: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2008

[6] 段美玲.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社会科学部,2012:7-21

[7] 曹茂春.毛泽东农民观研究[D].重庆:西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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